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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2、脱硫脱硝特许经营流程图

3、SCR脱硝催化剂工艺流程

(1)蜂窝式SCR脱硝催化剂的工艺流程图

(2)板式SCR脱硝催化剂的工艺流程图

3、专用及配套设备工艺流程图

(四)峰业科环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峰业科环采取“以产定购”的采购方式,根据客户订单编制计划进行原材料采购。峰业科环已形成比较成熟的采购模式,具有规范的采购流程和内控措施,主要原材料及辅助材料采购流程如下:

(1)建立合格供应商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价更新

各采购主体按照不同业务需求建立合格供应商目录。采购部、质检部和审计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供应商,需先小批量供货备检,若检测合格,方可继续大批量供货。峰业科环质监部门对各批次原材料都要进行抽样质量检测,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若在整个供货过程中未出现任何质量、价格、供货时间等问题,峰业科环对该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内容一般包括产品品质、产品价格、供货时间等内容,根据评价结果,将供应商划分为优质、一般、合格等三个等级,并将其编入《供应商名单》,通常每个单项有至少3名以上的供应商以供删选,并由采购部存档备查。对于已进行存档的供应商,峰业科环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对其生产经营状况和供货能力进行持续的关注。

(2)针对不同采购材料采取比价、招标等方式确定具体供应商

针对采购金额较大的原材料,峰业科环通常采取公开招标。经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参与峰业科环的公开招标。所有投标的合格供应商的品种、性能指标、报价、运输和付款条件均将书面上报评议审批,经评审通过的中标供应商方能签订采购合同并供货。

采购金额较小的原材料,峰业科环采取比价采购模式。采购部根据制造部提供的辅助用材申请单和原料库提供的《材料计划表》,选择三家以上供应商进行询价,质检部对供应商来样产品进行检测后,会同供应部将价格、产品质量上报审计部和分管领导,最终确定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2、运营及生产模式

(1)工程建造业务

峰业科环在项目中标后,一般依据合同内容组建项目部开展工程服务。项目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施工过程严格按照计划进行,部分土建工程向具有专业资质的工程单位实施分包,项目部对分包商施工过程质量、进度、费用管理实施严格控制。整体完工后,交由客户验收,峰业科环提供一定期限的售后服务。

(2)运营服务

峰业科环的脱硫脱硝运营项目均由下属各项目公司负责运营,一般通过特许经营合同中对电厂和公司的脱硫脱硝权利及义务进行明确约定。在特许经营期内,峰业科环负责燃煤电厂的脱硫脱硝设施的具体运营和维护,并确保燃煤电厂发电机组的二氧化硫或氮氧化物的日常排放达标,并与电厂按照每月实际上网电量或合同约定方式收取补贴电价收入。

(3)SCR脱硝催化剂、专用及配套设备的生产

峰业科环母公司负责脱硫脱硝专用及配套设备生产,而SCR脱硝催化剂主要由子公司江苏万德负责生产。由于脱硫脱硝专用及配套设备和SCR脱硝催化剂通常均为非标定制设备,生产方式为以销定产,在签订购销合同后,根据合同要求的技术与规格参数进行生产。

3、销售模式

峰业科环主要通过投标的方式获得工程建造、特许经营、专用及配套设备订单,主要销售流程如下:

峰业科环市场部门负责搜集、跟踪客户信息,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对客户实施具有针对性的技术性销售,并做好后续洽谈、投标的准备工作。

在获取项目招标文件后,市场部门组织召开投标研讨会,对招标信息进行分析筛选。确定拟参加的投标项目后,由商务部和技术设计部共同编制投标文件,其中商务部负责编制商务标书和报价标书,技术设计部负责编制工程或设备技术参数、质量控制要求等在内的技术标文件,汇总后形成完整的投标文件提交客户,中标后与客户签订合同。

SCR脱硝催化剂采取投标和直销两种销售模式。投标模式适用于国有客户或大额采购客户,具体销售流程同上。直销指直接销售给电厂或其他环保公司,主要适用于客户小额采购。

(五)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和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脱硫脱硝工程承包业务中,原材料的采购主要为工程建设承包项目的设备及原料采购,以及向施工分包商的工程采购,对能源的需求量较小。在工程设备及原料的采购和工程分包的定价方面,均采用向设备供应商和施工分包商招投标或者议价的方式来确定。

脱硫脱硝运营服务的主要成本为折旧费、电费、石膏石(脱硫)、SCR脱硝催化剂(脱硝)及人工费等。

催化剂生产与销售业务,原材料采购主要为钛钨粉、钛钨硅粉、高(低)比表面钛白粉、不锈钢带等,能源耗用主要是电费。

环保设备生产与销售业务,原材料采购主要为钢材、电气或机械配件,对能源的需求量很小。

(六)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情况

1、安全生产情况

峰业科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一贯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了以“零重大伤亡事故、零重大设备事故、零重大火灾事故”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峰业科环及各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编制了《安全管理制度》。

主要措施:峰业科环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层层分工,岗位落实;成立安全生产急患排查小组,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给予整改;坚持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每月召开月度安全分析例会;建立完善的安全应急预案;在产品生产、建造安装等生产过程中,对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身体健康采取严格的保护或防护措施,为全体员工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

报告期内,峰业科环及其控股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及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亦未发生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2、环境保护情况

峰业科环作为烟气治理环保企业,以向客户及社会提供高品质的大气污染治理综合解决方案为宗旨,生产经营不存在高危险、重污染的情况。依据IS014000 和GB/T28001-2011,峰业科环建立了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并通过了认证。

