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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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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ST锐电 编号:临2015-014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锐01暂停、锐02暂停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14年10月31日披露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测2014年度净利润可能为亏损。现将公司2014年度业绩预计情况更正如下: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4年度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00万元左右;预计公司2014年末净资产为正值。

 (三)截至目前,公司尚未聘请2014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2015年1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4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已决定于2015年2月12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聘请2014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后,尽快请年审会计师出具关于公司盈利和净资产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并披露。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4,620.57万元。

 (二)每股收益:-0.57元。

 三、本期业绩扭亏为盈的主要原因

 公司加强成本费用控制、毛利率提高;2014年12月公司向萍乡市富海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大连汇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转让部分应收账款,转回了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为弥补公司债券兑付资金缺口,公司以低于账面值的方式向部分客户回收了应收账款,同时公司也取得了部分供应商的质量损失赔偿和债务豁免。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一)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4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5月5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经审计后确认公司2014年度业绩扭亏为盈且公司相关被立案调查事项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可按照有关规定在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三)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不确定因素的说明

 1、年审会计师尚需对公司向萍乡市富海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大连汇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转让应收账款的公允价值进行审核和确认,有关确认结果可能对公司2014年业绩产生影响。

 2、公司目前涉及多项法律纠纷,有关裁决结果可能对公司2014年业绩产生影响。

 3、公司2013年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尚需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14年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进行审核和确认,有关确认结果可能对公司2014年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30日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ST锐电 编号:临2015-015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锐01暂停、锐02暂停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5月5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14.1.3”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日起开始停牌(如公司2014年度报告披露日为非交易日,于下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将于2015年1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14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4),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4年将实现扭亏为盈。

 公司2014年度业绩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4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网站,公司披露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纸、网站公告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30日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ST锐电 编号:临2015-016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锐01暂停、锐02暂停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共同签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1411000479 号),发证时间为2014年10月30日,有限期三年。

 公司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原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相关规定,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公司2014年至2016年将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30日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ST锐电 编号:临2015-017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锐01暂停、锐02暂停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于 2015年1月28日、1月29日、1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董事会向公司管理层及公司第一大股东萍乡市富海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核实,公司计划于2015年1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2014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和《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除上述事项外,截止本次公告日公司及公司第一大股东萍乡市富海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2015年1月30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1月28日、2015年1月29日、2015年1月30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计划于2015年1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2014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和《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除上述事项外,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会策划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向公司管理层核实,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第一大股东征询,公司第一大股东萍乡市富海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策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董事会确认,除计划于2015年1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2014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和《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外,公司没有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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