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格通信”或“公司”) 于2010年8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并聘请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12年12月31日止。截至目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规定,银河证券自持续督导期结束后继续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014年12月16日,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2015年1月22日,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订了《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承销暨保荐协议》,聘请广发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具体负责本次非公开发行上市的保荐工作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的期间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更换为广发证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终止与银河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银河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广发证券承继。广发证券已指派朱煜起女士、顾少波女士负责具体督导工作。
保荐代表人朱煜起女士、顾少波女士简介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月23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介
朱煜起: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广发证券投行部总监,华南三部总经理。2001年加入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多年来从事中国境内企业改制及资产重组、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上市公司再融资的财务顾问、承销运作等实务工作:曾负责或主持了海通集团IPO、成霖股份IPO、智光电气IPO、智光电气的定向增发、厦门钨业定向增发、深天马定向增发、国星光电IPO、宏大爆破IPO、国星光电公司债、宏大爆破定向增发等多个融资项目;完成了多个项目的股权分置改革,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实务经验。
顾少波: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管理学硕士。2004年加入广发证券投行部,担任过太安堂定向增发项目协办人,海大集团定向增发、宏大爆破定向增发项目保荐代表人,参与过多个公司改制、辅导工作,参与过多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工作,具有丰富的投行业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