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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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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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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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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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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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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业务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全面恢复和提升。在新业务发展方面,以主营业务为依托,进一步加强新能源领域的布局,加快向新的业务方向转型发展。

 随着公司主营业务市场订单情况恢复正常以及新兴市场开拓取得进展,公司销售额恢复到正常水平,经营业绩出现回升,订单数量及营业收入超过销售高峰年份2012年的相应数额。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实现营业收入4.88亿元,相较2013同期的2.88亿元提升了69.51%;公司实现净利润1,051.61万元,同比增长162.8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2.59万元,同比增长165.62%,实现扭亏为盈。

 2014年度公司扭亏的主要原因如下:

 1.出口订单激增。铅蓄电池的销售在报告期内得到恢复,主要是公司在欧洲、北美、日本、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市场的销售得到恢复,同时,公司大力开拓的印度、泰国、印尼、巴西等新兴市场增长迅猛。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出口销售收入37,812.47万元,同比增长57.65%。

 2.国内市场客户的开发进展明显。报告期内,公司国内市场的开拓力度继续加大,除进一步拓展二级更换市场外,逐步向一级配套市场延伸,年内增加了为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力帆摩托车有限公司、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联合动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进行起动电池配套供应。国内市场共实现销售收入8,547.25万元,同比增长105.15%。国内市场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由2013年度的14.80%上升至报告期的18.44%。

 3.生产能力得到大幅提升。全资子公司遂宁宏成和福建动力宝年底之前先后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公司的产能得到全面释放,产能预计在2015年将有更大的提升。

 4.新产品销售收入快速增长。纳米胶体电池实现销售收入15,831.7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34.15%,与2013年相比,同比增长95.34%。

 5.三项费用得到有效控制。公司严格管控三项费用支出,三项费用合计8,865.74万元,与2013年相比,下降了15.15%。

 2014年,公司加强了主营业务新产品的研发、销售。公司新产品DLFP系列摩托车起动用锂离子电池获得全美最大的摩托车用品公司TR Distributing正式大批量订单,标志着公司锂离子摩托车电池开始从试制走向量产。此外,猛狮兆成在新型碳铅动力电池研发方面取得较大进展。同时,公司积极探索、开发新的业务领域。公司以电池业务为基础,确立了储能和新能源车辆两个新的业务发展方向。公司在九月份成功研发多个型号的储能系统,参加了秋季广交会,正式进入储能领域。新能源汽车领域,2014年8月,公司与同济汽车设计研究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未来五年,双方共同开发适合中国市场需求的电动汽车,包括并不限于以下类型的电动汽车:小型电动汽车,纯电动轿车,纯电动SUV,纯电动货车。此外,双方还将在人才培养方面开展合作。本次合作,将发挥公司与同济汽研院各自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的竞争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强强联合。新能源客车研发方面,猛狮兆成在“醇基燃料”新能源公交客车的开发研究方面取得进展,原型车路试效果良好。电动自行车领域,猛狮新能源研发的一秒钟折叠式锂电电动自行车开始试销售,该产品是公司在个人智能交通工具领域的新尝试,将在2015年中全面推上市场。

 2014年末,公司与上海中兴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增资协议,拟投资金额为1500万元。上海中兴派能成立于2009年,拥有雄厚的母公司财力和运营经验支撑,是上海新能源汽车、上海智能电网的重点企业,该公司是国内磷酸铁锂电池行业的技术领先者,产品主要为磷酸铁锂电池正极材料、电芯系列产品、电池系统,广泛应用于通信备电、移动电源、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汽车、太阳能储能电源、风能储能电源、基站储能电源等领域。公司增资中兴派能,将进一步加强两个公司在技术、产品及市场方面的合作,丰富公司的产品线,提升公司的产品竞争力,有利于公司优化和完善在电池领域的产业链布局,打造公司电池产业的生态系统。

