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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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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2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1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钟宝申先生召集和主持。独立董事田高良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李寿双参加会议并代为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整合现有技术研发资源,提升技术研发和管理能力,公司拟调整组织架构,成立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请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2014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李春安、钟宝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二、三、四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3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46号文核准,本公司于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于发行完成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本公司已于2012年3月2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A股7,500.00万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1.00元,收到股东认缴股款共计人民币1,575,000,0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1,513,105,000.00元。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瑞岳华验字[2012]第0064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扣除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51,400,000.00元后,余额人民币1,523,600,000.00元(含其他发行费用10,494,995.00元)已于2012年3月30日分别汇入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开立的1201 0142 1003 6478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立的6100 1920 9000 5254 8972募集资金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桃园路支行开立的7206 0154 7000 02879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在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具体如下:

 ■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根据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A招股说明书披露的A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本次A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年产500MW单晶硅棒/片建设项目。”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单位:元)

 ■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1)2012年5月29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发生变动的议案》,公司拟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500MW单晶硅片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无锡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隆基”),实施地点变更为无锡新区,但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募投项目仍为年产500MW单晶硅棒/片建设项目,项目投资总额由137,032.00万元变更为116,646.00万元,其中银川隆基500MW单晶硅棒项目投资总额为77,605.00万元,无锡隆基500MW单晶硅片项目投资总额为39,041.00万元。

 (2)2014年4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银川隆基500MW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于2014年6月10日经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批准,鉴于公司单晶生产技术和工艺水平的改进和提升,单炉生产效率已实现大幅提升,原银川隆基500MW单晶硅棒项目中三期项目192台单晶炉已能够实现公司首次公司发行股票时承诺的500MW单晶硅棒的产能规划目标,故将该项目投资总额由77,605.00万元变更为43,537.00万元。

 变更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为82,578.00万元,其中银川隆基500MW单晶硅棒项目投资总额为43,537.00万元,无锡隆基500MW单晶硅片项目投资总额为39,041.00万元。

 3、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该项目已于2014年12月建设完毕,截至目前尚有4,040.23万设备款和设备质保金尚未支付。

 注2:该项目已于2013年10月建设完毕,截至目前尚有1,092.54万设备款和设备质保金尚未支付。由于受市场环境影响,切片机及砂浆设备等采购价格大幅下降,同时预备费用和安装费等也产生节余,因此导致实际投入资金大幅节省。

 4、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该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待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已使用自筹资金2,456.00万元投入年产500MW单晶硅棒/片建设项目。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2年4月23日出具了中瑞岳华专审字[2012]第1394号《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2012 年5 月29 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隆基股份关于先期投入资金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2,456.00万元置换上述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转让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1)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

 ①201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该笔资金将于2013年2月28日到期。

 2013年2月22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该笔资金的使用期限延长6个月,合计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13年8月15日,公司已将该资金归还至募投资金专用账户。

 ②2013年1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该笔资金将于2014年1月18日到期。

 2014年1月16日,公司已将该资金归还至募投资金专用账户。

 ③2013年4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该笔资金将于2014年4月16日到期。

 2014年3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无锡隆基500MW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60,638,947.55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于募集资金中前次已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将直接抵减,不再归还募集资金账户。该项议案已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14年4月15日,公司通过使用自有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抵减的方式偿还该次补充流动资金借款。

 ④2013年8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20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该笔资金将于2014年8月6日到期。

 2014年7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银川隆基500MW单晶硅棒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变更产生的节余募集资金34,06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于募集资金中前次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将直接抵减,不再归还募集资金账户。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14年8月6日,公司通过使用自有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抵减的方式偿还该次补充流动资金借款。

 ⑤2014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该笔资金将于2015年4月15日到期。

 截至2014年8月6日,公司已通过节余募集资金抵减的方式偿还该次补充流动资金借款。

 (2)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

 2012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1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并于2012年5月29日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使用超募资金9,0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2012年5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12年6月18日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使用超募资金25,664.5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4年3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议案》,并于2014年4月14日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使用500MW单晶硅片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6,063.89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4年7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议案》,并于2014年8月1日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使用500MW单晶硅棒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4,068.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4,068.00万元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其中,2012年至2014年,公司主要自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累计现金投资金额39,235.04万元,由于上述期间公司其他融资渠道筹资金额不能满足项目资金需要,项目投资资金主要来源于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14年度数据未经审计,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下同。

 其中,2012年至2014年,公司累计研发投入59,578.43万元,研发投入资金也主要来源于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3)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11,363.32万元(含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利息2,904.01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7.21%。上述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是: ①截至2014年12月31日,500MW单晶硅棒建设项目和500MW单晶硅片建设项目尚有部分设备款和采购质保金有待支付;②2014年4月30日和2014年6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度董事会会议和2013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银川隆基500MW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川隆基500WM单晶硅棒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变更产生的节余募集资金34,068.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3.00亿元已用于直接抵减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借款,剩余4,068.00万元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中,4,040.23万元将按照计划继续投入500MW单晶硅棒建设项目,用于支付设备尾款和质保金;1,092.54万元将按照计划继续投入500MW单晶硅片建设项目,用于支付设备尾款和质保金; 4,068.00万元将根据《关于变更银川隆基500MW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并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与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金额之间的差额为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利息。

 6、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2。

 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500MW单晶硅棒建设项目于2014年12月建设完毕,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在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试生产阶段,累计实现效益约921.79万元。

 500MW单晶硅片建设项目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累计实现效益约5,391.98万元。

 以上项目实际效益与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预测的收益相比有一定的差异,主要原因在于:

