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01月23日
§1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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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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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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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加纯债一年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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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加纯债一年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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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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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3月24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3个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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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人,保护各类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拟定了《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规定对买卖股票、债券时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可能存在操纵股价、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控。公司使用的交易系统中设置了公平交易模块,一旦出现不同基金同时买卖同一证券时,系统自动切换至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同日反向交易控制的规则,同时加强对组合间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和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同时,公司利用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对各组合间不同时间窗口下的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分析。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间不存在同日反向交易。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同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价差分布统计分析和潜在利益输送金额统计结果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性,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全年,低增长、低通胀为债券市场塑造了良好的基本面,刺激市场对政策放松的博弈情绪,支撑债市走出长牛格局,货币政策转向、融资需求不足及资金囤积资本市场是14年债市长牛最为重要的因素。上半年受基本面弱势、资金面宽松及配置需求的推动各券种收益率一路向下,下半年受经济数据波动及政策消息面的影响,加上政策黑天鹅的短暂冲击,收益率走势一波三折,最终重回利率低点。由于在政策托底效应下二季度经济数据短暂企稳回暖,令三季度收益率曾出现一波快速上行,但内生动力仍然不足,短期企稳后,经济再次出现快速下探。而需求的不振也带动了通胀的逐期走低,加深市场对于通缩风险的担忧,在9月和10月经济加速下滑之时,货币政策再次进行了大幅的放松,但由于社会信用风险加大,银行不良率提高,惜贷情绪上升,且经济下行中企业投资意愿同样低落,银行合意贷款需求不足,货币政策传导效率低下,基础货币的增加并没有形成相应贷款的投放和货币供给的增长,流动性堆积在银行间市场,促进了债市的繁荣。与此同时,在央行持续定向政策的托底下,资金面基本维持稳定。
报告期内,基金密切跟踪经济走势、市场预期、资金面波动及相关政策变化,及时调整组合久期和券种切换,择机交易提升组合净值,并基于资金面的变化,适时调整杠杆水平,以提高组合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中加纯债一年A净值增长率2.08%,中加纯债一年C净值增长率1.99%,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1.10%。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未低于预警值。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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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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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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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股指期货进行投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债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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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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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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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加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中加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中加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9.3 查阅方式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7区15号12层
基金托管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号A座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0-95526(免长途费)
基金管理人网址:www.bobbns.com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