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产权信披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2月02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索芙特 公告编号:2015-012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月26日,证券时报李雪峰记者发表了标题为《索芙特收购迷雾:天夏科技挖坑等你跳?》的文章,为避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影响股票价格的事项进行核查,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月26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就媒体质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详见如下。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5年2月2日起复牌交易。

一、传闻情况

上述媒体发表的文章涉及公司的传闻主要有:

(一)“成都项目真实性存疑问”:“天夏科技将向中国联通成都分公司提供设备及服务,而成都天府新区为实际的最终用户和采购方。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及中国采购网、四川政府采购网等平台上查阅成都天府新区去年全年招投标公告,记者并未发现成都市平安城市监控项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运营维护等相关内容,亦未发现中国联通成都分公司中标该项目。”、“记者从中国联通成都分公司知情人士获悉,天夏科技与联通签订的上述框架协议,并未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至于该项目是否真实存在,该人士表示不知情。同样,记者从天府新区政府方面亦未获得该项目的确切信息。”、“即便项目真实存在,若未履行必要招投标程序,也会留下实质性瑕疵。”

(二)“赣州项目数据打架” ,分为 “招标预算金额合计仅为1.85亿元,该金额与上述的8亿元金额大相径庭”、“对云信息投资确认近2亿元收入,天夏科技仅耗时一周时间” 两个方面。

二、澄清说明

针对上述媒体的不实文章,公司对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夏科技”)进行核实并做出澄清如下:

(一)成都项目真实合法

1、成都项目协议签署程序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以下简称“联通公司”)计划与物资管理部向天夏科技以邮件的方式发出《邀请函》,邀请天夏科技参与《天府新区公安局天网试点工程建设》的谈判,并在邀请函中明确规定了谈判事项、谈判时间、地点、应答规范、参与人条件等事项。2014年5月13日,天夏科技依邀请参加关于《天府新区公安局天网试点工程建设》的谈判。

联通公司了解到天夏科技在智慧城市、平安城市等项目的专业性,联通公司决定与天夏科技开展进一步的合作。

2014年5月26日,联通公司内部报请《关于引入资源型SI的请示》,27日,联通公司通过内部合规流程签署同意。依据《中国联通成都市分公司SI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合法程序,联通公司与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建立资源型SI业务合作关系。

2014年5月30日,联通公司与天夏科技签署《2014年中国联通四川成都市平安城市监控项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运营维护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79,540.00万元(大写:柒亿玖仟伍佰肆拾万元整);联通公司向天夏科技采购成都市平安城市监控项目工程建设和运营维护的设备及服务。有效期自合同双方法定签字盖章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2、收入来源、最终使用人

联通公司为天夏科技的最终收入来源,联通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天夏科进行支付。天夏科技向中国联通成都分公司提供设备及服务,联通公司与天府新区的合作,结合了联通公司光缆等资源,是以联通公司运营维护,向政府收取运营服务费用的模式进行的,所以说“成都天府新区为实际的最终用户和采购方”说辞并不正确。联通公司与政府之间的详细合作模式其双方有保密义务,天夏科技并不属于当事人。天夏科技依据其与联通公司签署的框架协议提供设备采购和技术服务,依约定履行义务享有权利。

3、项目的签约时间、施工情况

(1)成都市平安城市监控项目概述

天夏科技于2014年5月30日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签定了《成都市平安城市监控项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运营维护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合同总金额为79540.00万元,内容为成都市天府新区的指挥中心(视频相关备件等)、应用服务器、平台软件、工程件(监控立杆、卡口立杆等)及设备主件的安装调试、工程建设和运营维护工作。天夏科技根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在框架协议项下的订单协议,达成采购及服务的约定。

(2)成都市平安城市监控项目进展情况

截止2014年底,成都市平安城市监控项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运营维护项目已经开始建设,预计2016年12月完工。由于建设需求,天夏科技目前阶段主要提供的建设内容为视频监控点位的设备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现累计投入成本约为1007万元,主要的设备为前端视频监控设备及相关辅材,后续提供系统集成服务及运营维护服务。现有工程进度已经完成试点安装、平台对接等。平安城市监控项目均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实施推进,项目阶段的工作验收符合项目管理规定。

项目施工及时间情况表: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实际开日期项目签约时间预计施工期限累计投入成本
1成都市平安城市监控项目2014年6月2014年5月2016年12月1007万元

