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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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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恢复采用收盘价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恢复采用收盘价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的相关规定,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详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5年1月28日起,本公司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东旭光电(证券代码:000413)恢复使用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

 关于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东方证券为委托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15年1月29日起,新增委托东方证券销售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0978)。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销售机构信息

 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层-23层、25层-29层

 联系人:胡月茹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729

 客户服务热线:95503

 公司网站:http://www.dfzq.com.cn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公司网站:http://www.dfzq.com.cn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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