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安泰集团 编号:临2015—003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年度业绩预亏暨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4年年度业绩为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亿元左右;
3、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1、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3亿元
2、2013年度基本每股收益:-0.24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2014年,公司所处的钢铁、焦化行业持续低迷,行业效益低下,尤其是第三季度以来,受行业、市场、区域信贷环境恶化以及关联方大幅减产等因素影响,公司主导产品停产、限产,产销量减少,单位成本中固定成本增加,产品毛利微薄。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全年累计净利润亏损4.9亿元左右。
四、其他说明事项
1、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2014年年报为准,敬请关注。
2、因公司2013年度业绩亏损,若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安泰集团 编号:临2015-004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
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李安民先生因其提供担保的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太原分行”)的债务逾期一案,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自2014年9月30日起被司法冻结(详见公司2014年10月10日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太原分行已就该案达成和解并获法院裁定准许撤诉(详见公司2015年1月24日的相关公告)。根据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2014)并民初字第554、555号),已解除对李安民先生所持有的本公司317,807,116股无限售流通股及其孳息的司法冻结,解冻日期为2015年1月28日。
截至目前,李安民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317,807,1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57%。本次司法冻结解除后,李安民先生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司法冻结情况。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