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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02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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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丰财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4年第1期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 要 提 示

 大成丰财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4年3月19日证监许可【2014】314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6月18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是货币市场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和普通债券型基金,属于预期风险收益水平较低的品种。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至日为2014年12月1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基金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年9月30日,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设立日期:1999年4月12日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股东为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48%)、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四家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卓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肖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下设二十个部门,分别是股票投资部、数量投资部、社保基金及机构投资部、固定收益部、委托投资部、研究部、交易管理部、营销策划及产品开发部、信息技术部、客户服务部、市场部、总经理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行政部、基金运营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和国际业务部。公司在北京、上海、西安、成都、武汉、福州、沈阳、广州和南京等地设立了九家分公司,拥有两家子公司,分别为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大成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此外,公司还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风险控制委员会和战略规划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

 公司以“责任、回报、专业、进取”为经营理念,坚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企业精神,致力于开拓基金及证券市场业务,以稳健灵活的投资策略和注重绩优、高成长的投资组合,力求为投资人获得更大投资回报。

 (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18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1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景福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12月26日已转型为大成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4只ETF及1只ETF联接基金:大成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深证成长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大成深证成长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中证500深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证500沪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只QDII基金:大成标普5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39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债券投资基金、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核心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可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新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兴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信用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健康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大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丰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大成景益平稳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和大成景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主要人员情况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

 刘卓先生,董事长,工学学士。曾任职于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6月,任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8年8月,任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2年4月,任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2年11月至今,任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4年12月15日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靳天鹏先生,副董事长,国际法学硕士。1991年7月至1993年2月,任职于共青团河南省委;1993年3月至12月,任职于深圳市国际经济与法律咨询公司;1994年1月至6月,任职于深圳市蛇口律师事务所;1994年7月至1997年4月,任职于蛇口招商港务股份有限责任公司;1997年5月至今,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零售交易业务总部副总经理。

 罗登攀先生,董事、总经理,耶鲁大学经济学博士。具注册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资格。曾任毕马威(KPMG)法律诉讼部资深咨询师、金融部资深咨询师,以及SLCG证券诉讼和咨询公司合伙人;2009年至2012年,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划委专家顾问委员,机构部创新处负责人,兼任国家“千人计划”专家;2013年2月至2014年10月,任中信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执委会委员。2014年11月26日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周雄先生,董事,金融学博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1987年8月至1993年4月,任厦门大学财经系教师;1993年4月至1996年8月,任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经理;1996年8月至1999年2月,任人民日报社事业发展局企业管理处副处长;1999年2月至今任职于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历任副总裁、总裁,现任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

 孙学林先生,董事,博士研究生在读,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997年5月-2000年4月,任职于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2000年4月-2007年2月,任职于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审计与合规管理部;现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黄隽女士,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助理,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品金融研究所副所长。

 叶林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家社会科学重点基地中国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教授。

 吉敏女士,独立董事,金融学博士,现任东北财经大学讲师,教研室主任,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国家级教学团队成员,东北财经大学开发金融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金融业产业组织结构、银行业竞争方面的研究。参与两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三项国家社科基金、三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多项省级创新团队项目,并负责撰写项目总结报告,在国内财经类期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

 金李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英国牛津大学商学院终身教职正教授(博士生导师)和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金融系联合系主任,院长助理,北京大学国家金融研究中心主任。曾在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任教十多年,并兼任哈佛大学费正清东亚研究中心执行理事。

 监事会:

 陈希先生,监事长,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专业研究生,高级经济师。2006年被亚洲风险与危机管理协会授予“企业风险管理师”资格。2007年起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至2012年7月)、党委委员;2010年7月起,兼任吉林省国家生物产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吉林省国家汽车电子产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2年6月起,兼任镇江银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7月起至今,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吴朝雷女士,职工监事,硕士学位。1988年9月-1990年12月任浙江省永嘉县峙口乡人民政府妇联主任、团委书记;1991年10月-1998年2月任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民政科长;1998年3月-2001年6月,任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处助理检察员;2001年6月-2007年8月,就职于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检察院,任三级检察官;2007年8月起任民生人寿北京公司人事部经理。2007年11月-2009年12月,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2010年1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纪委副书记、大成慈善基金会常务副秘书长。