(1)脱硫脱硝工程建造及运营服务

峰业科环从事脱硫脱硝工程建造及运营服务,对大气污染治理和居民健康都具有积极意义。所承做项目通常均由业主负责取得环保部门的审批,且公司在提供相关服务过程中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施工和运营,不存在环保未达标的情形。

(2)SCR脱硝催化剂生产

SCR脱硝催化剂整个生产过程中无重污染,仅产生少量的粉尘、废气。峰业科环主要采用的除尘效果稳定可靠的布袋除尘工艺,粉尘回收后还可用于再生产,除尘效果均能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废气中成分单一,主要为氨气。峰业科环主要采取氨气洗涤塔工艺,经喷淋处理后,使废气排放达到标准。

(3)脱硫脱硝专用及配套设备生产

峰业科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固体废料(钢材边角料及油漆桶)、废液(废机油、柴油及乳化液)和噪声。峰业科环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规定,进行安全处置、降噪设备安装和定期检测,确保相关指标全面达标。

(七)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主要资质

注:环保部2014年7月4日下发环境保护部令第27号《关于废止<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停止实施对治污服务市场的行政许可准入管理措施,不再将持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作为服务提供者进入市场的条件。

(八)主要产品及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

1、质量控制标准

峰业科环已分别通过了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和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峰业科环依据相关管理体系的要求,结合业务实际情况,制定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下属各部门的相关规章,建立了系统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每年组织一次管理评审,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持续改进。

峰业科环执行的主要质量控制标准如下:

2、质量控制措施

(1)工程建造及运营

为了使工程施工能够高效的进行和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峰业科环制定了严格的工程检验和竣工验收制度。峰业科环在各项目部设置了工程质量检验部,每个班组配有质量检验员,工程施工时有质量巡检员。在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进行100%的例行检验和调试工作。严格的工程施工及竣工质量控制制度为公司向客户提供合格的工程提供了有力保障。

针对脱硫脱硝运营服务,峰业科环制定了《特许经营管理指手册》,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和监督考核办法,以规范运行、检修及维护等工作流程。同时针对各种突发状况制定故障处理预案,保障燃煤电厂脱硫脱硝设施的稳定运行。

(2)专用及配套设备、SCR脱硝催化剂生产

峰业科环设置了质量总监和品质管理部,各子公司设置了质检部,各工段、车间和公司三级检验以及甲方(业主)共同参与的双重质量确认的质检机制,明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以及各部门及岗位职责。峰业科环从产品的市场调研、合同评审、新产品规划、开发设计、物料供应商选定、小批量试产、设计定型、批量生产、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跟踪等,都建立了完善的相关程序文件,使产品质量处于全过程受控状态。品质管理部和各子公司质检部参与从原料采购、生产过程到成品出厂的全流程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的质量从源头抓起。

3、产品质量纠纷的情况

报告期内峰业科环业务质量情况良好,未出现过重大质量纠纷。

(九)峰业科环的技术和研发情况

1、核心技术

2、目前从事的研究开发项目情况

3、研发机构设置

峰业科环自设立以来始终坚持“技术兴企”,加强技术研发,不断升级核心技术。经过多年发展,积累了一批烟气脱硫脱硝领域的人才。2011年峰业科环获得扬州市科技局批准建设“市级燃煤烟气污染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1年被江苏省财政厅、科技厅批准组建“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目前峰业科环拥有“脱硫主岛一体化集成技术”、“脱硝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以及烟气脱硝方法”、“脱硝主岛钢结构制作工艺技术”等多项专利和非专利技术,截止本预案签署日,峰业科环取得5项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专利,已经具备行业领先的技术研发水平和创新能力。

峰业科环下设技术研发中心,主要职责:负责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与开发;负责建立和维护公司研发管理体系、技术开发体系;负责施工、运营及生产过程的技术管理,组织新技术、新工艺应用和技术交流活动;负责推动公司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制订、完成公司前瞻性课题。

峰业科环的技术团队经验丰富,创新能力突出,目前研发中心和院士工作站已聚集一支具有较强研发能力的技术队伍,专业涉及环境工程、机械、化工、材料、自动化控制等多个领域。

4、研发模式及技术创新机制

峰业科环鼓励技术创新,主要通过以下措施来保障和促进技术创新:

(1)完善的内部激励机制

峰业科环建立了完善科学的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将创新性成果作为总工程师以及研发设计人员的重要考核指标。公司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申请,对技术创新和专利的主要贡献人根据研发成果的含金量给予表彰和重奖。公司直接把研发经费下拨到研发项目负责人,由其对研发设计人员进行跟踪考评,将收入与设计成果、成果订货量等指标挂钩,形成了创新激励的内部竞争机制,极大地调动了研发设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创新研究动力。

(2)科学的培训培养体系

峰业科环重视研发设计人员的培训和培养,并将其作为公司发展的基础。公司建立了科学的内部人才培养与选拔机制,通过定期的内部专业培训,不定期外派学习和考察、外聘培训的方式,快速提高公司研发团队的设计能力。此外,公司在人才培养和选拔上,不仅重视专业能力和学历背景,还把团队合作能力、忠诚度、敬业精神等指标作为重要参考标准。

(3)丰富的外部创新资源

峰业科环注重收集、分析与本企业相关的国内外技术和市场信息,研究行业发展动态,为确定产品和技术发展提供参考。公司组织和运用国内外资源,开展范围广泛的、多种形式的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利用国内外已有的科技成果进行综合集成的二次开发,与国际知名客户、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4)持续的研发投入机制

峰业科环自成立以来,持续不断地增加研发投入,积极引进技术人才和研发设备,保障了研发能力的持续提升。公司秉持“科技引导、创新为魂”的创新理念,未来将继续加大在研发设计方面的投入,继续扩大公司在技术创新方面的竞争优势。

