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1月16日发布的《华夏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夏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华夏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5年1月19日至2015年2月6日通过基金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根据本公司与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15年1月26日起,投资者可在中山证券办理本基金的认购等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中山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102-2011;
中山证券网站:www.zszq.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网点信息
中山证券在以下15个城市的2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等业务:北京、沈阳、鞍山、海城、武汉、南通、上海、杭州、广州、深圳、中山、肇庆、呼和浩特、张家港、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