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1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 不适用

 2.4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是公司重整完成之后进行产业转型的重要之年,公司董事会以“推进可持续经营项目建设、完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为主要目标,努力克服诸多不利因素,严格遵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通过积极努力,基本确保了可持续经营建设项目实现预期目标。

 本年度内,物流园区项目顺利通过验收并实现开通运营、氧化钙生产线全部安装调试完毕、矿山800万吨/年石灰石技改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全部完成、内控制度体系建立完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推进顺利、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正逐渐恢复。全年完成总产量247万吨,共销售243万吨,实现营业收入5,424万元(含石灰石、氧化钙、金铁阳物流及其他资产出租收入),相比上年同期增长66.94%。

 一、 2014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可持续经营项目建设情况

 年产60万吨活性氧化钙项目、物流园区项目和矿山800万吨/年技改项目是公司实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基础,直接关系到公司的未来可持续经营和发展。公司按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竭力推进项目建设,确保了氧化钙项目、物流园区项目年内全部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1、年产60万吨活性氧化钙生产线全部具备生产条件

 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完成了氧化钙全部三条生产线的机械电气、仪器仪表安装、炉内耐火材料砌筑及厂区路面硬化等工作。截止报告期末,氧化钙厂三条生产线12座炉窑已全部安装就绪并具备生产条件。其中,三号线2台炉窑已分别于5月26日、7月11日点火。试生产期间产品已投放市场近2万吨,产品质量、炉窑单产均已达到设计要求,其余炉窑也将根据市场情况逐步投入试生产。

 2、150万吨物流园区项目已正式投入运营

 本年度内,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与中铁西南物流公司、成都尚阳矿业有限公司合资组建了“四川金铁阳物流有限公司”。同时,公司积极组织协调地方、铁路等各单位完成了公司专用铁路改扩建工程竣工验收。2014年10月15日,公司收到《成都铁路局关于开通成昆线九里站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峨眉水泥厂专用铁路的通知》。根据成都铁路局上述批复,我公司专用铁路改造工程已全部竣工,符合开通使用条件。至此,公司物流园区(一期)建设全部完成,公司已及时将物流园区以租赁方式交付四川金铁阳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2月4日物流园区正式完成第一列货物装卸。

 3、矿山800万吨/年技改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全部完成

 石灰石矿山是公司的核心资产,现有矿石可开采储量已近枯竭,为保证后续生产的需要,在大股东海亮集团的资金支持下,经过不懈努力,公司顺利完成了资源增划工作,使矿区面积扩大到2.4111平方公里,为尽快将资源优势转化为市场和资金优势,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800万吨石灰石矿山技改工程项目,将产能由现有的年产260万吨提升至年产800万吨。

 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项目环评、安评、卫生、节能、水土保持评估等相关工作,设计方案也在与设计单位反复优化设计后得到确定。目前,项目启动的所有工作已基本就绪。

 4、年产20万吨纳米级碳酸钙系列产品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

 该项目系利用公司富余的活性氧化钙产品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二氧化碳进行深加工,并生产纳米级碳酸钙系列产品。目前已经完成项目备案、安全预评估、节能评估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基本建设完成

 按照证监会、财政部等五部委要求,公司结合生产经营和发展实际,通过不断修订完善管理制度,现已基本完成内部风险控制防范体系建设。截止12月31日,涵盖公司发展战略、财务核算、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工程管理等18类132项规章制度,52项作业指导书已先后编制下发试运行。

 经组织对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基本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预期目标。

 (三)重大资产重组工作顺利推进

 1、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

 为充分利用资产市场的融资平台,定向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公司于2013年8月22日正式启动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在项目准备阶段,公司组织完成了募投项目环评、安评、卫生、节能、水土保持评估等与定增相关的所有工作,全力协调省市各级环保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环保核查、清洁生产审查。2014年1月6日证监会正式受理公司申报资料。按照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先后两次接受证监会反馈意见,基本完成了所有资料的准备和上报,非公开发行前的各项工作均按证监会要求准备就绪,出于对公司发展战略的考虑,公司向证监会撤回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重新启动了重大资产重组申报程序。

