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2014年11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4]MTN419号),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2014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发行了 2014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总额人民币 7.5亿元。
2015年1月26日,公司发行了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总额人民币7.5亿元,募集资金于2015年1月27日全部到帐。现将发行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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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行的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