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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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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对外担保责任解除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216 股票简称:内蒙君正 公告编号:临2015-010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对外担保责任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接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君正化工”)、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鄂尔多斯君正”)通知,获悉:

1、君正化工履行完毕了其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的14,610万元固定资产借款业务合同(原担保内容详见:临2012-021号公告),同时履行完毕了其与中国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的10,000万元借款业务合同(原担保内容详见:临2013-014号公告);

2、鄂尔多斯君正解除了其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的30,000万元借款业务合同(借款额度由165,000万元调整为135,000万元,原担保内容详见:临2013-014号公告),同时解除了其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67,500万元借款业务(原担保内容详见:临2013-014号公告);

3、本公司作为上述借款业务的担保方,相应的担保责任同时解除,此次解除的担保金额合计为122,11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404,61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66%,无对外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31日

股票代码:601216 股票简称:内蒙君正 公告编号:临2015-011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月19日以专人送达、邮件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7位董事,会议于2015年1月30日下午13: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辉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15年修订)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2015年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15年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4亿元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5-012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临2015-013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5年2月16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5-014号)。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31日

股票代码:601216 股票简称:内蒙君正 公告编号:临2015-012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君正化工”),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为:40,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444,610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 对外担保逾期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君正化工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乌达支行申请4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年。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君正化工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乌达支行申请4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乌海市乌达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韩永飞

注册资本:146,012.9万元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树脂、液碱、片碱、电石(碳化钙)、硅铁、液氯、30%盐酸、硅酸盐水泥及水泥熟料;进出口贸易。一般经营项目:机械加工修理、非标件制作、编织袋制作;商业贸易(除国家限制经营的)。

截至201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544,978.09万元,负债总额305,772.51万元(其中贷款总额119,397万元),流动负债额229,831.13万元,净资产额239,205.58万元,营业收入219,224.26万元,净利润22,962.03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本公司拟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乌达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为:

1、保证方式及期限:连带责任保证,期限1年。

2、保证范围: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君正化工作为公司在乌海现有“煤—电—化工”产业链条的实施主体,生产经营稳定,盈利能力较强。本次公司为其正常生产经营贷款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君正化工提供担保,用于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有助于更好地推动其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目前君正化工生产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一致同意该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包含本次担保,内蒙君正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444,61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44%,无对外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 月31日

股票代码:601216 股票简称:内蒙君正 公告编号:临2015-013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促进公司经营发展,优化公司债务结构,保持公司资金筹措、管理和应用的灵活性,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种类及发行主要条款

(一)发行种类

发行种类为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他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人民币或外币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

(二)发行主体、规模及发行方式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由本公司作为发行主体。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规模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发行方式为一次或分期、公开或非公开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分别为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如发行公司债券,则可向公司股东配售。

(四)期限与品种

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最长不超过15年(含15年,发行永续债除外),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五)募集资金用途

预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包括偿还金融机构贷款、项目建设等用途。

(六)决议有效期

自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如果董事会或经营层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登记或注册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登记或注册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二、授权事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公司特定需要以及其它市场条件全权办理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决定是否发行以及确定、修订、调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发行种类、发行规模、具体期限品种和规模、具体条款、条件和其它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就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发行相关的审批、登记、注册、备案等手续,制订、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及根据适用法律法规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为发行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及办理发行、交易流通有关的其它事项)。

(三)在董事会或公司经营层已就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作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

(四)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五)在发行完成后,决定和办理已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上市的相关事宜,制订、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及根据适用法律法规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六)如发行公司债券,在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作出关于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等决定作为偿债保障措施。

(七)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其他相关事项。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31日

股票代码:601216 股票简称:内蒙君正 公告编号:2015-014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2月16日

●股权登记日:2015年2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股东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鉴于交易所网投系统已完成升级,投资者可通过新网投系统提交网络投票指令,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要充分关注网络投票方式的变化,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规定方式进行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1)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2月16日 13: 30

(2)召开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西工业园区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311会议室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2月16日至2015年2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6、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15年修订)》的议案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公司提供4亿元担保的议案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上述议案3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4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4年10月30日、2015年1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2月10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1216内蒙君正2015/2/10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2月12日 9:00-11:30、13:30-16:30

2、登记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西工业园区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崔静

联系电话:0473-6921035 0473-6921032

联系传真:0473-6921034

联系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西工业园区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2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15年修订)》的议案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公司提供4亿元担保的议案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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