六、峰业科环改制设立情况

(一)设立方式

峰业科环是由其前身峰业有限整体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2011年10月30日峰业有限股东会决议和2011年11月15日公司创立大会决议批准,由峰业有限原有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峰业有限截至2011年9月30日净资产418,286,850.25元为基数,按1:0.3586比例折合15,000万股,峰业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11年11月15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此进行审验并出具了(2011)京会兴验字第3-026号《验资报告》。2011年12月19日,峰业科环就本次整体变更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登记号为:321088000032957。

(二)发起人

峰业科环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三)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峰业科环由峰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各发起人以其持有的峰业有限的权益作为出资发起设立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设立前后,各发起人的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业务未发生变化。峰业科环主要发起人的主要资产和业务情况参见本预案“第四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相关内容所述。

(四)峰业科环设立时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业务

峰业科环系由峰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成立时承继了峰业有限的全部资产与负债。峰业科环设立时拥有的资产全部为承继峰业有限日常经营中形成的经营性资产。

整体变更设立前后,峰业科环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均为燃煤电厂烟气脱硫脱硝装置的建造和运营服务、SCR脱硝催化剂的生产和销售、脱硫脱硝专用环保设备的生产和销售等,未发生变化。

(五)改制前后峰业科环的业务流程

峰业科环设立前后业务流程没有发生变化,业务流程详见本预案“第六节 拟购买资产基本情况”之“三、(三)峰业科环主要业务的工艺/服务流程图”相关内容。

(六)峰业科环成立以来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峰业科环系由峰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峰业科环在生产经营方面独立面向市场,独立生产经营,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依赖于主要发起人的情况。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峰业科环系由峰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峰业有限的资产、负债、人员及业务全部进入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除“脱硝催化剂干燥装置”专利尚在办理变更手续外,峰业科环已按规定办理了其他相关资产、资质和权利证书的变更登记手续。

七、峰业科环独立运行的情况

峰业科环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方面均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完全分开,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资产独立完整

峰业科环由峰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发起人投入峰业科环的资产完整,足额到位,峰业有限所属全部业务、资产、机构和相关债权、债务均已整体进入股份公司。峰业科环拥有完整的与经营有关的运营系统及配套设施,具有独立的营运、销售和服务系统。

峰业科环与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资产产权界定清晰,经营场所独立,不存在依靠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峰业科环不存在以资产为各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峰业科环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2、人员独立

峰业科环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董事、监事并聘请高级管理人员。峰业科环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股东单位完全独立,峰业科环财务人员没有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峰业科环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处领薪。

3、财务独立

峰业科环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会计人员。峰业科环根据现行的会计准则,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峰业科环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号,并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登记、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

4、机构独立

峰业科环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和市场竞争需要的职能机构,各职能机构在人员、办公场所和管理制度等各方面均完全独立于股东,不存在受股东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峰业科环机构设置的情形。

峰业科环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

5、业务独立

峰业科环的主营业务为燃煤电厂烟气脱硫脱硝装置的建造和运营服务,SCR脱硝催化剂制造,脱硫脱硝专用及配套设备制造等,拥有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系统和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八、峰业科环历史沿革

1、峰业有限设立(2004年4月)

2004年4月,许德富和于万琴签署《江苏峰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580万元,其中许德富以货币出资950万元,于万琴以货币出资630万元。

2004年4月7日,峰业有限召开首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并确认各股东出资按《公司章程》规定已实缴到位。

2004年4月7日,江苏苏中会计师事务所江都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苏中江验字(2004)75号),验证截至2004年4月7日,峰业有限(筹)收到股东许德富、于万琴分别缴纳的出资950万元和63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

2004年4月8日,扬州市江都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峰业有限设立,并核发注册号为321088230070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峰业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2、第一次增资(2005年7月)

2005年6月27日,峰业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将公司注册资本由1,580万元增加至4,166万元,并吸收张连惠为公司新股东,其中,许德富认缴新增出资1,551.60万元、于万琴认缴新增出资534.48万元、张连惠认缴新增出资499.92万元。

2005年6月28日,江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江信会字(2005)第474号),验证截至2005年6月28日,峰业有限收到许德富、于万琴和张连惠分别缴纳的1,551.60万元、534.48万元和499.92万元出资,全部为货币出资。

2005年7月7日,峰业有限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峰业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3、公司更名、第一次股权转让及第二次增资(2009年7月)

2009年7月6日,峰业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名称由“江苏峰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更名为“江苏峰业电力环保有限公司”;同意张连惠将其持有的峰业有限499.92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12%)转让给于万琴,并增加许峰为公司新股东;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4,166万元增资至8,166万元,其中,许德富认缴新增出资2,200.40万元,于万琴认缴新增出资999.60万元,许峰认缴新增出资800.00万元。

2009年7月17日,扬州弘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扬弘瑞江验(2009)041号),验证截至2009年7月17日,峰业有限收到股东许德富、于万琴和许峰分别缴纳的2,200.4万元、999.6万元和800万元出资,全部为货币出资。

2009年7月20日,峰业有限就本次公司更名、股权转让和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峰业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4、第二次公司更名(2010年1月)

2009年12月25日,峰业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变更公司名称为“江苏峰业电力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2010年1月12日,峰业有限就本次公司更名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5、第三次增资(2011年3月)

2011年3月15日,峰业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将注册资本由8,166.00万元增加至9,336.10万元,并吸收万德天成、胡元华、王良海、王永忠、于光喜、阚兆梅、王万秋、许斌、王斌、于万桃、颜少云、华桂宏、华攀龙、冯景峰、周平、王飞、刘永君、薛苏闽、钱斌、王文兵、张苏、贺继永为新股东。

