证券代码:002137 证券简称:实益达 公告编号:2015-012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文件精神,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增提案提交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月30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29日-2015年1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29日15:00至2015年1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亚妹女士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六路实益达科技园七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数量299,222,2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数量299,134,2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5%;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股份数量8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唐永生律师、何子彬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08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7,088,0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股东乔昕、陈亚妹为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的关联方,分别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52,049,126股、220,085,099股,已全部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08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7,088,0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股东乔昕、陈亚妹为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的关联方,分别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52,049,126股、220,085,099股,已全部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3、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9,222,2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7,088,0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唐永生律师、何子彬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37 证券简称:实益达 公告编号:2015-013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4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总收入 | 546,517,722.00 | 618,647,930.91 | -11.66% |
营业利润 | 6,741,680.82 | -182,044,208.48 | 103.70% |
利润总额 | 13,171,068.83 | -185,123,152.33 | 107.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601,351.55 | -187,575,136.11 | 107.78%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319 | -0.4325 | 107.3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96% | -38.59% | 41.55% |
| 本报告期末 | 本报告期初 | 增减变动幅度(%) |
总 资 产 | 664,535,148.28 | 869,753,577.15 | -23.6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500,497,611.47 | 483,682,579.34 | 3.48% |
股 本 | 460,910,600.00 | 458,410,600.00 | 0.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1.09 | 1.06 | 2.83% |
注:以上数据为公司合并报表数据(未经审计)。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经营业绩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实现扭亏为盈,实现营业总收入54,651.77万元,同比下降11.66%;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74.17万元、1,317.11万元和1,460.14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103.70%、107.11%、107.78%。
公司将继续以资本为纽带、以实益达产业平台为基础,利用互联网思维构建产业生态圈。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调整完善业务结构单元,进一步优化EMS业务,公司2014年度营业总收入虽然小幅下滑,但公司整体盈利状况明显改善,公司转型效果基本符合预期。
2、财务状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股本由45,841.06万元增加至46,091.06万元;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66,453.51万元,较期初下降23.60%,主要系因公司报告期末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存货减少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分别为50,049.76万元和1.09元,较期初分别增加3.48%、2.83%。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2014年10月28日在《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中披露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2014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区间为900万元至1500万元。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前次预计的业绩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陈亚妹女士、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刘爱民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袁素华女士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