 2、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顺利

 为尽快恢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改善基本面,在大股东海亮金属支持下,公司启动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并于2014?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等相关议案,自预案披露以来,公司积极配合中介机构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正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和盈利预测审核;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正在继续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重组标的公司北京德利迅达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云计算服务的技术供应商,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该资产的注入将有效改变公司的基本面,大幅提升公司资产盈利能力。

 待上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披露正式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审批程序。

 二、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全面恢复可持续经营能力的年度工作目标,努力组织各生产单元,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提升经营绩效,虽然各方面经营指标均有较大增幅,但由于产品单一、新产品尚处于市场培育阶段,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尚有待提升,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亟待解决:

 (一)盈利模式单一,抗风险能力不强。

 公司重整结束后,原有生产设施已全部淘汰,利润来源主要依靠石灰石销售。虽然随着矿山技改工程的实施,报告期内石灰石产销量相比上年同期均有大幅增长。但石灰石为粗加工产品,利润率较低。同时公司目前客户也比较单一,受下游水泥生产企业开工不足影响较大,直接影响公司效益。

 (二)新项目处于试生产状态,市场情况有待进一步培育和摸索。

 1、?活性氧化钙生产线仅部分开始进行试生产,子公司金铁阳物流12月正式投入试运营,现阶段还无法对公司业绩提供有效支撑。另外,氧化钙产品还需进一步提高质量,同时市场情况和销售模式还有待进一步的培育和摸索,盈利能力短期难以显现。

 2、矿山800万吨/年技改项目和年产20万吨纳米级碳酸钙系列产品项目均处于前期准备阶段,短期内无法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供支持。

 (三)人才流失和新项目技术、管理类人才的缺乏

 2009年以来,一方面由于公司长期停产,造成公司部分技术专业人才流失。另一方面因公司原有产业已全部淘汰,在建项目与原有产业比较,基本属于一个全新的领域。在新的生产经营和市场需求形势下,公司尚需在技术、管理类人才甄选培育方面加大力度。

 三、2013年度经营业绩及主要财务指标

 经营业绩及主要财务指标重大变化及原因分析: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

 ■

 三、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2015公司将紧紧围绕“找差距、添措施、强管理、降成本”的工作方针开展工作,内部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机构,加强内控制度的建设和执行,强化考核和激励机制,外部加快产品和产业结构调整进程、拓展市场和积极进行项目融资,努力实现恢复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目标。

 (一)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 规范公司治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证监会、交易所等上级监管部门要求,根据现代企业的治理要求,继续督促公司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全力推动内控制度的制订、完善和落实。以提升公司盈利为目的,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着眼点,提升公司的运行效率,努力构建促进公司可持续性发展、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的长效机制。

 1、继续修订完善内控制度,全面提升管控能力。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2、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塑造企业核心价值观,重点打造以主业为核心的企业品牌,着力将核心价值观转化为企业文化规范。

 3、建立以利润为重心的经济责任考核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标准化及精细化管理,努力创造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更好的回报投资者。

 (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着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1、年产60万吨氧化钙生产线项目

 2014年,公司氧化钙三条生产线已全部安装就绪并具备生产条件。2015年公司将重点推进拓展市场和优化工艺两项工作。

 (1)加强氧化钙市场调研,制定新产品营销战略。根据市场营销环境状况,寻找市场机会,建立营销目标,制定含营销宗旨、产品策略、价格策略、销售渠道、广告宣传、具体行动方案的营销战略。

 (2)磨砺氧化钙生产工艺技术,扩充产品品种与粒径规格;低耗生产适合客户优质产品,达到“菜单式”生产能力。采取“引进来、走出去、优胜劣汰”竞争机制,优化工艺参数、提升员工技能、提高产品数量质量、合理节能降耗。

 2、石灰石矿山800万吨/年技改工程项目

 矿石是氧化钙生产的唯一原料,也是周边水泥建材企业的主要原料,尽管公司矿山800万吨/年规模技改完成形成生产能力还需要一个较长的周期, 公司公司将按照计划投入资金,加快推进矿山石灰石800万吨/年技改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科学开采、稳定供应。