 李本刚先生,职工监事,管理学硕士。2001年至2010年先后就职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高级研究员。2010年8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高级研究员、行业研究主管。2012年9月4日起任大成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4月16日起任大成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5月14日任大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股票投资部价值组投资总监。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杜鹏女士,督察长,研究生学历。1992年-1994年,历任原中国银行陕西省信托咨询公司证券部驻上交所出市代表、上海业务部负责人;1994年-1998年,历任广东省南方金融服务总公司投资基金管理部证券投资部副经理、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资产管理部经理;1998年9月参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筹建;1999年3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2009年3月19日起兼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杨春明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曾先后任职于长春税务学院、吉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6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运营部总监、市场部总经理、公司助理总经理。2009年7月13日起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11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0月25日起任大成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肖冰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助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主管。2004年3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总监、综合管理部总监、公司董事会秘书。2009年7月13日起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11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刘明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1992年至1996年曾任厦门证券公司鷺江营业部总经理。1996年至2000年曾任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副总经理。2001年至2004年曾任香港时富金融服务集团投资经理,2004年3月加盟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景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及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基金经理,公司助理总经理。现任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2013年10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并兼任股票投资部总监。

 钟鸣远先生,副总经理,金融学硕士。曾任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资金计划部职员,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研究员,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投资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2014年3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公司助理总经理。2015年1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肖剑先生,副总经理,公共管理硕士。曾任深圳市南山区委(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广聚投资控股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处长、处长。2015年1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公司副总经理。

 2、基金经理

 屈伟南先生:工商管理硕士,12年证券从业经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郑州纺织工学院、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6年3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会计、固定收益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13年2月1日至2014年9月11日任大成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3月27日起任大成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1月19日起任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6月18日起任大成丰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7月28日起任大成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9月12日起任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3、公司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公司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由4名成员组成,设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1名,其他委员3名。名单如下:

 钟鸣远,副总经理,兼任固定收益部总监,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王立,大成债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景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景兴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王磊,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基金基金经理,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可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景益平稳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大成景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谢民,交易管理部副总监,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李爱华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客服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2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4年9月30日,中国银行已托管293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268只,QDII基金25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工作程序设计与制度建设,风险检视,工作程序与制度的执行,工作程序与制度执行情况的内部监督、稽核以及风险控制工作的后评价。

 2007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先后获得基于 “SAS70”、“AAF01/06” “ISAE3402”和“SSAE16”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13年,中国银行同时获得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三、相关服务机构

 1、直销机构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法定代表人:刘卓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王为开

 公司网址:www.dcfund.com.cn

 大成基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5558(免长途固话费)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分别在深圳、北京、上海设有投资理财中心:

 (1)大成基金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联系人:王欢欢、白小雪

 电话:0755-83195236/22223555/22223556

 传真:0755-83195239/83195235/83195242/83195232

 (2)大成基金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1号101室

 联系人:徐舲

 电话:021-62185377/62185277/63513925/62173331

 传真:021-63513928/62185233

 2、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66

 联系人:王娟

 电话:010-66594909

 传真:010-66594942

 网址:www.boc.cn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路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服电话:010-84588888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588888

 传真:010-84865560

 网址:www.cs.ecitic.com

 (3)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华普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广鸿

 联系人:滕克

 客服电话:96588(青岛)、400-66-96588(全国)

 网址:www.qdccb.com

 (4)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981号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客服电话:021-962999

 电话:021-38576985

 传真:021-50105124

 联系人:周睿

 网址:www.shrcb.com

 (5)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华海广场1号楼

 办公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196号

 法定代表人:邢增福

 联系人:林波

 电话:0577-88990082

 传真:0577-88995217

 客户服务热线:96699,浙江省外0577-96699

 网址: www.wzbank.cn

 (6)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817号

 法定代表人:唐国兴

 客服电话:400-88-96666(全国) 96666(吉林省)