 在对外投资参股磷酸铁锂电池企业外,公司已立项在福建诏安金都工业区建设年产一亿颗电动车用圆柱形三元锂电池电芯工厂,拟投资金额5亿元人民币。

 另外,公司已在深圳前海注册成立深圳市猛狮新能源技术研究院,研究院将以低成本储能电池和智慧储能为主要研究方向,进一步提升猛狮科技在新能源产业的研发能力,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拓展企业发展空间,增强企业对人才的吸引力,更好地与智慧能源产业接轨。

 (二)公司盈利状况分析

 2014年度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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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销售毛利率及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元/KV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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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度公司主要原材料铅及铅合金的价格下跌,公司电池的直接材料成本略有下降,虽然公司电池产销量上升幅度较大,但由于子公司福建动力宝和遂宁宏成试生产接近尾声,生产人员大幅增加,相应人工费用亦大幅增加,且因其正式投产时间较晚,年内产能未得到充分释放,产能与人数尚未匹配,使得单位产品分摊的人工成本上升较多;而在制造费用方面,随着各子公司在建工程的转固,生产成本中的固定资产折旧也增加较多,在产销量提升的情况下,单位产品分摊的制造费用基本与上年度持平。综合单位产品料、工、费的影响,2014年单位产品成本较2013年下降了4.50%。虽然公司电池的平均单位售价与上年度相比下降了3.32%,但是平均单位成本下降的幅度更大,因此,公司2014年度电池销售的毛利率仍较2013年上升了1.01%。

 产品成本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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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公司主要原材料铅及铅合金的采购价格下跌导致直接材料在产品成本中所占比例从2013年度的76.34%小幅下降至74.26%。受新增员工人数增多,产能尚未匹配的影响,2014年度直接人工所占成本比例由2013年度的10.35%增加至12.71%。产销量的大幅上升与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的平衡,使得2013年度制造费用占成本比例仅由2013年的13.31%微降至13.04%。

 (2) 期间费用情况

 2014年销售费用比2013年减少45.25万元,同比下降1.73%。

 在销量上升的情况下销售费用比较稳定,主要是得益于公司结合2014年的市场状况,优化了业务宣传及推广方式,业务宣传费、展会费、差旅及业务招待费等费用减少了338.26万元,虽然运费相关支出和销售人员薪金福利上升了272.20万元,但是销售费用总体仍减少了45.25万元。

 2014年管理费用比2013年减少了1,516.10万元,同比下降23.10%。

 管理费用下降的主要因素是:公司管理人员工资福利总额减少了202.09万元,差旅及业务招待支出减少了339.42万元。同时,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2014年公司研发支出的主要投入方向转移至已有的新能源车辆及储能技术的产业化开发,起动用铅电池技术前瞻性研究和生产技术改良的投入减少。

 2014年财务费用比2013年减少21.82万元,同比减少1.72%。

 虽然公司2014年度借款及票据贴现的利息支出比2013年度增加了423.09万元,但是2014年度由于人民币贬值带来的汇兑收益变化以及存款利息收入的增加抵消了利息支出的增加,2014年度财务费用与2013年度相比还略有下降。

 综合上述因素的影响,2014年公司扭亏为盈,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2.59万元。

 (三)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2014年,公司主营业务市场订单和销售收入恢复正常,销售收入同比增长69.51%,销售额达到历史峰值。国际市场方面,随着欧美主要国家经济逐渐复苏,市场订单情况恢复正常。亚洲和南美市场销售收入增长迅速,印度、印尼、巴西等新兴市场增长潜力巨大,新兴经济体的销售迅猛增长将大大降低传统欧美等发达经济体市场不稳定导致的业绩波动。公司多年来坚持产品创新,注重产品品质和品牌塑造,经过多年的市场耕耘,在海外摩托车电池市场积累了良好的声誉和客户信任度,国际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潜力。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加海外客户41个,对主要客户的销售收入同比大幅增长。