 3、现代物流园区项目

 2014年,公司现代物流园区项目(一期)已完成并正式投入运营。2015年,公司将主动出击,寻找货源,保障150万吨物流货物到发吞吐量。

 4、年产20万吨纳米级碳酸钙系列产品项目

 继续研探“开发建设”国内外技术装备,调查市场应用前景。

 5、研发石灰石矿的新领域应用,研究开发食品氧化钙的可行性。

 (三)积极探索营销新思路,扩大市场份额

 公司在全力推进可持续项目经营项目建设的基础上,还将同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拓展产品销售市场,力争改变销售对象单一的不利局面。并尽快完成活性氧化钙产品和物流市场培育,有效扩大矿石产品的市场份额,努力构建公司从矿山到石灰石加工及产品销售、仓储物流的完整产业链条,充分发挥公司内部上下游产业的协同效应,有效盘活闲置资产,提高盈利能力,彻底改变公司主营亏损局面,恢复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

 (四)全力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

 公司于2014年7月正式启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重组标的公司北京德利迅达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云计算服务的技术供应商,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该资产的注入将有效改变公司的基本面,大幅提升公司资产盈利能力。2015年,公司将按计划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程,尽快完成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盈利预测等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审议相关事项,形成正式方案披露、报送,履行有关的审批程序,力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早日实施。??????

 四、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利润分配部分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临2014-006号公告及公司2013年度报告)。

 2、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情况说明

 经公司2014年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7,016,802.96 ,截止到2014年末,公司累计亏损为-661,279,846.04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实现利润将全部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弥补亏损后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仍为负值。因此,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1)我们同意本报告期盈利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同意将此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

 (二)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 不适用

 (三)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本次公司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是公司落实施行2014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而对公司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以及本年度报告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一、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的具体影响如下: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

 执行上述会计准则,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年度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2013?年度及本年度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年度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 不适用

 4.3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 不适用

 4.4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2014年1月17日与成都中铁西南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四川省尚阳矿业有限公司签订合资协议书共同出资设立四川金铁阳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金铁阳物流公司),金铁阳物流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510万元人民币,占出资额的51%;成都中铁西南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出资290万元人民币,占出资额的29%;四川省尚阳矿业有限公司出资200万人民币,占出资额的20%。金铁阳物流公司于2014年2月11日取得营业执照,金铁阳物流公司在本报告期纳入公司报表合并范围。

 金铁阳物流公司法人代表闫蜀;住所:峨眉山市乐都镇;营业范围:货运代理、货物装卸、仓储及配送,货运包装,物流信息咨询(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应取得前置许可的项目)。

 董事长:杨学品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5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15—003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相结合方式于2015年1月14日发出,会议于2015年1月29日在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学品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参加了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及2015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7,016,802.96元,截止到2014年末,公司累计亏损为-661,279,846.04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累计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仍为负值。因此,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支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14年度报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聘用合同约定,公司应支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费用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8万元;同时,因本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内控审计出具审计报告,而上年为鉴证报告,相应费用增加10万元,公司同意支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1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共计68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14年度报酬考核及拟定2015年度报酬方案的议案 》;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汪鸣先生、姚金芳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详见公司临2015-004号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汪鸣先生、姚金芳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详见公司临2015-005号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累计及当期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详见公司临2015-006号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公司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核销公司对乐山市发展投资总公司和成都乐山大厦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上,述两项长期股权投资核销金额合计2,100,650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公司部分无形资产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部分无形资产进行核销,核销金额合计2,397,834.79元,影响公司当期损益减少1,607,083.69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处置公司部分不良资产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部分存货进行处置,处置资产合计影响公司当期损益减少5,097,764.35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七、审议通过《制订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

 17.1《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7.2《公司企业文化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7.3《公司发展规划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7.4《公司控股和参股公司管理细则》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7.5《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7.6《公司存货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7.7《公司预算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7.8《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7.9《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7.10《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范仲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附:个人简历

