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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决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 2014年4月15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3)。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了《中信银行委托投资理财协议》,以闲置募集资金8900万元购买中信银行“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15006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15006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封闭型
3、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4.40%/年
4、产品收益起计日:2015年1月23日
5、产品到期日:2015年4月24日
6、公司认购金额:人民币8900万元
7、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8、产品到帐日:理财期满,如产品正常到期,本金及收益于产品到期日后1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支付,如中国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9、公司与中信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滨海通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22日以闲置募集资金2900万元购买浦发银行“公司理财计划2013年HH159期”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5年1月22日到期,并按期收回本息。
公司于2014年1月27日以闲置募集资金1.03亿元购买中信银行“中信理财之安赢系列14012期人民币对公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5年1月14日到期,并按期收回本息。
公司于2014年6月17日以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了厦门国际银行飞越理财人民币“季季增赢”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14966期,该产品已于2014年12月15日到期,并按期收回本息。
公司于2015年1月19日以闲置募集资金2800万元购买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理财产品利多多财富班车3号,该产品将于2015年4月18日到期。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过去12个月内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含本次)金额共计人民币1.1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3.35%。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信银行南通通州支行签订的《中信银行委托投资理财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