 在国内市场,公司凭借在国际市场上积累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赢得了越来越多客户的信任。报告期内,公司国内市场的开拓力度继续加大,除进一步拓展二级更换市场外,逐步向一级配套市场延伸,年内增加了为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力帆摩托车有限公司、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联合动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等进行起动电池配套供应。国内市场共实现销售收入8,547.25万元,同比增长105.15%。国内市场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由2013年度的14.80%上升至报告期的18.44%。未来几年,国内市场仍然面临着低价竞争的压力。2011年开始的电池行业环保风暴之后,部分环保整顿中没有过关的企业转入地下生产,这些工厂因为省略了环保费用、员工社保和政府税收,产品成本大大低于合法生产的企业,在摩托车电池、电动自行车电池、小型密闭电池和汽车电池等领域对合法生产企业造成巨大的冲击,市场上充斥着低价竞争的各类电池产品,这一现象短时间内仍会存在。

 世界市场上摩托车电池的来源主要是亚洲地区,特别是中国和日本、东南亚国家的越南、印尼、泰国,南亚的印度。在中国,公司已经成为国内外摩托车电池市场上供应最稳定的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能力大幅提升,全资子公司遂宁宏成和福建动力宝年底之前先后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未来几年,公司摩托车电池的产能将大大增加,成为国内生产量最大的摩托车电池制造商。报告期内,子公司柳州动力宝进行技术改造,产品进入汽车起动蓄电池的市场。

 (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新产品开发,巩固和发展摩托车起动电池主营业务基础上,开拓储能、新能源车辆等方面的新兴业务,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为公司业务转型迈出坚实的第一步。

 2015年具体经营计划:

 1、继续加强新产品、新技术开发

 持续加强新产品的开发速度,丰富摩托车启动电池的产品线,在产品质量和品类上保持领先地位;通过对纳米胶体电池技术的进一步优化,推出结合自动铸焊技术和纳米胶体技术的新产品,推动纳米胶体电池对普通铅蓄电池的更新换代,将公司在此项独特技术上的优势转换成更高的市场占有率;加快对新一代碳铅电池技术的开发,尽快推出全系列碳铅电池产品,进一步确立公司作为摩托车电池业界新技术先锋的地位;加快对新工艺的试验和应用,通过技术改造缩短公司产品生产周期、降低生产成本;加快锂离子摩托车电池生产线的建设,实现高性能锂离子摩托车系列电池的批量生产和销售;开始规划建设福建漳州的三元锂电池电芯的工厂。

 2、积极培育储能和新能源车辆业务

 储能领域,继续加强电站储能和分布式储能产品的研发,加强市场开拓,发挥公司在欧美日澳市场的渠道优势,在上述国家和地区实现批量销售;在新能源车辆领域,加强核心团队的建设,围绕电池、电机、电控、整车控制器、整车设计等环节开发和储备相应技术,积极准备样车开发,开展商业模式的研究,争取在个别城市获得示范试用;继续加强公司控股子公司-汕头猛狮兆成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研发的“醇基燃料”新能源公交客车的原型车路试工作;加强猛狮新能源公司产品的开发和市场推广工作,实现电动自行车规模化生产和销售。

 3、探索电子商务

 公司纳米胶体电池在运输安全性上的技术特点使其具备了电商直销的条件,公司将继续加强猛狮商城的建设,把电子商务作为一项专项工作推进,向全球摩托车发烧友推广纳米高能免维护摩托车电池,力争使其成为公司业务新的增长点。此外,公司将探索将电动自行车以电子商务的方式推向市场。

 4、继续品牌塑造

 公司在2015年将继续以展会、体育赞助、学术交流、广告和赠品等形式在国内和国际市场打造MENSHINE和DYNAVOLT双品牌,让这两个品牌成为各自市场上的名牌产品,以获取稳定的利润和市场份额。公司外销的主品牌DYNAVOLT,目前已成为高端市场性价比最优的摩托车起动电池品牌。

 (五)资金需求和使用计划

 公司在2015年的主要资金需求为业务继续扩大所需的流动资金、铅电池业务的继续技改、参股或并购储能及新能源车辆领域的企业、福建漳州三元锂电池电芯工厂的建设以及储能和新能源车辆业务的研究开发,所需资金约6-8亿元将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运用银行借款等各种筹资方式筹集,公司将合理统筹安排和使用资金,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保证公司健康、快速发展。