 网址:www.jlbank.com.cn

 (7)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法人:郭志文

 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0451-86779007

 传真:0451-86779007

 客服电话:95537

 公司网址:www.hrbb.com.cn

 (8)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410号

 法定代表人:乔瑞

 联系人:刘雨喻

 联系电话:010-63229482

 传真:010-66506163

 客服电话:96198

 网址:www.bjrcb.com

 (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路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服电话:010-84588888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588888

 传真:010-84865560

 网址:www.cs.ecitic.com

 (10)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客服电话:0532-96577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www.zxwt.com.cn

 (11)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客服电话:95548

 联系人:王霈霈

 电话:0571-87112507

 传真:0571-85783771

 网址:www.bigsun.com.cn

 (12)中信建投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77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1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服电话:4008-888-888

 联系人:田薇

 联系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客服电话:400-888-8788、95525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021-22169081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1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服电话:95521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161

 网址:www.gtja.com

 (1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服电话:95553、400-888-8001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602722

 网址:www.htsec.com

 (17)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81283938

 传真:0531-81283900

 网址:www.qlzq.com.cn

 (18)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750号

 法定代表人:洪家新

 联系人:陈敏

 网站:www.cfs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19)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客服电话:021-962518,4008918918

 联系人:张瑾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63608830

 网址:www.962518.com

 (20)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客服电话:95531

 免费服务热线:95531

 联系人:汪汇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网址:www.longone.com.cn

 (21)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球金融中心57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联系人:汪明丽

 电话:021-68778075

 传真:021-68868117

 网址:www.cnhbstock.com

 (22)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6-7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谢项辉

 电话:0571-87901053

 客服电话:967777

 网址:www.stocke.com.cn

 (2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热线:95579、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24)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人代表:杜航

 客户服务热线:4008866567

 联系人:戴蕾

 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网址:www.avicsec.com

 (25)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法人代表:周晖

 客户服务热线:0731-84403319

 联系人:胡智

 电话:0731-84779521

 传真:0731-84403439

 网址:www.cfzq.com

 (26)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翟璟

 联系电话:(027)87618882/(028) 86711410

 传真:(027)87618863

 公司网站:www.tfzq.com

 (27)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服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28)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网址:www.guodu.com

 (29)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程宜荪

 电话:010-58328337

 传真:010-58328748

 联系人:慕丽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30)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凤起路432号

 法定代表人:马时雍

 联系人:严峻

 电话:0571-85108195

 传真:0571-85106576

 客服电话:浙江省内0571-96523、全国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508

 网址:www.hzbank.com.cn

 (3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客服电话:95559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网址:www.bankcomm.com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3层

 法定代表人:刘卓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5239

 联系人:范瑛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负责人:王玲

 电话:0755-22163333

 传真:0755-22163390

 经办律师:靳庆军、冯艾

 联系人:冯艾

 (五)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人代表:杨绍信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叶尔甸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刘莉

 四、基金的名称

 大成丰财宝货币市场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基金类型:契约型

 六、基金的运作方式

 基金运作方式: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保持资产的低风险和高流动性的前提下,争取获得超过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

 八、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基金的,在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 不改变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条件下,本基金可参与其他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不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管理将充分运用收益率策略与估值策略相结合的方法, 对各类可投资资产进行合理的配置和选择。投资策略首先审慎考虑各类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在风险与收益的配比中,力求将各类风险降到最低,并在控制投资组合良好流动性的基础上为投资者获取稳定的收益。

 1.整体资产配置策略

 整体资产配置策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央行货币政策、短期资金市场状况等因素对短期利率走势进行综合判断;二是根据前述判断形成的利率预期动态调整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

 (1)利率分析策略

 对利率走势的科学预期是进行基金目标久期设定的基本前提,也是债券部分进行正确投资的首要条件。通过对通货膨胀率、GDP 增长率、货币供应量、国际利率水平、汇率、政策取向等跟踪分析,形成对基本面的宏观研判。同时,结合微观层面研究,主要考察指标包括:央行公开市场操作、主流机构投资者的短期投资倾向、债券供给、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资金互动等,合理预期货币市场利率曲线动态变化。

