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1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5年1月22日上午10:00在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11号华鑫商务中心2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奇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办理筹划期间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与交易对手方的商务谈判、签署框架性协议等。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09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聘请中介机构对相关资产进行初步审计、评估。待确定具体方案后,将召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要求编制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及相关文件。
在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至少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