 (六)可能面对的风险

 1、全球货币币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销往欧洲、美洲、亚洲等地区的摩托车电池更换市场,且主要以美元结算。公司外销业务虽然预收部分货款,但是余款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期,如果人民币相对于美元升值,公司外币应收账款将发生汇兑损失。同时,公司对客户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建立了产品售价与人民币汇率联动机制,但如果人民币过快大幅升值,公司虽然可以提高产品美元销售价格,但是相对国外竞争对手的价格优势减弱,客户向公司的采购量可能减少,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因此,人民币升值会对公司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

 公司外销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 欧洲区销售额在公司外销占比中接近一半。欧元目前进入对美元的贬值周期, 导致公司产品对欧盟客户处于实际上的涨价状态;虽然公司已经劝说客户采用人民币结算,但不排除部分客户仍继续采用美元结算并因为公司产品相对价格上涨而寻找新的供应商,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因而影响了公司销售业绩。其他对美元相对贬值的国家的市场也会有上述风险。因此,全球货币币值波动幅度大,对公司业绩会有一定的影响。

 2、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铅及铅合金,铅及铅合金占公司产品生产成本的比重在70%左右,其市场价格的波动会直接影响到公司的营业收入及利润水平。公司凭借产品质量稳定、性价比高、品种规格齐全、交货期短等竞争优势,对客户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产品售价能与铅价联动。铅价上涨时,公司可以提高产品售价,铅价下跌时,公司将降低产品售价。因此,在产能和销售量确定的情况下,公司存在主要原材料铅及铅合金价格波动导致公司营业收入波动的风险。此外,如果铅及铅合金的供求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价格产生异常波动,而公司不能与下游客户继续保持铅价联动机制,或者铅价联动的幅度和时间滞后于铅价的变动,公司未能有效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所带来的成本压力,则铅价波动会影响到公司的盈利能力。

 3、市场及行业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主要用于摩托车等小型机械的起动,并以摩托车电池更换市场为主,市场需求稳定。近年来,凭借产品质量稳定、性价比高、品种规格齐全、交货期短等竞争优势,在海外市场有较高的声誉,在发达国家的电池更换市场占据了仅此于日本汤浅的市场份额,但由于新的竞争对手将不断进入,公司未来在扩张市场份额时将会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公司纳米胶体电池率先推向市场之后,销售量大幅增加,纳米胶体电池作为铅蓄电池高科技换代产品,市场潜力大,越来越受到竞争对手的重视,竞争对手未来可能会加大对胶体电池的研发和生产投入,胶体电池将会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因此,公司存在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在国内市场,公司面临低价竞争,存在一定的价格竞争压力。此外,锂电池摩托车启动电池2014年以来发展较快,在局部市场出现了替代铅酸摩托车启动电池的趋势,引起公司密切关注。公司未来拟加大锂电池摩托车启动电池的开发力度,以未雨绸缪,应对行业可能面临的竞争格局的变化。

 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的纳米胶体电池具有容量大、起动能力强以及使用寿命长等性能优势,更加安全和环保,市场需求旺盛,同时公司拥有丰富的客户资源,对募投项目做了充分的行业分析和市场调研,并制定了完善的市场开拓措施,有能力消化新增产能。但是,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时国内外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产品价格、原料供应和工艺技术水平等因素做出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市场环境突变、工程进度、原材料供应及设备价格变动等因素的影响,项目实际建成后的产品市场需求、销售价格、生产成本等都有可能与公司的预测产生差异。如果产品下游市场需求发生不利变动,项目延期实施,市场环境突变或行业竞争加剧等情况发生,或公司市场开拓措施没有得到较好执行,新增产品可能无法如期全部实现销售,公司将面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盈利水平与预测的盈利水平出现差异的风险。

 5、动力锂电池业务的投资风险

 2015年,公司规划在福建诏安金都工业区建设年产一亿颗电动车用圆柱形三元锂离子电池电芯的工厂,拟投资金额5亿元人民币。公司过去缺乏锂离子动力电池的经验,因此,存在技术、产品和未来市场竞争的风险。