 (1)虽然2013年以来,国内太阳能光伏行业开始全面复苏,行业整合和淘汰落后产能也初见成效,供需矛盾逐步得到改善,市场需求持续增长,但主要光伏产品价格仍处于相对较低水平,影响了行业整体盈利水平,公司单晶硅片销售也受此影响,毛利率水平低于预期;

 (2)500MW单晶硅片项目于2013年底投入生产,期间经历“产能爬坡”阶段和新工艺逐步导入磨合阶段,故实际产量逐步达到规划产能目标,其中2014年1-6月实现效益1,535.59万元,2014年7-12月实现效益3,654.41万元,实现效益情况逐步提升;同时,由于金刚石线切割工艺开始导入生产并逐步大规模应用,在新工艺磨合初期生产成本优势尚未完全显现,单位成本相对较高,也导致实际收益产生较大差异;

 (3)500MW单晶硅棒项目于2014年12月建设完成,累计实现的效益是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试生产阶段所产生的效益。

 7、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前次募集资金认购股份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上述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在2012年度报告、 2013年度报告、2014年半年度报告中“董事会报告”部分中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如下: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与披露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续)

 ■

 本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在2012年度报告、 2013年度报告、2014年半年度报告中“董事会报告”部分中的相应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四、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次A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A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2014年4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银川隆基500MW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于2014年6月10日经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批准,鉴于公司单晶生产技术和工艺水平的改进和提升,单炉生产效率已实现大幅提升,原银川隆基500MW单晶硅棒项目中三期项目192台单晶炉已能够实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的500MW单晶硅棒的产能规划目标,故将项目投资总额变更为43,537.00万元。

 注2:2012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1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发生变动的议案》,并于2012年5月29日经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批准,鉴于技术进步原因,市场上新型切片机的切片效率大幅提升,公司拟变更原100台切片机购置计划为购置64台新型切片机,即可实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的500MW单晶硅片的产能规划目标;同时,无锡隆基已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了土地和厂房使用权,通过租赁厂房方式可以节约募集资金和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故将项目投资总额变更为39,041.00万元。

 注3:截至2014年12月31日,500MW单晶硅棒项目尚有4,040.23万元设备款和设备质保金尚未支付。

 注4:截至2014年12月31日,500MW单晶硅片项目尚有1,092.54万元设备款和设备质保金尚未支付。

 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该项目于2014年12月建设完毕,累计实现的效益是该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试生产阶段所产生的效益。

 注2:500MW单晶硅片项目于2013年底投入生产,期间经历“产能爬坡”阶段和新工艺逐步导入磨合阶段,故实际产量逐步达到规划产能目标,其中2014年1-6月实现效益1,535.59万元,2014年7-12月实现效益3,654.41万元,实现效益情况逐步提升;同时,由于金刚石线切割工艺开始导入生产并逐步大规模应用,在新工艺磨合初期生产成本优势尚未完全显现,单位成本相对较高,也导致实际收益产生较大差异。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4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关联交易事项经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的顺利进行,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规范运作,201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了关联交易。同时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公司对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以下简称“该事项”)。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春安和钟宝申先生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公司未对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审议和预计。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2015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额总计20,73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法人情况简介:

 ①企业名称: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连城”)

 ②注册资本:人民币7500万元

 ③法定代表人:李春安

 ④注册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镇工业园区营日路40号-1、40号-2、40号-3

 ⑤经营范围:数控机器制造;机械、电力电子设备及其零部件研发、销售、维修(不含专项审批);计算机软硬件研发、安装调试、维修;工业自动化产品、五金交电产品、办公设备、汽车配件、家用电器批发、零售;货物、技术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

 ⑥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李春安、钟宝申属于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其中李春安和钟宝申在大连连城担任董事一职,李春安为大连连城董事长。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2、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大连连城2013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33,018,668.59元,负债总额为232,975,820.89元,净资产为300,042,847.70元。营业收入为115,080,652.64元,净利润为5,437,062.26元。

 (二)北京富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关联法人情况简介:

 ①企业名称:北京富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富智”)

 ②注册资本:人民币1350万元

 ③法定代表人:胡中祥

 ④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夏家园18号楼2041号

 ⑤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销售五金交电、金属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⑥关联关系:北京富智为公司离任未超过一年的董事胡中祥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截至2015年3月29日之前,公司仍然比照关联方进行信息披露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2、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北京富智2013年度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4,005,124.88元,负债总额为389,368.74元,净资产为13,615,756.14元。营业收入为1,165,048.54元,净利润为124,843.40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签订书面协议确定交易关系,交易价格依照市场定价原则,与公司其他客户定价政策一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产能扩大的客观需要。该事项是一种完全的市场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5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以及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证券登记结果(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15年1月16日公告),公司以定向增发的方式向489名激励对象授予927.23万股,增加公司注册资本至54,779.63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沪股通公司的最新要求,公司董事会拟一并修订现行章程。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以上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6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受理,目前正处于中国证监会的审核阶段。根据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的要求,现将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后产能扩大所面临的风险予以提示,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为500MW单晶硅棒、硅片项目,由于受光伏行业整体市场环境变化影响,前次募投项目实际效益情况低于承诺效益,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为年产2GW单晶硅棒、切片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建设项目系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单晶硅棒、单晶硅片的扩产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相同,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产能将大幅增长,约为目前产能规模的2倍。虽然目前公司产销情况良好,盈利能力大幅回升,但整个光伏行业仍处于缓慢复苏阶段,尚未完全从行业低谷走出;同时由于光伏行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尚不成熟,具有行业波动周期短、波动相对频繁以及波动幅度较大等特点,而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周期,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如果相关国家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国际贸易政策等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可能面临新增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并导致公司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提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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