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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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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454 公司简称:松芝股份 公告号: 2014-088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松芝股份”)于2010年7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聘请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于2012年12月31日届满,因公司尚有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国元证券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仍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014年10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2014年11月6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2014年11月7日,公司与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署了《关于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增发人民币普通股的保荐协议》,聘请广发证券担任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2014年11月7日,公司与广发证券签署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之持续督导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广发证券承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之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期间为2014年11月7日起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之日止。广发证券指定詹先惠先生和魏先勇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以及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1日

 

 附件:

 詹先惠先生,保荐代表人,长期从事中国境内企业改制及资产重组、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上市公司再融资的财务顾问、承销运作等实务工作,曾先后负责万华化学(600309)、博汇纸业(600966)、恒天海龙(000677)、光迅科技(002281)、青岛特锐德(300001)、华仁药业(300110)、鸿路钢构(002541)、金岭矿业(000655)、古井贡酒(000596)、歌尔声学(002241)等十几家公司的资本运作、股票发行上市业务,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实务经验。

 魏先勇先生,保荐代表人。曾负责和参与千红制药(002550)IPO项目、三普药业(600869)重大资产重组项目(项目主办)、中华企业(600675)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项目主办)、以及歌尔声学(002241)定向增发、海通证券(600837)定向增发、绿盟科技(300369)IPO项目以及其他若干企业的改制、辅导和上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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