 6、新能源车辆业务的风险

 新能源汽车业务,随着国家和地方新能源汽车政策的陆续出台,相关企业投入的力度明显加大,公司必须快速找准自身的定位,快速开发出符合市场需求、性价比高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新能源车辆团队将面对越来越大的竞争风险。猛狮兆成开发的醇基双燃料电动汽车等新产品须经过一定时间的严格路试,技术上和商业模式离完全成熟尚需要时间。猛狮电动自行车在行业品牌认知度不高,市场还需要一定时间的培育。

 7、环保政策风险

 公司自设立以来就一直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处理和排放。同时,公司对可能影响环境的因素进行了有效的管理和控制,环保工作符合国家法规及管理体系要求。随着人们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如果未来国家实施更严格的环境规定,如收紧排污限制、增加排污费、实施更广泛的污染管制规定、施行更严格的许可机制及更多物质被纳入污染管制范围,本公司可能需要增加、更换或提升污染控制器材和设备,增加相关的成本支出,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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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可比期间各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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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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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根据公司2014年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决议,为准确反映公司新增房屋及建筑物的实际运营状况,公司对子公司福建动力宝和遂宁宏成房屋及建筑物的实际状况和折旧年限进行了认真复核测评,认为该部分资产的使用寿命明显长于公司目前会计估计年限,为使公司的财务信息更为 客观,同意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日的季度开始,即从2014年4月1日起将公司尚未正式投产之子公司的房屋及建筑物中生产用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由20年调整为30年,非生产用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调整为40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5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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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乐伍

 2015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5-009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1月27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1月17日以通讯和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乐伍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4 年颁布或修订的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所发表的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2、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

 本公司出具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及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和审计机构所发表的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4、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所发表的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5、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审计报告》,母公司 2014 年度实现净利润12,528,727.64 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1,252,872.7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2,421,496.56元,2014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53,697,351.44 元。

 由于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金额较小,且考虑到2015年公司将继续对传统蓄电池产业、拓展新能源领域的持续投入,所需资金需求较大,为保证上市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更好地为股东带来长远回报。董事会提议:上市公司 201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未分配利润结余转入下一年度。同时,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上市公司总股本 106,152,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2股。共计转增127,382,4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06,152,000股增加到233,534,400 股。

 董事会认为:公司拓展新能源领域处于起步阶段,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与公司业绩成长性匹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

 同时,在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监事会所发表的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8、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网站上的《公司2014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公司独立董事陈潮雄、张歆、秦永军,原独立董事刘彦龙、袁胜华向董事会提交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网站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踏实工作,勤勉尽责,董事会拟续聘其为公司2015年度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根据业务量大小而定,预计费用在80万元-110万元之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201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信贷额度拟定共为人民币不超过10亿元,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公司同意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所有文件,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年度内银行授信额度超过上述范围的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授权期限为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到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 2014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遂宁宏成与关联方大英德创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合理。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确认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乐伍先生作为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14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所发表的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13、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在审议本议案之前,公司经营层已向我们提交了有关资料,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销售、采购、租赁业务为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与其他同类产品的销售、采购客户同等对待。本项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公司与大英德创、上海中兴派能、猛狮集团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乐伍先生作为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所发表的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0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1月27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1月17日以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蔡立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的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4 年颁布或修订的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2、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真实合理。公司编制的《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合法、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建立完善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直未发生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4、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经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当前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且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营运环节中得到了有效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5、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审计报告》,母公司 2014 年度实现净利润12,528,727.64 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1,252,872.7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2,421,496.56元,2014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53,697,351.44 元。