 范仲明先生:汉族, 1965年4月出生,籍贯四川,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87年3月进入公司工作,就职于公司矿山厂,历任矿山厂采石副工长、工长、车间技术员、采矿车间主任、矿山副厂长、厂长、党支部书记,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矿山厂长、党支部书记。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临2015-008号公告。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和公司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15—004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运作,严格遵守和履行《股票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预计、审议程序和披露的要求,公司根据2015年度经营计划和以前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对201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与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在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和票据承兑贴现业务。协议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为进一步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在上述《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基础上,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补充协议》,补充约定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存放于财务公司的日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且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存放于财务公司的日存款余额占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额的比例不超过30%。协议有效期同《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根据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为了确保公司可持续经营项目的建设及日常营运资金正常周转,由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新增8000万元人民币临时授信额度,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生产经营进展情况向财务公司提出借款申请。

 2015年,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在财务公司结算账户上的平均日存款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预计与财务公司贷款业务的累计应计利息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且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日存款余额占乙方吸收的存款余额的比例不超过30%。本公司拟按照上述预计修订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项下的服务提供期限与《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相同,如《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做相应续展,则本补充协议一并续展。相关事宜已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关联董事汪鸣先生、姚金芳先生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

 2、公司3名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本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审议相关提案时回避表决。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预计2014年度在财务公司结算账户上的日存款余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累计应计利息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13,855,352.77元人民币,办理票据贴现1,563,016.30元人民币,累计应计利息为102,882.64元人民币。

 (四)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2015年度在财务公司结算账户上的日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且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日存款余额占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额的比例不超过30%。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说明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斌

 注册资本:10亿元

 成立日期:2013年2月1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

 营业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财务状况(未经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45,4762,285.01元,存放同业款项566,807,201.71元;财务公司2014年实现利息收入333,149,679.76元,实现经营利润157,393,290.10元,实现税后净利润121,785,163.50元。

 (二)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海良先生通过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集团”)、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和本公司控股股东海亮金属,分别持有财务公司51% 、40%和9%的股权。

 因此,财务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正常,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15年,根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将由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存、贷款和票据承兑贴现业务等服务。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和《金融服务补充协议》,分别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上述协议仍处于有效期内。

 2015年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双方拟修订《金融服务补充协议》(详见公司临2015-005号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合称“四川金顶”;

 乙方: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一)交易限额

 在本补充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存放于乙方的日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且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存放在乙方的日存款余额占乙方吸收的存款余额的比例不超过30%。

 (二) 服务有效期限及其续展

 本补充协议项下的服务提供期限与《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相同,如《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做相应续展,则本补充协议一并续展。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以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

 财务公司作为海亮集团的资金管理中心,其主要作用是充分利用集团内部财务资源,集聚闲散资金,为集团成员企业提供存贷款、结算、融资和财务顾问等综合性服务,从而降低融资成本、加快资金周转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作为海亮集团下属海亮金属的控股子公司,由财务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主要目的包括:一是通过公司资金的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通过财务公司的专业性、针对性金融服务,进一步支持公司产业的发展;三是实现公司金融资源的有效利用,实现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二)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办理存、贷款和票据承兑贴现、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可以拓展公司投融资渠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15—005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

 提供金融服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过去十二个月公司在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存款余额及比例未超过协议约定。

 ●过去十二个月公司向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计发生借款本金24,00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2013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与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和《金融服务补充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并办理存、贷款和票据承兑贴现业务。协议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预计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放于财务公司的日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且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存放在乙方的日存款余额占乙方吸收的存款余额的比例不超过30%。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13,855,352.77元人民币,办理票据贴现1,563,016.30元人民币,发生贷款业务24,000万元人民币。报告期内,未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和财务公司挪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015年,公司拟继续在财务公司办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存、贷款和票据承兑贴现等金融业务。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在财务公司结算账户上的平均日存款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且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日存款余额占乙方吸收的存款余额的比例不超过30%。