2011年3月15日,扬州弘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扬弘瑞江验(2011)019号),验证截至2011年3月15日,峰业有限收到万德天成等新增22名股东缴纳出资共2,340.2万元,全部为货币资金。其中1,170.1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1,170.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1年3月17日,峰业有限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峰业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6、第四次增资(2011年3月)

2011年3月25日,峰业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将注册资本由9,336.10万元增加至9,766.10万元,并吸收北京方壶为新股东。北京方壶本次出资4,200万元,其中430万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其余3,77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1年3月28日,扬州弘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扬弘瑞江验(2011)024号),验证截至2011年3月28日,峰业有限收到股东北京方壶缴纳的4,200万元出资,其中43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3,77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1年3月30日,峰业有限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峰业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7、第五次增资(2011年5月)

2011年4月2日,峰业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将注册资本由9,766.10万元增加到10,731.42万元,并吸收湖南海捷、达华智能、中山中科、湖南中科、钮卫东、黄新添为新股东。

2011年5月9日,扬州弘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扬弘瑞江验(2011)030号),验证截至2011年5月6日,峰业有限收到湖南海捷等六名新增股东缴纳的9,443.742万元出资,其中956.32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8,478.42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1年5月10日,峰业有限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峰业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8、第二次股权转让及第六次增资(2011年9月)

2011年9月8日,峰业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于万琴将其持有的峰业有限200万元、204.4154万元、95.5846万元和70万元股权分别转让给中山中科、江阴中科、常德中科和朱文山;同意王文兵、钱斌、张苏和贺继永分别持有的峰业有限80万元、100万元、90万元和10万元股权转让给许德富。

2011年9月16日,峰业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将注册资本由10,731.42万元增加到12,331.42万元。其中,峰业有限原股东北京方壶、中山中科、黄添新、钮卫东分别认缴新增注册资本50.00万元、36.4643万元、20.00万元、10.00万元;新增股东北京高新、朱文山、中科浏阳河分别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350.00万元、100.00万元、33.5357万元。

2011年9月26日,扬州弘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扬弘瑞江验(2011)070号),验证截至2011年9月23日,峰业有限收到北京高新缴纳的13,208.40万元出资,其中1,35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11,858.4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收到中科浏阳河缴纳的328.113289万元出资,其中33.535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294.57758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收到黄新添缴纳的195.69万元出资,其中2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175.6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收到钮卫东缴纳的97.84万元出资,其中1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87.8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收到北京方壶缴纳的489.20万元出资,其中5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439.2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收到中山中科缴纳的356.766711万元出资,其中36.4643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320.30241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收到朱文山缴纳的978.40万元出资,其中1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878.4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1年9月28日,峰业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和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和增资完成后,峰业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9、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2月)

2011年10月30日,许德富、于万琴、许峰等34名发起人签订了《发起人协议》。协议约定:本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系原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各发起人以其在原有限公司中的净资产投入股份公司,不另行增资。同时,本次变更后各股东在股份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2011年10月30日,峰业有限召开2011年第9次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截至2011年9月30日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1)京会兴审字第3-212号《审计报告》审定的公司净资产418,286,850.25元,按1:0.3586的比例折股,其中15,000万元折为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其余268,286,850.25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变更设立不增加新的股东且各股东在变更后的股份公司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原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设立后的股份公司承继。

2011年10月30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国融兴华评报字[2011]第366号)。经评估,截至2011年9月30日,峰业有限总资产为76,218.79万元,总负债为23,698.46万元,净资产为52,520.33万元。

2011年11月15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2011)京会兴验字第3-026号),验证截至2011年11月15日,峰业科环(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出资合计150,000,000元。

2011年12月19日,公司就本次整体变更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整体变更完成后,峰业科环股权结构如下:

10、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12年12月)

2012年12月10日,峰业科环召开股东大会,决议以资本公积3,00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3,000万元,注册资本由15,000万元增加到18,000万元,全体股东等比例增资。

2012年12月25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2012]京会兴验字第03010309号),验证截至2012年12月10日,峰业科环已将资本公积3,000万元转增股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00万元。

2012年12月28日,峰业科环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11、第七次增资(2014年3月)

2014年2月20日,峰业科环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向江苏新材、扬州经信、无锡金茂、英飞尼迪、扬子高新定向发行股份合计600万股,价格为每股16.67元。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8,600万元。

2014年3月14日,扬州弘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都分所出具《验资报告》(扬弘瑞江验(2014)010号),验证截至2014年3月13日,峰业科环收到新增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600万元,以货币形式出资。收到江苏新材缴纳的3,000.60万元出资,其中18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2,820.6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收到扬州经信缴纳的2,167.10万元出资,其中13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2,037.1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收到无锡金茂缴纳的1,667万元出资,其中1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1,56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收到扬子高新缴纳的1,500.30万元出资,其中9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1,410.3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收到英飞尼迪缴纳的1,667万元出资,其中1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1,56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4年3月25日,峰业科环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峰业科环股权结构如下:

12、第三次股权转让(2015年1月)

2014年10月15日,朱文山与湖南海捷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湖南海捷将其持有的峰业科环的3,240,503股股权(占注册资本的1.74%)转让给朱文山,转让价款为5,400万元,转让价格为每股16.67元。2015年1月15日,在股权转让款项支付完毕后转让协议生效。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峰业科环股权结构如下:

