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思达高科 公告编号:2015-20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2015年1月16日、2015 年1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巨潮资讯网上分别刊登了《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暨召开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1月28 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5年1月27日下午15:00 ~2015年1月28日下午15:00 。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月28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郑州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7号景峰国际24层公司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双河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公司总股本314,586,699股,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1人,所持(代表)股份 93,609,9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9.7565%。
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所持(代表)股份920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9.2447%;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9 人,所持(代表)股份 1,609,9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5118 %;
3、出席本次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共 29 人,所持(代表)股份 1,609,9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5118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王冠律师、何敏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段东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3,560,4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1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弃权 4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9 %。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
同意 1,560,4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253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弃权 4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47 %。
(二)审议余应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3,560,4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1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弃权 4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9 %。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
同意 1,560,4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253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弃权 4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47 %。
(三)审议赵立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3,559,1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7 %;
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
弃权 4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9 %。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
同意 1,559,1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446 %;
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7 %;
弃权 4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47 %。
(四)审议孙静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3,560,4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1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弃权 4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9 %。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
同意 1,560,4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253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弃权 4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47 %。
(五)审议孙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3,559,1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7 %;
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
弃权 4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9 %。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
同意 1,559,1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446%;
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7 %;
弃权 4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47 %。
(六)审议张海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3,560,4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1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弃权 4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9 %。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
同意 1,560,4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253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弃权 4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47 %。
(七)审议尤笑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3,560,4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1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弃权 4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9 %。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
同意 1,560,4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253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弃权 4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47 %。
(八)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3,560,4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1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弃权 4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9 %。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
同意 1,560,4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253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弃权 4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47 %。
(九)关于《公司2014年度减值准备计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3,559,1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7 %;
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
弃权 4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9 %。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
同意 1,559,1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446%;
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7 %;
弃权 4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47 %。
(十)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经营范围的临时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93,609,9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
同意 1,609,9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十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临时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93,609,9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
同意 1,609,9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冠 何敏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76 股票简称:思达高科 编号:2015—21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七届第一次董事会于2015年1月21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2、2015年1月28日,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一次会议在郑州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立仁先生主持。
4、公司董事会应到5人,实际出席5人。
5、全体董事出席本次会议。
6、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了关于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负债剥离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通过。
2. 审议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
3.审议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
4. 审议了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
5.审议了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
6. 审议了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
7. 审议了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
8. 审议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
9. 审议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
10. 审议了关于修改《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
11. 审议了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
12. 审议了关于修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
13. 审议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
14. 审议了关于修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
15. 选举赵立仁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6. 同意娄震旦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聘任赵立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7. 同意张峥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根据董事长的提议,聘任刘韡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同时指定刘韡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限不超过三个月。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8. 根据公司董事长的提议,聘任薛俊霞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薛俊霞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9. 成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的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及绩效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根据规定选出:
(一)提名委员会成员为段东辉(独立董事)、余应敏(独立董事)、赵立仁,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为段东辉,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1)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2)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3)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二)薪酬及绩效考核委员会成员为段东辉(独立董事)、余应敏(独立董事)、赵立仁,薪酬及绩效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为段东辉。薪酬及绩效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
(1)研究董事与经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2)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三)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段东辉(独立董事)、余应敏(独立董事),赵立仁,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余应敏。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
(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5)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四)战略委员会成员为赵立仁、段东辉(独立董事)、孙静,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为赵立仁。战略委员会的职责应为: 1)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和初步审议; 2) 研究、拟定并审议公司经营目标及中长期发展战略,包括但不限于开发产品战略、市场战略、投资战略、营销战略、人才战略,并提供建议;3)对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0. 审议了关于公司将于2015年2月13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第1、2、3、4、7、8、10项议案进行审议的议案。
特此公告
后附简历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月29日
简 历
赵立仁,中国国籍,男,1972年生,本科。曾任广东创基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4年7月起至今赵立仁先生担任西藏智度投资有限公司合伙人。赵立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行政机关的处罚,未发现其具有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和《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
刘韡,中国国籍,男,1981年生,本科。曾任职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宇信易诚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注册会计师。刘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行政机关的处罚,未发现其具有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和《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
薛俊霞,中国国籍,女,1963年生,大专,助理会计。1999年进入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资金部副经理,现任证券管理部副经理、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薛俊霞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到过证监会的处罚。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思达高科 公告编号:2015-22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七届第一次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2、2015年1月28日,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七届第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海军先生主持。
4、应到会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
(二)选举张海军先生为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
后附简历: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1月29日
简 历
张海军,中国国籍,男,1977年生,本科。曾就职于河北省电信公司滦平分公司、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动植物工作委员会。2010年至今在力鼎资本任行政人事经理。张海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海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思达高科 公告编号:2015-23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月26日收到娄震旦先生的辞职申请,娄震旦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月26日收到张峥先生的辞职申请,张峥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职务。
公司第七届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娄震旦先生、张峥先生上述辞职申请,娄震旦先生、张峥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董事会对娄震旦先生、张峥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29 日
证券代码:000676 股票简称:思达高科 公告编号:2015—24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本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一次会议决定,提请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2月13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5年2月12日下午15:00 ~2015年2月13日下午15:00 。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13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5. 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投票规则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 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2015年2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 现场会议地点:河南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27号景峰国际24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负债剥离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审议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5)审议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6)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审议关于修改《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8)审议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2015年1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15年1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全部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15年2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
3. 登记地点:河南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27号景峰国际24层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 投票代码:360676 投票简称:思达投票
(3) 在投票当日,“思达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 投票具体程序为:
①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同意意见,则可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100 | 总议案 | 100 |
议案一 | (1)审议关于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负债剥离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1.00 |
议案二 |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
议案三 |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
议案四 | (4)审议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4.00 |
议案五 | (5)审议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5.00 |
议案六 | (6)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
议案七 | (7)审议关于修改《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
议案八 | (8)审议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8.00 |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5)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但不包括累计投票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2. 采用互联网交易投票程序
(1)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2)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3)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1.00元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2.00元 | 大于1的整数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 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12日15:00至2015年2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河南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27号景峰国际24层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415室公司证券管理部。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费用自理。
3、联系人: 刘韡 薛俊霞
电话:0371-65793081 0371- 65793200
传真:0371-65793200
邮编:450046
特此公告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月29日
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议案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00 | 《总议案》 | | | |
1 | (1)审议关于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负债剥离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 | |
2 |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3 |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4 | (4)审议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5 | (5)审议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 | |
6 | (6)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7 | (7)审议关于修改《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8 | (8)审议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注:1、本表决票只能用“√”填写,其他符号、数字无效;
2、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即只能在“同意”、 “反对”、 “弃权”三栏中任一栏打“√”;
3、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