 由于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金额较小,且考虑到2015年公司将继续对传统蓄电池产业、拓展新能源领域的持续投入,所需资金需求较大,为保证上市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更好地为股东带来长远回报。董事会提议:上市公司 201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未分配利润结余转入下一年度。同时,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上市公司总股本 106,152,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2股。共计转增127,382,4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06,152,000股增加到233,534,400 股。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并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该规划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为公司建立了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规划,充分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意见,可以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遂宁宏成与关联方大英德创2014 年度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是公司与关联方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公司而言交易价格在公允、合法的基础上制定的,符合市场化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10、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15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是公司与关联方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公司而言交易价格在公允、合法的基础上制定的,符合市场化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1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4年1月26日起,中国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自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进行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15 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4、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递延收益和其他非流动负债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 年半年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三、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2014年财政部陆续发布的2号、9号、30号、33号、37号、39号、40号、41号等会计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2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本报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猛狮科技”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96号”核准,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2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2,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8,577,118.2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4,022,881.8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会所验字【2012】第1000603027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3,385,551.29元,其中2012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03,385,551.29元,2012年使用募集资金超出募投偿还银行贷款50,000,000.00元,2014年度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098,772.73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资金余额相符。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劵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该《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授权总经理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审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根据办法规定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汕头澄海支行开设的44001650101059002684账户,在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营业部开设的1701014160004417账户;福建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汕头分行龙湖支行开设的445006030018120139817账户。

 经董事会批准,2012年6月27日,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汕头澄海支行、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福建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汕头分行龙湖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0.00元,为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已减手续费),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详见表一):

 表一: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上述三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均为0.00元,并已办理了注销手续。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2、用募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为提高资金利用率,经2012年7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运用本次募集资金中的149,080,477.51元置换上述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履行相关审批及审计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2012年7月16日,公司完成置换手续将募集资金中149,080,477.51元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专户转至公司普通银行账户。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负担,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所需要资金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2012年7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提前归还银行贷款。2012年7月18日,公司以超募资金5,000.00万元偿还了民生银行短期借款。

 根据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为进一步增加公司核心竞争力,经2012年7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0万千伏安时纳米高能免维护起动用和动力用电池新建项目”投资规模并使用超募资金补充该项目建设资金缺口的议案》,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10,432.29万元,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项目投资金额5,432.29万元,剩余不足部分则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2012年7月26日,公司将超募资金5,432.29万元转入福建动力宝开设的募集资金监管专户。

 公司于2014年5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约11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子公司福建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4 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4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陈乐伍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遂宁宏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遂宁宏成”)因日常经营需要,向关联方大英德创精工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英德创”)关联方之间销售工程物资、生产设备、固定资产等,2014年度遂宁宏成累计与大英德创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基本情况

 大英德创精工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号:510923000014696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地址:大英县工业集中发展区景家坝

 法定代表人: 陈乐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9月17日

 经营范围: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销售、研发(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项目的凭有效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股权架构: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大英德创总资产为 97,489,163.11 元;净资产为26,596,359.74 元;主营业务收入为 6,409,895.89 元;净利润为-3,279,058.6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大英德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陈再喜以及其次子陈乐强所控制的公司,故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遂宁宏成向大英德创销售工程物资、生产设备、固定资产等,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付款方式。

 2、关联交易所履行审批程序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作出相关规定,并制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公司与大英德创之间的关联交易均按《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并分别与交易关联方签订了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遂宁宏成与大英德创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公司、遂宁宏成与大英德创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关联交易在同类产品销售中所占比重较小,对公司当期及以后生产经营和财务方面的影响也较小。

 五、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董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合理。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确认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上述关联交易尚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5 条规定的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三千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 以上的关联交易。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猛狮科技2014年度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定价,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本保荐机构对猛狮科技201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关于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5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公司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时关联董事陈乐伍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2015年与上海中兴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兴派能”)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占公司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50%;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15年与大英德创精工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英德创”)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占公司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2.78%;上述两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故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销售、采购)的详细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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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关联交易2014年数据业经上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广会审字[2015]G15001070010号。

 (二)公司预计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租赁)的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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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大英德创精工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号:510923000014696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地址:大英县工业集中发展区景家坝

 法定代表人: 陈乐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9月17日

 经营范围: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销售、研发(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项目的凭有效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股权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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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大英德创总资产为 97,489,163.11 元;净资产为26,596,359.74 元;主营业务收入为 6,409,895.89 元;净利润为-3,279,058.6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上海中兴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号:310115001161947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地址:上海市张江高科持园区祖冲之路887弄73号