4、天夏科技说明、法律意见

天夏科技已出函予以明确说明:天夏科技与联通公司签订了《成都市平安城市监控项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运营维护框架协议》,该项目的业主为中国联通成都分公司。按照联通公司招标程序,已经过邀请招标程序的方式招标确定,不存在流程瑕疵。

律师事务所也出具意见:联通公司与天夏科技之间的框架协议真实、合法。

综合上述,一、天夏科技向中国联通成都分公司提供设备及服务,联通公司与天府新区的合作,结合了联通公司光缆等资源,是以联通公司运营维护,向政府收取运营服务费用的模式进行的,所以说“成都天府新区为实际的最终用户和采购方”说辞并不正确。二、成都市政府引入运营商,联通公司与其洽谈,这是联通公司和成都市政府之间的合作,合作涉及保密,天夏科技不曾参与。故联通公司与政府合作的程序是否存在瑕疵,公司无法核实。三、天夏科技与联通公司的合作,并未使用公开招标,是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所以出现“记者从中国联通成都分公司知情人士获悉,天夏科技与联通签订的上述框架协议,并未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至于该项目是否真实存在,该人士表示不知情。同样,记者从天府新区政府方面亦未获得该项目的确切信息。”四、联通公司与天夏科技的合作履行了邀请招标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另外,联通公司是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建设,且是联通公司和天夏科技之间的合作,适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所以程序合法,没有瑕疵。所以,天夏科技与联通公司的框架协议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二)赣州项目

1、招标预算为8亿元,不存在文章说的1.85亿元

(1)邀标预算

依据《赣州市南康区智慧城市设计与实施项目邀请招标文件(招标编号:C0611-SC2014-106)》,项目总投资约8亿元人民币,最高限价:预算价为8亿元,报价不能超过采购人设定的预算价的10%。

(2)天夏科技中标

天夏科技参与招标并中标,2014年9月23日,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向天夏科技发出《中标通知书》载:贵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人,中标金额为:人民币80000万元(大写捌亿元整)。

(3)不实信息可能来源

核查《赣州市南康区智慧城市设计与实施项目邀请招标文件》和中国招标网招标公告正文(http://www.bidchance.com/calggnew/2014/09/02/9106990.html)载:投标方案包含的重点建设项目需要较好地覆盖住建部标准关于保障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与宜居、管理与服务、产业与经济四方面的指标体系。举例如下(南康区智慧应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几个方面):5.1智慧交通(南康智慧交通预计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 5.2智慧教育(南康智慧教育预计投资3500万元人民币);5.3智慧城管(南康智慧城管预计投资4000万元人民币); 5.4智慧社区(南康智慧社区预计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

关于招标要求中的举例表述,只是参考性的列举出四个子项目,这四个子项目的金额总计为1.85亿元,而南康区智慧应用包括但不仅限上述几个方面,还有比如智慧执法、智慧农业、平安城市、云计算中心等等。这可能正是文章表述不实的数据来源。

(4)天夏科技的说明

天夏科技已出函予以明确说明: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江西城市云信息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赣州市南康区智慧城市设计与实施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招标编号C0611-SC2014-106)。经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评审,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人,中标金额为:人民币80000万元,江西城市云信息投资有限公司在邀请招标文件中已经说明项目总投资约8亿元,不存在其他的数据。其中,赣州南康智慧城市全系统中包括了智慧城管、智慧公安、智慧交通等项目是全部二十多个分项目中的一部分。另外,一般工程招标确定的金额,一般和最终项目完工的准确数额会有不超过10%范围内的调整,需要经建设内容调整申请和完工验收的审计确认最终数额。智慧城市全系统从顶层设计到项目实施,根据项目进展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工程收入。天夏科技依托十多年的实施经验和项目成果积累,前期工作在每个季度节点根据实际工程完成量确认工作量和收入确认,符合项目管理规范和财务审计准则。

综上,赣州项目招标金额合计为1.85亿元是误解,其招标金额和中标金额是一致的,预案披露的项目属实。

2、赣州项目,“对云信息投资确认近2亿元收入,天夏科技仅耗时一周时间”的说法不实

(1) 智慧城市项目的开展方式

天夏科技一般会在项目正式施工和投标之前,派驻技术支持和方案实施前期队伍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进行需求调研、方案设计、软件平台模块设计,以及项目框架实施等基础工作。智慧城市项目需要根据不同的地区和基础条件做设计,而这些正是接下来谈判或参与招投标的前提。这些工作,也成为天夏参与项目招标竞争等过程能赢得竞争优势的基础之一,也由于有十余年开发时间的基础平台软件开发产品和项目正式中标前调研设计工作的成果作为基础,天夏科技正式中标之后就可以有比较明显的实施进度优势。赣州项目,天夏公司于2014年7月份起开始项目前期的调研,基础平台开发等准备工作,所以项目真正实际开始投入建设时间到9月底已经3个多月,而其中基础平台软件等的研发时间则更长。

