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置业 公告编号:2015-012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5年1月23日下午14:5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4人,代表股份总数为510,074,5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346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2 人,代表股份数为509,946,7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3318%;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12人,代表股份数为12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49%。通过网络或现场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2人,代表股份数为12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49%。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总经理陶椿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表决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09,957,187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0%;
反对83,7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
弃权33,7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0,4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377%;反对83,7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930%;弃权33,7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693%。
2、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09,989,887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4%;
反对83,7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
弃权1,0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3,1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246%;反对83,7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930%;弃权1,0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2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吕晓红、赵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附件)。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大会全套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置业 公告编号:2015-013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解除质押
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5年1月22日接到公司股东高靖娜女士通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5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82%)因已还清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晖支行的借款,于2015年1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上述股权解质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高靖娜女士持本公司股份100,000,000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63%。其中质押5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2%。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