九、峰业科环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收购北京峰业股权

北京峰业自2003年成立以来,其股东为许德富和于万琴,主要承接火力发电厂脱硫脱硝工程建造业务,与峰业有限同属电力环保领域,为加强协同效应,峰业有限于2006年开始整合北京峰业。

峰业有限于2006年4月与许德富、于万琴同时对北京峰业增资,本次增资后峰业有限持有北京峰业41.91%的股权;2010年12月,峰业有限受让了许德富、于万琴持有的北京峰业股权,本次股权受让后北京峰业成为峰业有限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十、峰业科环下属企业情况”具体内容。

(二)收购江苏万德股权

2011年3月,香港万德将其持有的江苏万德91%的股权、1%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峰业有限和北京峰业。本次转让后,峰业有限直接和间接持有江苏万德100%股权。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十、峰业科环下属企业情况”具体内容。

(三)出售碧溪水务股权

碧溪水务系由峰业有限与许德富、于万琴于2009年7月24日在江苏省扬州市共同设立,经营范围为: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处理设备及其他环保设施的投资、设计、施工、运营管理及技术咨询、配套服务,水质化验检测,自来水厂的投资、设计、施工、运营管理及供水管道的施工、维护,建材销售。

碧溪水务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碧溪水务的主营业务为污水处理相关的设备生产、工程施工和运营,为集中发展主营业务,峰业有限决定出售碧溪水务的股权。

2010年5月14日,碧溪水务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峰业有限将其持有的碧溪水务50%股权以1,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于万琴。同日,峰业有限与于万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股权转让作出上述约定。

2010年5月26日,碧溪水务办理了工商变更。本次股权转让后,碧溪水务的股权结构如下:

(四)出售江苏峰业物流租赁有限公司股权

江苏峰业物流租赁有限公司系由峰业有限和北京峰业于2009年7月30日在江苏省扬州市设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峰业有限和北京峰业分别持有其51%和49%的股权,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周转材料租赁,建筑材料销售。

为了专注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峰业有限决定出售江苏峰业物流租赁有限公司的股权。2010年5月14日,江苏峰业物流租赁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峰业有限将其持有的51%股权以5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于万琴。同日,峰业有限与于万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股权转让作出上述约定。2010年5月26日,本次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

为彻底避免并消除与峰业有限的关联交易,江苏峰业物流租赁有限公司的股东于万琴、北京峰业决定将其注销。2011年7月28日,江苏峰业物流租赁有限公司在工商局办理了注销手续。

(五)出售江苏峰业高强法兰有限公司股权

江苏峰业高强法兰有限公司设立于2009年8月18日,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2009年8月14日,扬州弘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扬弘瑞江验(2009)050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出资由进行了审验。

江苏峰业高强法兰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为了专注主营业务的发展,峰业有限决定出售江苏峰业高强法兰有限公司的股权。2010年5月20日,江苏峰业高强法兰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峰业有限将其持有的70%股权以7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许德富。本次股权转让后,江苏峰业高强法兰有限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2011年3月21日,江苏峰业高强法兰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将其注销。江苏峰业高强法兰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27日在工商局办理了注销手续。

十、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峰业科环历次验资情况请参见本节“六、峰业科环历史沿革”有关内容。

十一、峰业科环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一)股权结构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峰业科环股权结构如下表:

(二)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许德富直接持有峰业科环39.10%的股权、通过万德天成间接持有峰业科环3.90%股权,合计持有峰业科环43.00%股权;许德富之妻于万琴直接持有峰业科环16.43%股权;许德富与于万琴之子许峰直接持有峰业科环6.28%股权,通过股东万德天成间接持有峰业科环1.57%股权,合计持有峰业科环6.58%股权;因此,许德富、于万琴和许峰系峰业科环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许德富控制的公司有万德天成、德峰投资,参股的公司有碧溪水务;于万琴控制的公司有碧溪水务,参股的公司有德峰投资;许峰参股的公司有万德天成、德峰投资。上述公司具体情况请参见本预案“第四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基本情况”相关内容。

十二、峰业科环下属企业情况

(一)北京峰业电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主要财务数据

北京峰业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序号资质名称等级持有人授予单位有效期
1建筑业企业施工资质(A2124032108802)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环境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峰业科环江苏省住建厅/
2安全生产许可证(苏JS安许证字[2009]100035-2)/峰业科环江苏省建工局2015.06.112
4工程设计资质证书(A232033857)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峰业科环江苏省住建厅2018.01.07
5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苏-乙-除尘脱硫脱销-0171)除尘脱硫脱硝乙级峰业科环江苏省环保厅2018.11
6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TS2232654-2018)第I类压力容器、第II类低、中压力容器峰业科环江苏省质监局2018.06.11
7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证书(中钢构(制)-A213)一级峰业科环中国钢结构协会2019.10
9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B1214011010701)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钢结构工程专业三级北京峰业北京市住建委/
10安全生产许可证(京JZ安许证字[2012]221626)

/

北京峰业北京市住建委2015.05.23

序号产品名称标准代号
1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5000-2000
2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设计技术规程DL/T5196-2004
3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硝设计技术规程DL/T 5480-2013
4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石灰石/石灰-石膏法)HJ/T 179-2005
5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程DLT 5257-2010
6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控制标准DLT 5417-2009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国家环保局14 号
8火电厂烟气排放连续检测技术规范HJT75-2001
9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
10湿法烟气脱硫工艺性能检测技术规范DL/T 986-2005
11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性能验收试验规范DL/T998—2006
11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调整试运及质量验收评定规定DL/T5403-2007
12火力发电厂锅炉机组检修导则第10部分:脱硫装置检修DL/T748.10-2001
13火电厂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指标DL/T997—2006
14钒钛基蜂窝式选择性还原脱硝催化剂Q/321001FCA 01—2011
15板式SCR脱硝催化剂Q/WD 001-2015

