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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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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5-001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名称: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2月11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10日15:00至2015年2月11日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15年2月6日

 7. 出席对象:

 (1) 截至股权登记日2015年2月6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东128号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2号楼1号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议案

 1.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 股票种类和面值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3) 发行对象

 (4) 认购方式

 (5)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6) 发行数量

 (7) 限售期安排

 (8)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9)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11) 上市地点

 3.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审议《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书的议案》

 6.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7. 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9.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制定〈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的议案》

 13. 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第2项议案须逐项表决;上述第10、12项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除第10、12项议案外,其余议案均为特殊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于公司于2014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刊登的会议决议公告。

 三.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国有股股东由国有股权代表出席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国有股权代表书面委托书。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由代理人转委托第三人代表股东(包括法人股东、个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由委托人盖章或签字并经公正的授权代理人可以转委托第三人出席会议的书面授权委托书、第三人的身份证。有资格但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亦可传真或函寄上述有效证件复印件委托本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在会议召开的24小时前备置于本次会议登记点——董事会秘书处。

 2. 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大道东128 号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 登记时间:2015年2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4. 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东128号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82162933或(020)82161128-6228

 传真:(020)82162986

 邮编:510660

 联系人:陈建斌先生、张晓敏女士

 5. 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开始前10分钟结束实际与会人数统计,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3)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523

 2. 投票简称:浪奇投票

 3. 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交所新股申股业务操作。

 4. 在投票当日,“浪奇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1,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以此类推。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如下表:

 ■

 ■

 (3)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如下表:

 ■

 (4) 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 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广州浪奇”A股的投资者,对该公司第一个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如某投资者对该公司的第一个议案投了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

 (三)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10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2月11日15:00。

 2.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四) 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权限如下(请在您的选择项下面的“□”内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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