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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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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5-002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1月23日以书面、电话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并于2015年1月27日0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邱普女士、罗红葆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许伟明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自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修订和出台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8项具体准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原有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具体内容请详见2015年1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15年1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二、经许伟明先生、徐琦女士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增选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提名许雷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新任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就提名许雷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新任董事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许雷宇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一。

 具体内容请详见2015年1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的独立意见》。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并同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与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增加内容为:“房屋租赁及管理”。同时公司章程也将相应修改。修改内容详见本决议公告附件二。

 具体内容请详见2015年1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并同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经许伟明先生、徐琦女士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聘任许雷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请详见2015年1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27日

 附件一:

 个人简历

 许雷宇先生:中国国籍,1988年12月21日出生,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13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新亚制程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3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巨潮嵘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许雷宇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伟明先生(公司董事长)、徐琦女士(公司董事)的直系亲属。除以上情况,许雷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

 许雷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二: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5-003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月23日以书面、电话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2015年1月27日上午十一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陈雪娇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请详见2015年1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推选许庆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简历见附件),任期从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1月27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简历

 许庆华先生, 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文化。1995年7月—2009年9月,任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09年10月至今,任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专员;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5-004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以前及2014年度前三季度的利润及所有者权益等报表项目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的变更原因

 自2014年1月26日起,中国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批准

 2015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决定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变更生效日期

 自2014年7月1日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影响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中国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7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准则和于2014年7月23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以前及2014年度前三季度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财政部于2014年陆续颁布或修订的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5-005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

 经营范围并同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并经公司 2015年1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并同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公司原经营范围:电子工具、仪器仪表设备、电子元器件、化工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普通货运;净化产品的开发及销售;净化工程的设计与安装、机器设备租赁;五金零配件的销售。

 现增加:“房屋租赁及管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电子工具、仪器仪表设备、电子元器件、化工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普通货运;净化产品的开发及销售;净化工程的设计与安装、机器设备租赁;五金零配件的销售;房屋租赁及管理。

 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原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电子工具、仪器仪表设备、电子元器件、化工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普通货运;净化产品的开发及销售;净化工程的设计与安装、机器设备租赁;五金零配件的销售。

 修改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电子工具、仪器仪表设备、电子元器件、化工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普通货运;净化产品的开发及销售;净化工程的设计与安装、机器设备租赁;五金零配件的销售;房屋租赁及管理。

 上述房屋租赁及管理指公司自有物业的出租及管理。

 本次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本事项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5-006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月27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许伟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许伟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许伟明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并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根据相关规定,许伟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对许伟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由衷感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于2015年1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许雷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许雷宇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许伟明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对聘任许雷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参见2015年1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27日

 附件:

 个人简历

 许雷宇先生:中国国籍,1988年12月21日出生,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13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新亚制程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3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巨潮嵘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许雷宇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伟明先生(公司董事长)、徐琦女士(公司董事)的直系亲属。除以上情况,许雷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

 许雷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5-007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时间:2015年2月12日(星期四)下午15:00

 2、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306A)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 股权登记日:2015年2月9日

 6、 出席对象:

 (1) 截止 2015 年2月9日(星期一)下午3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要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增选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提名许雷宇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新任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许雷宇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1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2、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并同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1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上述议案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2、 登记时间:2015年2月10日至2月11日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5:00。

 3、 登记地点: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 参加网路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2015年2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388;投票简称:新亚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388;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选择拟投票的议案。其中,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委托价格与议案序号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4)对于各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

 2015 年2月11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 年2月12日下午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2.1服务密码身份认证

 深交所在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或其它相关系统开设“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为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提供服务密码的申请、修改、挂失等服务。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2)激活服务密码

 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比照本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申报规定如下:

 ①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

 ②“申购价格”项填写1.00元;

 ③“申购数量”项填写网络注册返回的校验号码。

 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投资者遗忘服务密码的,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挂失,服务密码挂失申报的规定如下:

 ①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

 ②“申购价格”项填写2.00元;

 ③“申购数量”项填写大于或等于1的整数。

 申报服务密码挂失,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正式注销,注销后投资者方可重新申领。

 2.2数字证书身份认证

 数字证书是指由“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 (以下简称认证中心)签发的电子身份凭证。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向深交所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解冻、解锁、注销等相关业务。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 计票规则

 1、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除累积投票制以外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5、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应当单独统计并披露。

 六、 其他事项

 1、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 联系办法: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306A

 联系人:彭敏

 电话:0755-23818513

 传真:0755-23818685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2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会议表决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第1-2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注明持有的公司股权数,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5-008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

 更正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5年1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07),由于工作疏忽,公告中出现错误现更正如下:

 将标题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更正为:“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除此内容以外,《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其他内容不变。

 以下为更正后的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时间:2015年2月12日(星期四)下午15:00

 2、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306A)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 股权登记日:2015年2月9日

 6、 出席对象:

 (1) 截止 2015 年2月9日(星期一)下午3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要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增选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提名许雷宇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新任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许雷宇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1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2、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并同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1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上述议案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2、 登记时间:2015年2月10日至2月11日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5:00。

 3、 登记地点: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 参加网路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2015年2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388;投票简称:新亚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388;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选择拟投票的议案。其中,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委托价格与议案序号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4)对于各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

 2015 年2月11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 年2月12日下午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2.1服务密码身份认证

 深交所在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或其它相关系统开设“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为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提供服务密码的申请、修改、挂失等服务。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2)激活服务密码

 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比照本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申报规定如下:

 ①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

 ②“申购价格”项填写1.00元;

 ③“申购数量”项填写网络注册返回的校验号码。

 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投资者遗忘服务密码的,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挂失,服务密码挂失申报的规定如下:

 ①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

 ②“申购价格”项填写2.00元;

 ③“申购数量”项填写大于或等于1的整数。

 申报服务密码挂失,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正式注销,注销后投资者方可重新申领。

 2.2数字证书身份认证

 数字证书是指由“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 (以下简称认证中心)签发的电子身份凭证。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向深交所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解冻、解锁、注销等相关业务。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 计票规则

 1、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除累积投票制以外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5、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应当单独统计并披露。

 六、 其他事项

 1、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 联系办法: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306A

 联系人:彭敏

 电话:0755-23818513

 传真:0755-23818685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2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会议表决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第1-2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注明持有的公司股权数,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财政部于2014年陆续颁布或修订的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增选董事会成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补选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同意提名许雷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新任董事候选人。

 三、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许伟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的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我们认为,许伟明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仍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其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经认真审阅许雷宇先生的个人简历,许雷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决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许雷宇先生具有丰富的市场和管理经验,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公司董事会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许雷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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