(2) 赣州项目的签约时间、开工时间及施工期限

赣州项目分21个子项目,每一个子项目的签约时间、开工时间、施工期限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实际开工时间项目签约时间预计施工期限
1平安城市2014.7.32014.9.262015.3.3
2智慧交通2014.8.72014.9.262015.3.7
3智慧城管2014.7.112014.9.262015.4.11
4智慧执法2014.8.232014.9.262015.4.23
5智慧教育2014.8.252014.9.262015.6.25
6智慧农业2014.8.82014.9.262015.4.8
7地理空间2014.7.112014.9.262015.5.11
8智慧社区2014.8.112014.9.262015.4.11
9云计算中心2014.9.302014.9.262015.4.30
10智慧环保2014.9.42014.9.262015.5.4
11智慧房管2014.9.152014.9.262015.4.15
12智慧公交2014.7.32014.9.262015.4.3
13智慧管网2014.8.122014.9.262015.6.12
14智慧市场2014.9.82014.9.262015.5.8
15智慧消防2014.7.272014.9.262015.6.27
16智慧水利2014.7.132014.9.262015.5.13
17应急指挥平台2014.8.252014.9.262015.4.25
18一卡通2014.7.172014.9.262015.8.17
19智慧规划2014.9.132014.9.262015.5.13
20城市指挥中心2014.10.302014.9.262015.3.15
21网格化管理2014.12.42014.12.42015.3.4

(3)项目的收入、成本确认情况

截至2014年底各个项目的收入、成本确认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收入成本
1平安城市38309262.8114652962.13
2智慧交通42430384.9013016799.97
3智慧城管29533358.606162975.58
4智慧执法13433877.112165405.15
5智慧教育21832701.3317934763.42
6智慧农业13607889.234116220.16
7地理空间17793352.254161293.97
8智慧社区163568767.12109788955.61
9云计算中心72783727.6959080997.44
10智慧环保20370959.6513696460.37
11智慧房管8207237.142224186.54
12智慧公交10416123.265052997.06
13智慧管网15610852.481641890.67
14智慧市场7734408.143548900.35
15智慧消防13178665.962777265.74
16智慧水利9869319.254444629.79
17应急指挥平台5154911.436702219.11
18一卡通5121694.7043770478.26
19智慧规划7656818.512812834.45
20城市指挥中心32274228.8318319977.89
21网格化管理43210438.6025340082.43

综上,会出现认为“仅耗时一周”的观点,一是对智慧城市的运营模式或者类似软件行业、系统集成等非标项目不熟悉;二是在收入确认标准中,定时、计量,合同的签订时间只是因素之一且非决定因素。所以,天夏科技的收入确认要结合天夏科技的运营模式来看,且智慧城市目前在中国毕竟是处在一个探索发展的过程中,会有项目自身的特殊性。“2亿元收入耗时一周时间”的说法不实。

(三)项目进展情况、后续工作安排、项目推进、回款情况

上述所有1+N(21)个项目均按照投标书承诺的进度实施推进,进展顺利,后续工作按项目开发实施计划正常推进,项目阶段工作验收符合项目管理规定,回款根据合同签定的方式按照完成的具体工作量经业主、监理方确认,进入费用支付流程,符合合同和相关规定,回款情况正常。

(四)公司收入、项目真实性核查

公司董事会、有关中介机构从非公开发行预案开始筹划至今,对标的公司的收入、项目真实性核查,主要从如下方面展开:一、项目合作协议、投标、邀请谈判、协商等过程中的文件;二、重大项目现场访谈;三、依据招投标程序取得的项目通过网上检索核查;四、各个项目的收款和采购情况;五、项目与公司业务的关联性、承接性的判断;六、财务状况。未发现异常情况。

三、公司 2014年度业绩预计情况

公司2014年度业绩预告已于2015年1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提醒投资者:公司目前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5 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5年1月20日,公司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按照有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该预案中涉及交易标的的审计、评估及盈利预测工作尚未完成。 评估结果和批准结果尚具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恳请有关新闻媒体在报道公司有关新闻时,本着对市场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在稿件刊登以前,先向公司了解情况,公司愿意积极配合有关媒体对报道的内容予以核实,以免误导广大投资者。

特此公告。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二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