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1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5-002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15年1月20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15年1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海林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董事张海林、张艺林、于清池、陈宏哲、冯儒、王垚、孙令玲现场出席会议,董事常静、方天亮因公出差在外地,采用通讯方式参与会议,公司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毕节瑞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申请抵押贷款的议案》。

 经董事会认真审议,同意全资子公司贵州毕节瑞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毕节瑞泽”)向中国农业银行毕节分行营业部申请2600万元以内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金额、期限及利率以农行审批为准。贷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毕节瑞泽拟以自有的位于毕节市七星关区长春堡镇王官村与清塘村交界处的毕市七星国用(2014)第556号及位于毕节市七星关区长春堡镇王官村的毕市七星国用(2014)第557号土地使用权证作为抵押物,向中国农业银行毕节分行申请上述贷款,公司董事会授权毕节瑞泽总经理常静女士落实具体抵押贷款手续。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高要市金岗水泥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规范公司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高要市金岗水泥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开户银行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