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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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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5-004号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3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8号)。

 2014年9月2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通产丽星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通产丽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14143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12月30日到期,理财收益为人民币597945.21元。

 2015年1月23日,苏州通产丽星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续签了《中信银行理财产品总协议》、《中信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及《中信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15006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编码:B150C0024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类、封闭型

 4、中信理财产品风险分级:PR1级(谨慎型,绿色级别),适合谨慎型,稳健型,平衡型,进取型,激进型客户投资者。本风险分级为中信银行自行评定,仅供参考,中信银行并不对前述风险分级结果的准确性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5、名义收益计算天数:91天(实际收益计算天数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

 6、认购本金:(小写)¥3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7、测算年化收益率:根据目前本产品拟投资资产的收益水平,通过综合测算,产品可获得的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4.40%/年。

 8、收益起计日:2015年1月23日(如银行调整募集期,则收益起计日相应调整至募集期结束日下一工作日)

 9、到期日:2015年4月24日(受收益起计日、提前终止条款等约束,遇中国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算收益)

 10、清算期:到期日(或理财产品实际终止日)至理财资金返还投资者账户日为清算期,期内不计付利息。

 11、到账日:理财期满,如产品正常到期,本金及收益于产品到期日后1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支付,如中国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12、费用: (1)本产品无认购费。(2)本产品收取托管费0.05%/年,销售服务费0.05%/年,按日计提。(3)本产品所投资工具所获收益扣除销售服务费、托管费等相关固定费用后,超过本理财产品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以上部分为产品管理人投资管理费。(4)以上费用,按产品募集资金总额为基数,按上述费率标准计付。

 13、托管人:中信银行

 14、信息披露:(1)中信银行将在本产品到期日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信银行网站(http://bank.ecitic.com/)、网点等渠道发布到期相关信息公告。(2)如募集期调整的,中信银行将在网站、网点等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公告。(3)如中信银行决定提前终止本产品,将于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信银行网站、网点等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公告。(4)如本产品需延期清算,将于到期日后1个工作日内,在中信银行网站、网点等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公告。(5)本理财产品持续期间内,中信银行有权提前2个工作日通过中信银行网站、短信、电话等信息平台、渠道发布公告的形式,对说明书条款进行补充、说明和修改。投资者不接受的,可按照相关约定在补充或修改生效前赎回理财产品。投资者未在变更生效前向中信银行提出赎回申请的,视为同意接受变更后条款,中信银行有权按照变更后的约定内容进行操作。中信银行网站是中信银行正式信息发布渠道,其他渠道为辅助方式,投资者应定期通过包括中信银行网站在内的各信息平台和渠道获知有关本理财产品相关信息。

 15、本理财产品预计收益人民币329095.89元

 16、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7、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苏州通产丽星与中信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理财产品投资对象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投资于现金、拆借/同业存款/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人民币利率掉期、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资产支持票据、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受益凭证、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贷款、应收债权、债权收益权、信托受益权、特定资产收(受)益权、票据类资产、委托债权等等投资工具。

 三、理财产品风险提示

 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除产品协议书中揭示的通用风险外,具体风险如下:

 1、信用风险:本产品收益来源于产品项下投资工具的回报。如果投资资产中的投资工具发生违约事件,使得产品到期时所投资工具的出售收入或投资收入等可能不足以支付投资者收益,投资者收益将可能受到损失;在此情况下,投资者收益将根据基于其偿还比率测算出的投资资产价格予以确定,同时,产品将保留向发生违约事件的发行主体或借款主体的追索权利,若这些权利在未来得以实现,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继续向投资者进行清偿。

 2、市场风险:由于金融市场存在波动性,投资者投资本产品将承担一定投资资产市值下跌的市场风险。如果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投资者将承担该产品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

 3、流动性风险:投资者没有提前终止权,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内,投资者不得提前赎回,可能导致投资者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

 4、提前终止风险:如发生提前终止条款约定情形,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提前终止,且可能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得预期的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

 5、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投资、偿还等环节的正常进行,从而可能对本理财产品造成重大影响,例如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或全部损失。

 6、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中信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及时与客户经理联系,或到中信银行网站(http:// bank.ecitic.com/)、营业网点查询,以获知有关本理财产品相关信息。

 7、延期清算风险:若在产品到期时,债券发行人或融资主体延期付款或其它原因导致货币资金余额不足支付本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则产品存在延期清算的风险。

 8、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不可抗力”是指交易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产品说明书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水灾、其他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其他类似事件、新法规颁布或对原法规的修改等政策因素。

 9、最不利的投资情形: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由于市场波动导致投资工具贬值或者投资品发生信用风险导致相应损失,则有可能造成本产品收益全部损失。

 四、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上述理财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由审计室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三)独立董事应当对上述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应该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上述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投资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各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通过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2014年1月16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签署了《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认购委托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4000万元购买了代码为CNYAQKFTP0保证收益型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理财天数63天,收益率为4.90%(年率),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3月20日到期,理财本金4000万元和理财收益共计人民币40,338,301.37元已如期到账。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月18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3)。

 (二)2014年1月16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兴业银行人民币机构理财计划协议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6000万元购买了编号为97004018的《兴业银行人民币常规机构理财计划》,理财天数为60天,年化净收益率为4.4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3月17日到期,理财本金6000万元和理财收益为人民币433,972.60元已如期到账。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月18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3)。

 (三)2014年1月2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通产丽星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深圳梅林支行签署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期次型)》,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蕴通财富·日增利60天》理财产品,理财天数60天,投资收益率5.0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3月24日到期,理财本金5000万元和理财收益人民币410,958.90元已如期到账。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月25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04号)。

 (四)2014年3月18日,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两份不同额度的《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书》,合计出资6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理财天数62天,产品收益为固定收益+浮动收益,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5月19日到期,理财本金6000万元和理财收益为人民币507,550.69元已如期到账。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21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14号)。

 (五)2014年3月2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署了《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认购委托书,出资4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T+0”保本型理财产品,理财天数63天,收益率:4.10%(年率),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5月23日到期,理财本金4000万元和理财收益283,068.49元已如期到账。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25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5号)。

 (六)2014年6月6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客户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书》,出资6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理财天数为61天,该产品已于2014年8月5日到期,理财本金6000万元和理财收益人民币483,287.67元已如期到账。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6月11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6号)。

 (七)2014年6月6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签署了《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认购委托书》,出资4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理财天数为95天,该产品已于2014年9月9日到期,理财本金4000万元及理财收益为421,643.84元已如期到账。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6月11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6号)。

 (八)2014年6月1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通产丽星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中信银行理财产品总协议》、《中信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及《中信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14143期人民币理财产品,理财天数为91天,该产品已于2014年9月12日到期,理财本金5000万元及理财收益人民币560,958.90元已如期到账。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6月14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9号)。

 (九)2014年8月15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客户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6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理财天数为61天,该产品将于2014年10月15日到期,理财收益为人民币406,109.59 元,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19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1号)。

 (十)2014年9月29日,苏州通产丽星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续签了《中信银行理财产品总协议》、《中信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及《中信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14143期人民币理财产品,理财天数91天,该产品已于2014年12月30日到期,理财收益人民币597,945.21元已于2015年1月5日到账,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0月8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5号)。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过去12个月内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不包含本次)金额共计人民币0万元,占最近一期(2013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0%,未超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

 七、备查文件

 1、中信银行理财产品总协议;

 2、中信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

 3、中信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4、交易证实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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