序号技术名称内容技术来源技术水平应用阶段
1脱硫主岛一体化集成技术脱硫主岛系统集成技术主要应用于在役火电厂脱硫装置技术改造和新增电厂脱硫装置时,解决因场地狭小所带来的设备安装布置的难题并降低工程造价;将脱硫吸收塔、GGH和主岛钢结构的平面布置进行针对性设计,改进为“立体”布置的技术工艺。自主研发国内领先推广应用
2脱硫吸收塔与烟囱一体化技术本技术针对老电厂的场地小的实际状况,研制出脱硫吸收塔与烟囱一体化的构造,即把烟囱建在吸收塔顶部。改变了传统的吸收塔设计方法,由传统的上下统一内径,改成内径以锥体过渡的阶梯式吸收塔;利用吸收塔自身结构的承载力,支撑上部烟囱结构;脱硫吸收塔与烟囱一体化(直排式脱硫吸收塔)装置具有占地少,结构简单,脱硫率达98%以上。自主研发国内领先推广应用
3脱硝蜂窝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该技术包括:配方的研发,制造工艺的研发;采用重力感应器计量、螺旋上料措施设计的粉状原材料上料装置;料仓储存、螺旋给料原理设计的泥料给料装置;蜂窝体气动夹持装置;混炼机、干燥间内部自动气氛调自主研发国内领先大量应用
4一种板式SCR脱硝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以及用途该技术包括:配方的研发,制造工艺的研发;智能配料系统;混炼系统;涂覆系统;窑炉系统;拉伸去油系统。自主研发国内领先大量应用
5网袋窑窑内流场控制系统设计了一套流场控制装置,实现温度的有效控制,保证了工艺控制要求。从而使窑炉中的实际温度(显示温度)与工艺要求的温度(设定温度)完全吻合,保证了产品质量。自主研发国内领先大量应用
6一种从废旧SCR脱硝催化剂中回收钛白粉的方法该技术包括:回收工艺的研发;采用“酸溶--pH调节-水解结晶”技术,解决了废旧催化剂中的二氧化钛回收问题。自主研发国内领先推广应用
7SCR脱硝催化剂混炼气氛调节装置该技术是通过压力差信号自动调节阀门,使其增大开度加快排气,从而达到调节混炼气氛的目的。自主研发国内领先大量应用
8SCR脱硝催化剂一次干燥气压调节装置脱硝催化剂一次干燥气压调节装置,包括干燥室、热交换器及循环风机,该系统通过控制新风风道调节阀的开度,即可控制冷风的进入量,避免干燥室内因负压过大而漏风,使得干燥室内的温度和湿度更加均匀。自主研发国内领先大量应用
9SCR脱硝催化剂一次干燥热风循环系统脱硝催化剂一次干燥热风循环系统,干燥室下部设有热风风道,上部设有回风总风道及回风支风道。该系统能使干燥室内的温度和湿度更加均匀。自主研发国内领先大量应用

