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1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5-002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审理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4200万元(本金)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尚未判决,暂无法判断影响

 一、被起诉的基本情况

 马忠辉(以下简称“原告”)因为合同纠纷向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及本公司大连分公司,要求本公司及大连分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案号为(2015)大民三初字第31号。

 二、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与刘有文、大连港湾谷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谷物公司”)签订动产质押借款合同,约定刘有文向原告借款5000万元,大连谷物公司以玉米为该借款本息提供质押担保。同日,我公司所属大连分公司原总经理,在公司早已明令其停止一切质押监管业务前提下,仍违反公司授权规定,未经审批擅自与原告、大连谷物公司签订动产质押监管协议,由中储大连分公司对质物进行监管。原告依约向刘有文交付全部借款。由于刘有文到期未履行全部还款付息义务,且大连谷物公司始终未向本公司大连分公司移交质物“玉米”,原告认为中储大连分公司未履行监管义务,因此向法院起诉要求本公司及大连分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4200万元及利息。

 目前,该案原告的债务人刘有文已因涉嫌诈骗被公安部门抓捕。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在知悉上述案件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应诉,依法保护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已组织了由纪委参加的对大连公司的审计,并调整了经理层。下一步随案件深入,公司对违法违纪人员会依照相关法规做出处理,同时公司加强了内控管理工作,开展内控流程审计,排查漏洞,杜绝隐患,以防类似事件发生。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上述案件尚未判决,暂无法判断影响。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5-003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50%左右。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587万元。

 (二)每股收益:0.18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公司本报告期挂牌转让南京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7.46亿元债权以及南京分公司部分资产拆迁获得补偿。

 四、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4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月2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