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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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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
债券代码:112207 债券简称:14锦龙债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和质押
及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通知:近日,新世纪公司合共办理了其持有本公司股份153,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3,000,000股,合计占本公司总股本17.08%)的解除质押手续。新世纪公司另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79%)质押给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寸金支行,质押期限从办理质押手续之日起至双方协商解除质押之日止。前述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此外,新世纪公司近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6,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6.25%)质押给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股份质押期限为期一年,该项质押登记手续已在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新世纪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425,111,27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86,753,90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8,357,36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7.45%;新世纪公司质押的本公司股份合共369,185,4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82,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7,185,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1.20%。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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