序号项目名称技术来源技术水平达成目标成熟程度
1最新排放标准100mg/m3下脱硝新工艺新技术的研发和工程化实施自主研发国内领先提升性能,节能降耗应用研究
2最新排放标准50mg/m3下脱硫新工艺新技术的研发自主研发国内领先提升性能,节能降耗应用研究
3燃煤烟气湿法多污染物高效同时脱除技术的开发合作开发国内领先实现产业化基础研究
4PM2.5新粉尘排放标准下,火力发电厂除尘改造技术的研发和工程化实施自主研发国内领先实现产业化基础研究
5火力发电厂余热、余气回收再利用的研发和工程化实施自主研发国内领先实现产业化基础研究
6一种单塔双回路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及方法的研发自主研发国内领先实现产业化基础研究
7SCR脱硝催化剂再生项目自主研发国内领先实现产业化应用研究
8燃煤烟气SCR脱硝催化剂再生及资源化回收利用与产业化合作开发国内领先实现产业化应用研究
9从废弃SCR脱硝催化剂中回收三氧化钨和五氧化二钒的研究自主研发国内领先实现产业化应用研究
10从废旧SCR脱硝催化剂中回收钛白粉的研究自主研发国内领先实现产业化应用研究
11低温脱硝催化剂开发合作开发国内领先实现产业化应用研究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股东性质
1许德富6,060.129340.40自然人
2于万琴2,547.151916.98自然人
3北京高新1,642.146710.95国有法人(SLS)
4许 峰973.12396.49自然人
5万德天成973.12396.49合伙企业
6北京方壶583.87443.89合伙企业
7中山中科500.54213.34法人
8湖南海捷270.04191.80法人
9江阴中科248.65191.66法人
10达华智能243.28101.62法人
11朱文山206.78881.38自然人
12湖南中科195.80631.31法人
13黄新添145.96860.97自然人
14钮卫东142.70860.95自然人
15常德中科116.26960.78法人
16中科浏阳河40.79300.27合伙企业
17王文兵24.32810.16自然人
18阚兆梅11.19090.07自然人
19胡元华10.03540.07自然人
20王良海9.12300.06自然人
21王永忠9.12300.06自然人
22于光喜8.08910.05自然人
23王万秋6.08200.04自然人
24王 飞4.56150.03自然人
25刘永君4.07500.03自然人
26周 平3.64920.02自然人
27于万桃3.40600.02自然人
28华桂宏3.16270.02自然人
29许 斌2.43280.02自然人
30颜少云2.43280.02自然人
31华攀龙2.43280.02自然人
32冯景峰2.43280.02自然人
33王 斌1.82460.01自然人
34薛苏闽1.21640.01自然人
合 计15,000.00100.00-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许德富950.0060.13
2于万琴630.0039.87
合 计1,580.00100.00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许德富2,501.6060.05
2于万琴1,164.4827.95
3张连惠499.9212.00
合计4,166.00100.00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许德富4,702.0057.58
2于万琴2,664.0032.62
3许 峰800.009.80
合计8,166.00100.00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许德富4,702.0050.36
2于万琴2,664.0028.53
3许 峰800.008.57
4万德天成800.008.57
5钱 斌100.001.07
6王文兵100.001.07
7张 苏90.000.96
8贺继永10.000.11
9阚兆梅9.200.10
10胡元华8.250.09
11王良海7.500.08
12王永忠7.500.08
13于光喜6.650.07
14王万秋5.000.05
15王 飞3.750.04
16刘永君3.350.04
17于万桃2.800.03
18华桂宏2.600.03
19周 平3.000.03
20许 斌2.000.02
21王 斌1.500.02
22颜少云2.000.02
23华攀龙2.000.02
24冯景峰2.000.02
25薛苏闽1.000.01
合计9,336.10100.00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许德富4,702.0048.15
2于万琴2,664.0027.28
3许 峰800.008.19
4万德天成800.008.19
5北京方壶430.004.40
6钱 斌100.001.02
7王文兵100.001.02
8张 苏90.000.92
9贺继永10.000.10
10阚兆梅9.200.09
11胡元华8.250.08
12王良海7.500.08
13王永忠7.500.08
14于光喜6.650.07
15王万秋5.000.05
16王 飞3.750.04
17刘永君3.350.03
18于万桃2.800.03
19华桂宏2.600.03
20周 平3.000.03
21许 斌2.000.02
22王 斌1.500.02
23颜少云2.000.02
24华攀龙2.000.02
25冯景峰2.000.02
26薛苏闽1.000.01
合计9,766.10100.00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许德富4,702.000043.82
2于万琴2,664.000024.82
3许 峰800.00007.45
4万德天成800.00007.45
5北京方壶430.00004.01
6湖南海捷222.00002.07
7达华智能200.00001.86
8中山中科175.02871.63
9湖南中科160.97131.50
10钮卫东107.32001.00
11黄新添100.00000.93
12钱 斌100.00000.93
13王文兵100.00000.93
14张 苏90.00000.84
15贺继永10.00000.09
16阚兆梅9.20000.09
17胡元华8.25000.08
18王良海7.50000.07
19王永忠7.50000.07
20于光喜6.65000.06
21王万秋5.00000.05
22王 飞3.75000.03
23刘永君3.35000.03
24周 平3.00000.03
25于万桃2.80000.03
26华桂宏2.60000.02
27许 斌2.00000.02
28颜少云2.00000.02
29华攀龙2.00000.02
30冯景峰2.00000.02
31王 斌1.50000.01
32薛苏闽1.00000.01
合计10,731.42100.00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许德富4,982.000040.40
2于万琴2,094.000016.98
3北京高新1,350.000010.95
4许 峰800.00006.49
5万德天成800.00006.49
6北京方壶480.00003.89
7中山中科411.49303.34
8湖南海捷222.00001.80
9江阴中科204.41541.66
10达华智能200.00001.62
11朱文山170.00001.38
12湖南中科160.97131.31
13黄新添120.00000.97
14钮卫东117.32000.95
15常德中科95.58460.78
16中科浏阳河33.53570.27
17王文兵20.00000.16
18阚兆梅9.20000.07
19胡元华8.25000.07
20王良海7.50000.06
21王永忠7.50000.06
22于光喜6.65000.05
23王万秋5.00000.04
24王 飞3.75000.03
25刘永君3.35000.03
26周 平3.00000.02
27于万桃2.80000.02
28华桂宏2.60000.02
29许 斌2.00000.02
30颜少云2.00000.02
31华攀龙2.00000.02
32冯景峰2.00000.02
33王 斌1.50000.01
34薛苏闽1.00000.01
合 计12,331.42100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
1许德富6,060.129340.40
2于万琴2,547.151916.98
3北京高新1,642.146710.95
4许 峰973.12396.49
5万德天成973.12396.49
6北京方壶583.87443.89
7中山中科500.54213.34
8湖南海捷270.04191.80
9江阴中科248.65191.66
10达华智能243.28101.62
11朱文山206.78881.38
12湖南中科195.80631.31
13黄新添145.96860.97
14钮卫东142.70860.95
15常德中科116.26960.78
16中科浏阳河40.79300.27
17王文兵24.32810.16
18阚兆梅11.19090.07
19胡元华10.03540.07
20王良海9.12300.06
