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6 证券简称:德联集团 公告编号:2015-003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长春德联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德联”)于2015年1月22日收到由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时间为2014年9月17日,证书编号:GR201422000040,有效期三年。
长春德联原执行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认定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当年起三年内,所得税税率按15%的比例征收,即长春德联从2014年开始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将对公司2014年、2015年和2016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