 本公司拟按照上述预计修订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项下的服务提供期限与《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相同,如《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做相应续展,则本补充协议一并续展。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海良先生通过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集团”)、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和本公司控股股东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财务公司51% 、40%和9%的股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财务公司与本公司的业务往来等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董事汪鸣、姚金芳将回避表决。此项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企业登记信息

 公司名称: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2月1日

 法定代表人:杨斌

 注册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

 注册资本:10亿元

 营业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二)股权架构

 目前,财务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三)财务状况(未经审计)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45,4762,285.01元,存放同业款项566,807,201.71元;财务公司2014年实现利息收入333,149,679.76元,实现经营利润157,393,290.10元,实现税后净利润121,785,163.50元。

 三、金融服务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双方拟签订《金融服务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合称“四川金顶”;

 乙方: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一)交易限额

 在本补充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存放于乙方的日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且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存放在乙方的日存款余额占乙方吸收的存款余额的比例不超过30%。

 (二) 服务有效期限及其续展

 本补充协议项下的服务提供期限与《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相同,如《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做相应续展,则本补充协议一并续展。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财务公司作为海亮集团的资金管理中心,其主要作用是充分利用集团内部财务资源,集聚闲散资金,为集团成员企业提供存贷款、结算、融资和财务顾问等综合性服务,从而降低融资成本、加快资金周转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补充协议》,双方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在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每日余额的最高限额,有利于公司资金的风险控制。

 五、风险评估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信专审字[2014]第4-00122号《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六、风险防范及处置措施

 为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可以随时调度,公司制定了《公司关于与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存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和《公司在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资金风险控制制度》,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通过成立存款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组,持续收集财务公司相关信息,及时防范,并及时取得月度财务报告和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对风险进行评估,确保资金安全和流动性,如出现重大风险,将与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寻求解决风险的办法,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

 七、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办理存、贷款和票据承兑贴现、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可以拓展公司投融资渠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左卫民、冯晓、吕忆农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阅,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同意提交董事会表决,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

 1、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拟修订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补充协议》, 双方在补充协议中适当提高每日存款余额的最高限额,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要求,有利于公司资金存放和风险控制,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公司制定的《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控制制度》,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4、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汪鸣和姚金芳先生回避表决。公司对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该关联交易事项在定价的公允性方面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该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6、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补充协议》;

 4、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书;

 5、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15—007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

 会计准则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是公司落实施行2014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而对公司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以及本年度报告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一、概述

 根据财政部2014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要求,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对相关科目进行相应追溯调整。

 2015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二、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的具体影响如下: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

 执行上述会计准则,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年度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 2013 年度及本年度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年度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公司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或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按照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的具体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新会计准则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15—007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月29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王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因个人原因,王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王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在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王涛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公告编号:2015-008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3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2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3月6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3月6日

 至2015年3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各议案于2015年1月31日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a)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3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614224)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3)2218555、2218117;传真:(0833)2218118

 联系人:杨业、杜红丽

 六、其他事项

 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费、住宿及其他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3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15—009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5年1月2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邓宝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鉴于监事会主席邓宝荣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监事会主席职务,会议选举王佳庆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个人简历附后)

 附:个人简历

 王佳庆,男,四川省乐山市人,1961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自1980年1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役,毕业于成都陆军学院,历任西藏军区林芝军分区排长、连长、参谋、副科长、科长、军区司令部情报处处长。2004年12月退役,自2013年3月起受聘于公司,现任公司监事、公司内控督察部部长。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出具了相关审核意见(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财务决算及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议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7,016,802.96元,截止到2014年末,公司累计亏损为-661,279,846.04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累计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仍为负值。因此,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的说明》并出具了监事会意见。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见公司临2015-004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出具了监事会意见。

 详见公司临2015-005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的议案》并出具了监事会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并出具了监事会意见。

 详见公司临2015-006号公告。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出具了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1月30日

 附件: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2014年年报的通知》,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该报告客观、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状况;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计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签名:王佳庆 邓宝荣 李力

 公司代码:600678 公司简称:四川金顶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