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年1月29日,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南通乾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乾创”)的通知,其将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南通乾创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200万股股份质押给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5 年1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1月29日,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6月29日。
2、南通乾创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374万股股份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5 年1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1月29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1月26日。
截至本公告日,南通乾创持有公司股份131,854,689股,占公司总股本21.29%,全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质押给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数占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10 %,占公司总股本的1.94%;本次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份数占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8.00 %,占公司总股本的3.83%。
截至本公告日,南通乾创共质押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9024万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68.44%,占公司总股本14.57%。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