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因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由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川大智胜,证券代码:002253)已于 2015年1月19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具体详见 2015年 1月17日、1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策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02)、《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03)。
现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目前公司正在抓紧开展各项准备工作。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再次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川大智胜,证券代码:002253)将于 2015年2月2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