21王永忠9.12300.06
22于光喜8.08910.05
23王万秋6.08200.04
24王 飞4.56150.03
25刘永君4.07500.03
26周 平3.64920.02
27于万桃3.40600.02
28华桂宏3.16270.02
29许 斌2.43280.02
30颜少云2.43280.02
31华攀龙2.43280.02
32冯景峰2.43280.02
33王 斌1.82460.01
34薛苏闽1.21640.01
合 计15,000.00100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许德富7,272.155240.40
2于万琴3,056.582316.98
3北京高新1,970.576010.95
4许 峰1,167.74876.49
5万德天成1,167.74876.49
6北京方壶700.64933.89
7中山中科600.65053.34
8湖南海捷324.05031.80
9江阴中科298.38231.66
10达华智能291.93721.62
11朱文山248.14651.38
12湖南中科234.96751.31
13黄新添175.16230.97
14钮卫东171.25030.95
15常德中科139.52350.78
16中科浏阳河48.95160.27
17王文兵29.19370.16
18阚兆梅13.42910.07
19胡元华12.04250.07
20王良海10.94760.06
21王永忠10.94760.06
22于光喜9.70690.05
23王万秋7.29840.04
24王 飞5.47380.03
25刘永君4.89000.03
26周 平4.37900.02
27于万桃4.08720.02
28华桂宏3.79520.02
29许 斌2.91940.02
30颜少云2.91940.02
31华攀龙2.91940.02
32冯景峰2.91940.02
33王 斌2.18950.01
34薛苏闽1.45970.01
合 计18,000.00100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
1许德富7,272.155239.10
2于万琴3,056.582316.43
3北京高新1,970.576010.59
4许 峰1,167.74876.28
5万德天成1,167.74876.28
6北京方壶700.64933.77
7中山中科600.65053.23
8湖南海捷324.05031.74
9江阴中科298.38231.60
10达华智能291.93721.57
11朱文山248.14651.33
12湖南中科234.96751.26
13黄新添175.16230.94
14钮卫东171.25030.92
15常德中科139.52350.75
16中科浏阳河48.95160.26
17王文兵29.19370.16
18阚兆梅13.42910.07
19胡元华12.04250.06
20王良海10.94760.06
21王永忠10.94760.06
22于光喜9.70690.05
23王万秋7.29840.04
24王 飞5.47380.03
25刘永君4.89000.03
26周 平4.37900.02
27于万桃4.08720.02
28华桂宏3.79520.02
29许 斌2.91940.02
30颜少云2.91940.02
31华攀龙2.91940.02
32冯景峰2.91940.02
33王 斌2.18950.01
34薛苏闽1.45970.01
35江苏新材180.00000.97
36扬州经信130.00000.70
37无锡金茂100.00000.54
38扬子高新90.00000.48
39英飞尼迪100.00000.54
合 计18,600.00100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
1许德富7,272.155239.10
2于万琴3,056.582316.43
3北京高新1,970.576010.59
4许 峰1,167.74876.28
5万德天成1,167.74876.28
6北京方壶700.64933.77
7中山中科600.65053.23
8朱文山572.19683.08
9江阴中科298.38231.60
10达华智能291.93721.57
12湖南中科234.96751.26
13黄新添175.16230.94
14钮卫东171.25030.92
15常德中科139.52350.75
16中科浏阳河48.95160.26
17王文兵29.19370.16
18阚兆梅13.42910.07
19胡元华12.04250.06
20王良海10.94760.06
21王永忠10.94760.06
22于光喜9.70690.05
23王万秋7.29840.04
24王 飞5.47380.03
25刘永君4.89000.03
26周 平4.37900.02
27于万桃4.08720.02
28华桂宏3.79520.02
29许 斌2.91940.02
30颜少云2.91940.02
31华攀龙2.91940.02
32冯景峰2.91940.02
33王 斌2.18950.01
34薛苏闽1.45970.01
35江苏新材180.00000.97
36扬州经信130.00000.70
37无锡金茂100.00000.54
38扬子高新90.00000.48
39英飞尼迪100.00000.54
合 计18,600.00100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峰业有限1,000.0050.00
于万琴700.0035.00
许德富300.0015.00
合 计2,000.00100.00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于万琴1,700.0085.00
许德富300.0015.00
合 计2,000.00100.00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峰业有限1,40070070.00
王 蓓20010010.00
孙建方20010010.00
张晓东20010010.00
合 计2,0001,000100.00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许德富1,40070070.00
王 蓓20010010.00
孙建方20010010.00
张晓东20010010.00
合 计2,0001,000100.00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股东性质
1许德富7,272.155239.10自然人
2于万琴3,056.582316.43自然人
3北京高新1,970.576010.59国有法人(SLS)
4许 峰1,167.74876.28自然人
5万德天成1,167.74876.28合伙企业
6北京方壶700.64933.77合伙企业
7中山中科600.65053.23法人
8朱文山572.19683.08自然人
9江阴中科298.38231.60法人
10达华智能291.93721.57法人
11湖南中科234.96751.26法人
12黄新添175.16230.94自然人
13钮卫东171.25030.92自然人
14常德中科139.52350.75法人
15中科浏阳河48.95160.26合伙企业
16王文兵29.19370.16自然人
17阚兆梅13.42910.07自然人
18胡元华12.04250.06自然人
19王良海10.94760.06自然人
20王永忠10.94760.06自然人
21于光喜9.70690.05自然人
22王万秋7.29840.04自然人
23王 飞5.47380.03自然人
24刘永君4.89000.03自然人
25周 平4.37900.02自然人
26于万桃4.08720.02自然人
27华桂宏3.79520.02自然人
28许 斌2.91940.02自然人
29颜少云2.91940.02自然人
30华攀龙2.91940.02自然人
31冯景峰2.91940.02自然人
32王 斌2.18950.01自然人
33薛苏闽1.45970.01自然人
34江苏新材180.00000.97合伙企业
35扬州经信130.00000.70合伙企业
36无锡金茂100.00000.54合伙企业
37扬子高新90.00000.48合伙企业
38英飞尼迪100.00000.54合伙企业
合 计18,600.00100.00-

公司名称北京峰业电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0月20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19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19号楼
法定代表人许德富
注册资本10,011.1万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号110000006208562
组织机构代码75527313-8
税务登记证号110106755273138
经营范围电力及工业设备的安装、调试、检修及运行维护;专业承包;机械设备租赁;销售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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