 法定代表人:丁明峰

 注册资本:人民币3882.353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10月28日

 经营范围:锂电池以及其他类型电池的研发、销售以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光通信用备用电源的设计、生产、销售,以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权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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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上海中兴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的议案》,公司拟与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袁巍、张军、北京融通高科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景和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张江火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上海中兴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将以自有资金1,500万元增资上海中兴派能,增资完成后,上海中兴派能的注册资本由3,882.3530万元增加至5,338.235万元,公司将持有其4.5454%的股权。目前,上海中兴派能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4-103)。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上海中兴派能总资产为 165,682,782.23 元;净资产为4,656,712.75元;主营业务收入为86,152,830.78元;净利润为 -9,376,952.14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猛狮集团”)

 注册号:44058300000366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街道振兴路恒发工艺厂五楼

 法定代表人:陈再喜

 注册资本:人民币2,046.00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6月30日

 经营范围:对国内工业企业的投资;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股权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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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4年12月31日,猛狮集团总资产为 187,821,426.30 元;净资产为8,217,220.38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136,876.55元;净利润为-14,203,125.2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大英德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陈再喜以及其次子陈乐强所控制的公司;上海中兴派能为公司的增资参股公司并委任公司职员任该公司董事;猛狮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再喜和陈银卿夫妇所控制的企业。上述情形符合《股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一向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导致公司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影响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4、预计年度与关联方的各类日常交易总额:

 (1)预计2015 年与关联方大英德创日常交易总额为 12,000 万元人民币;

 (2)预计2015 年与关联方上海中兴派能日常交易总额为5,000 万元人民币;

 (3)预计2015 年度与关联方猛狮集团日常租赁总额为2,031,072元人民币。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关联销售、采购:公司及子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销售或采购设备、产品时,具体设备、产品名称、规格、要求等由订货通知单确定,价格按双方确认的含税价格表执行,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结算时凭发票结算。

 关联租赁:本次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是参照同区域的市场价格而定。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及子公司尚未与大英德创签订具体合同,公司与上海中兴派能尚未签订具体合同。

 2、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乐伍拟与猛狮集团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总金额约为203万元人民币。《租赁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履行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规定的审批通过程序后,协议有效期限为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销售、采购业务为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与其他同类产品的销售、采购客户同等对待。本项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公司与大英德创、上海中兴派能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2、公司租赁猛狮集团的房产作为公司日常经营办公场所,为正常的商业往来。原该房产为公司所有,于 2013 年 11 月 19 日公告将该房产出售给猛狮集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19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考虑公司以往日常办公场所所在及办公设备配套齐全,公司决定以参照同区域的市场价格向猛狮集团继续租赁该办公场所用于公司及子公司汕头市猛狮新能源车辆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办公。该交易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也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

 六、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董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审议之前,公司经营层已向我们提交了有关资料,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销售、采购、租赁业务为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与其他同类产品的销售、采购客户同等对待。本项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公司与大英德创、上海中兴派能、猛狮集团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2015 年度拟与大英德创、上海中兴派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是公司与关联方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公司而言交易价格在公允、合法的基础上制订的,符合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租赁猛狮集团房产的行为属于正常的商业往来,由于租赁位置为公司以往日常办公场所所在及办公设备配套齐全,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且定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上述关联交易行为不会构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猛狮科技 2015 年度预计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本保荐机构对猛狮科技预计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7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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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8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5年2月6日(星期五)下午3:00-5: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http://irm.p5w.net)参与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出席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裁陈乐伍先生、独立董事张歆先生、董事会秘书王亚波先生、副总裁赖其聪先生和保荐代表人陈祎健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9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 年1月 1日至 2015 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预计本报告期业绩将亏损或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的,应披露以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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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15 年一季度公司业绩预期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主要是预计销售量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主营业务市场销售情况恢复正常以及新兴市场开拓取得进展,公司销售额恢复并发展,经营业绩出现回升,订单数量同比上年同期将有所增长。

 (2)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福建动力宝和遂宁宏成已正式取得生产许可证,能够进行规模生产,产能预期与销售恢复情况相适应。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

 2、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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