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15年1月23日收到股东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张江高科)减持股份的告知函,其于2015年1月21日至2015年1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47,456股,占嘉事堂股本总额的0.186%。本次减持后,张江高科持有公司股份11,99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不再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承诺履行情况
张江高科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一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已按期严格履行完毕,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的股东张江高科未在相关文件中做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3、本次减持的股东张江高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后,张江高科不再是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4、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参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的《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0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