 (2)久期管理策略

 久期是衡量债券利率风险的主要指标, 反映了债券价格对于收益率变动的敏感程度。当预期市场利率上升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增加持有剩余期限较短债券并减持剩余期限较长债券等方式降低组合久期,以降低组合跌价风险;在预期市场收益率下降时,通过增持剩余期限较长债券等方式提高组合久期,以分享债券价格上升的收益。

 2.类属配置策略

 类属配置是指基金组合在国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及现金等投资品种之间的配置比例。类属配置策略主要实现两个目标:一是通过类属配置满足基金流动性需求,二是通过类属配置获得投资收益。从流动性角度来说,基金管理人需对市场资金供求、申赎金额的变化进行动态分析,以确定本基金的流动性目标, 并在此基础上相应调整组合资产在高流动性资产和相对流

 动性较低资产之间的配比,以满足投资者的流动性需求。从收益性角度来说,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分析各类属品种的相对收益、利差变化、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来确定各类属品种的配置比例,寻找具有投资价值的投资品种,增持相对低估、价格将上升的、能给组合带来相对较高回报的类属品种,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给组合带来相对较低回报的类属品种,以期取得较高的总回报。

 3.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层面,将首先考虑安全性因素,优先选择央票、短期国债等高信用等级的债券品种以规避违约风险。除考虑安全性因素外,在具体的券种选择上,基金管理人将在正确拟合收益率曲线的基础上,找出收益率明显偏高的券种,并客观分析收益率出现偏离的原因。若出现因市场原因所导致的收益率高于公允水平,则该券种价格出现低估,本基金将对此类低估值品种进行重点关注。此外,鉴于收益率曲线可以判断出定价偏高或偏低的期限段,从而指导相对价值投资,这也可以帮助基金管理人选择投资于定价低估的短期债券品种。

 4.回购策略

 (1)息差放大策略:该策略是指利用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机会通过循环回购以放大债券投资收益的投资策略。该策略的基本模式是利用买入债券进行正回购,再利用回购融入资金购买收益率较高债券品种,如此循环至回购期结束卖出债券偿还所融入资金。在进行回购放大操作时,基金管理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债券正回购的有关规定。

 (2)逆回购策略: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由于新股申购等原因导致短期资金需求激增的机会,通过逆回购的方式融出资金以分享短期资金利率陡升的投资机会。

 5.流动性管理策略

 由于货币市场基金要保持高流动性的特性,本基金会紧密关注申购/赎回现金流情况、季节性资金流动、日历效应等,建立组合流动性预警指标,实现对基金资产的结构化管理,并结合持续性投资的方法,将回购/债券到期日进行均衡等量配置,以确保基金资产的整体变现能力。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本基金定位为现金管理工具,注重基金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因此采用活期存款利率(税后)作为业绩比较基准。活期存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如果活期存款利率或利息税发生调整,则新的业绩比较基准将从调整当日起开始生效。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截至2014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根据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12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本基金2014年第3季度报告,截至2014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3.期末基金组合剩余期限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20天”,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超标情况。

 (2)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

 6.“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偏离

 ■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基金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人民币1.00 元。

 (2)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基金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3)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4)其他资产构成

 ■

 (5)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三、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6月18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完整会计年度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A类

 ■

 B类

 ■

 注:本货币基金收益分配按日结转份额。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的比较(2012年11月20日至2014年9月30日)

 ■

 ■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4年6月18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在建仓。

 十四、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过户费、手续费、券商佣金、融资融券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基金托管人办理清算、交割过程中相关的银行垫资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5%,对于由 B 类降级为 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达到A类条件的开放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

 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对于由A类升级为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达到B类条件的开放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 B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

 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R÷当年天数

 H 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R 为该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 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针对全部或部分份额类别,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2014年5月22日公布的《大成招财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2.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3.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4.根据最新数据,更新了“八、基金的投资”部分。

 5.根据最新数据,更新了“九、基金业绩”部分。

 6.根据最新公告,更新了“二十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7.根据最新情况,更新了“二十二、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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