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4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月16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5年1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当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贷款、信托、股权等融资需要,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如下对外担保(仅限于本公司与子公司相互间以及各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不含对本公司及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提供的担保):
1、在公司已发生的对外担保的基础上,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期间新增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45亿元;
2、单笔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
3、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包含《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公司董事长在额度内批准担保后应在每季度末向董事会通报,特别重大的担保应在月末向董事会通报。
4、在不超过上述已审批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可依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适当调整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决议有效期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召集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中应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公司拟定于2015年2月10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5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1月16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1月23日在杭州市富春路789号宋都大厦9楼会议室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应当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6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满足公司贷款、信托、股权等融资需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在已发生的对外担保的基础上,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期间预计新增对外担保(仅限于本公司与子公司相互间以及各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不含对本公司及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45亿元,且单笔担保不超过10亿元,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包含《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公司董事长在额度内批准担保后应在每季末向董事会通报,特别重大的担保应在月末向董事会通报;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在不超过上述已审批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可依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适当调整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
一、本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预计对控股子公司的新增融资担保情况概述:
1、对舟山蓝郡置业有限公司新增担保100,000万元,用于舟山蓝郡国际花园项目的开发运营。
2、对杭州香悦郡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80,000万元,用于香悦郡项目的开发运营。
3对浙江东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担保100,000万元,用于阳光国际花园项目的开发运营。
4、对杭州永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担保50,000万元,用于东郡国际花园项目的开发运营。
5、对桐庐大奇山郡置业有限公司新增担保20,000万元,用于桐庐大奇山郡项目的开发运营。
6、对桐庐大奇山郡酒店有限公司新增担保10,000万元,用于桐庐大奇山郡酒店的运营。
7、对绍兴县宋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担保30,000万元,用于绍兴金柯商汇项目的开发运营。
8、对合肥印象西湖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新增担保60,000万元,用于印象西湖住宅项目的开发运营。
二、被担保人、担保基本情况及担保的主要内容
1、对舟山蓝郡置业有限公司新增担保100,000万元
舟山蓝郡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于2014年11月18日登记设立,被担保资金主要用于项目的开发运营。
2、对杭州香悦郡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80,000万元
杭州香悦郡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0.46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净资产5,000.46 万元;截至2014年9月,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465.32 万元,截至2014年9月30日,净资产4,535.14万元;被担保资金主要用于香悦郡项目的开发运营。
3、对浙江东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担保100,000万元
浙江东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3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 42,997.24万元,净利润8,926.93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净资产98,931.23万元;截至2014年9月,主营业务收入15,097.60 万元,净利润1,588.62万元,截至2014年9月30日,净资产 100,519.85万元;被担保资金主要用于阳光国际花园项目的开发运营。
4、对杭州永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担保50,000万元
杭州永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2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及经营。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1451.12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净资产 87392.33万元;截至2014年9月,主营业务收入83,463.13万元,净利润-252.27万元,截至2014年9月30日,净资产87,140.07万元;被担保资金主要用于东郡国际花园项目的开发运营。
5、对桐庐大奇山郡置业有限公司新增担保20,000万元
桐庐大奇山郡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50%的股份,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出售;房屋租赁。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3,723.48万元,净利润-860.04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净资产15,563.18万元;截至2014年9月,主营业务收入473万元,净利润-1223.88万元,截至2014年9月30日,净资产14,339.30万元;被担保资金主要用于大奇山郡项目开发,其他股东将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额度的担保。
6、对桐庐大奇山郡酒店有限公司新增担保10,000万元
桐庐大奇山郡酒店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持有其 50 %的股份,主营业务为住宿、足浴、特大型餐馆。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473.14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净资产-387.32万元;截至2014年9月,主营业务收入202.08 万元,净利润 -827.08万元,截至2014年9月30日,净资产-1,214.41万元;被担保资金主要用于桐庐大奇山郡酒店的运营。
7、对绍兴县宋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担保30,000万元
绍兴县宋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 434.62万元,净利润514.89 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净资产11461.45万元;截至2014年9月,主营业务收入432.71万元,净利润-0.01万元,截至2014年9月30日,净资产11461.44万元;被担保资金主要用于绍兴金柯商汇项目的开发运营。
8、对合肥印象西湖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新增担保60,000万元
合肥印象西湖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 万元,公司持有其 51%股份,主营业务房地产投资开发。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 5,961.96 万元,净利润111.99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净资产24,082.95万元;截至2014年9月,主营业务收入42,108.12万元,净利润3,797.25万元,截至2014年9月30日,净资产 27,880.20 万元;被担保资金主要用于印象西湖项目的开发运营。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在已发生的对外担保的基础上,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期间预计新增对外担保(仅限于本公司与子公司相互间以及各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不含对本公司及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45亿元,且单笔担保不超过10亿元,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包含《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公司董事长在额度内批准担保后应在每季末向董事会通报,特别重大的担保应在月末向董事会通报;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在不超过上述已审批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可依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适当调整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
三、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并审慎判断,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均为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且提供担保的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开发等生产经营,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情况,强化担保管理,降低担保风险。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630,12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2.14%,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而应承担的事项。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7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决议有效期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12号),宋都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249,157,894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4.7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183,499,996.50元,扣除发行费用32,750,2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1,150,749,796.50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4〕279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全部存入公司董事会决定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存放和管理,且宋都股份、项目的实施主体、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和本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或者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入、置换和暂时闲置的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截至2014年12月2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65,615.75万元。 2014年12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65,615.75万元。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正在逐步推进过程中,在此期间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可能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本次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理财产品品种和投资期限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三)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质押,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投资理财产品及其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银行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七)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 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宋都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8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时间: 2015年2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30
●股权登记日:2015年2月5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拟定于2015年2月10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拟召开会议情况介绍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2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10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富春路789号9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15年2月5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表决方式:
每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2月5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嘉宾等。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宋都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宋都股份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2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二)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出席会议时凭上述资料签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富春路789号宋都大厦五楼
邮政编码:310016
联系电话:0571-86759621
联系传真:0571-86056788
联 系 人:王甲正
四、参加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二)投票代码:
■
(三)表决意见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四)表决议案:
■
(五)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1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六)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宋都股份”的投资者,对《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投票操作程序如下:
■
(七)投票注意事项
1.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富春路789号宋都大厦五楼
邮政编码:310016
联系电话:0571-86759621
联系传真:0571-86056788
联 系 人:王甲正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24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该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示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示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示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9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进展情况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股份”或“公司”)于2014年1月17日召开了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已发生的对外担保的基础上,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期间预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60亿元,且单笔担保不超过15亿元;股东大会授权在不超过上述已审批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可依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适当调整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详见公司于2014年1月1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现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为子公司桐庐大奇山郡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奇山郡酒店”)提供融资担保的最高限额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近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署了相关《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大奇山郡酒店履行主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合同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
2、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及利息等。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起始日至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二、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630,12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2.14%,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而应承担的事项。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