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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表决意见 ■ 5、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6、 确认委托完成。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大智慧”股票的A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2、股权登记日持有“大智慧”股票的A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的全部子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拟对议案二的第一个子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3、股权登记日持有“大智慧”股票的A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的全部子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拟对议案二的第一个子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4、股权登记日持有“大智慧”股票的A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的全部子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拟对议案二的第一个子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二、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考虑到互联网投票系统将于2015年1月26日正式启用,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的两个交易日前,披露本次股东大会补充公告,特别提醒投资者可以咨询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是否已完成网投系统升级,以及是否可以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规定方式提交网络投票指令。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 :大智慧 股 票 代 码 :601519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院1号楼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院1号楼 签署日期:2015年1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须经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相关交易对方履行其必要的审批程序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国网英大持有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24%的股权。 第三节 持股目的 大智慧全资子公司财汇科技以现金方式向新湖控股购买湘财证券3.5%股份,湘财证券全体股东所持其余湘财证券股份由大智慧以新增发行股份作为对价进行购买,即湘财证券全体股东以截至交割日所持合计96.5%湘财证券股份按比例折换为大智慧新增发行的股份。与此同时,大智慧将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不超过27亿元的配套资金。 大智慧的主营业务为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湘财证券的主营业务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证券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大智慧将转变为向投资者提供集互联网金融信息、数据分析和专业金融服务于一体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商,符合大智慧、股东及全体员工的长远发展利益。 国网英大未来12个月内将视大智慧的经营和发展状况及其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增持大智慧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大智慧股份的情况 1、本次增持前的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国网英大持有大智慧0股,占大智慧总股本的0%。 2、本次增持后的持股情况: 根据本次交易涉及的湘财证券100%股权交易价格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6.05元/股计算、募集配套资金总额27亿元、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发行底价5.45元/股计算,本次交易完成后,国网英大将持有大智慧252,496,163股,占大智慧本次交易后总股本的6.58%。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根据大智慧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与各交易对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大智慧拟向新湖控股、国网英大、新湖中宝、山西和信、华升股份等16家公司购买其持有的湘财证券3,085,351,922股股份(占总股本96.5%),按比例折换,分别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 大智慧为购买湘财证券股份所发行股票总量=湘财证券3,085,351,922股股份作价÷股票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取得的股票数量=其所持用于换股的湘财证券股份作价÷股票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股份发行计算过程中无法整除时按照向下取整原则确定,最终发行股份总数及各方取得的股份数以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登记为准。 按照湘财证券100%股权交易价格850,033.58万元计算,本次交易向新湖控股、国网英大、新湖中宝、山西和信、华升股份等16家公司拟发行股份总数为1,355,838,677股,其中向国网英大拟发行股份数为252,496,163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的相关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的批准包括: 1、大智慧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2、相关交易对方履行其必要的审批程序; 3、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四、所持股份权益受限情况 国网英大认购此次上市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自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五、目标股份存在的权利限制 本次认购的目标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六、最近一年一期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最近一年一期,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停牌日(2014年7月21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其他应当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国网英大的营业执照; 2、国网英大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国网英大与大智慧签订的《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汇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与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于良民 签署日期:2015年1月22日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大智慧 股票代码:601519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湖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田家桥2号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2楼 一致行动人: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嘉兴市中山路禾兴路口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11楼 签署日期:2015年1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是由于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湘财证券100%股权所致。本次交易尚须经大智慧股东大会批准、相关交易对方履行其必要的审批程序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新湖控股的控股股东为新湖集团,新湖中宝的控股股东亦为新湖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黄伟。新湖控股、新湖中宝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其他上市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拥有5%以上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新湖控股、新湖中宝在其他金融机构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新湖中宝在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 除上表所述情况外,新湖控股及新湖中宝不存在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拥有5%以上股权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介绍 (一)新湖控股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新湖控股的核心企业及核心业务介绍: ■ (二)新湖中宝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新湖中宝的核心企业及核心业务介绍: ■ 五、新湖控股及新湖中宝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一)新湖控股主要业务情况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1、主要业务情况 新湖控股主要从事股权投资和国内贸易。截至2013年末,新湖控股总资产为1,784,738.10万元,净资产为544,904.71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336,885.30万元。 2、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二)新湖中宝主要业务情况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1、主要业务情况 新湖中宝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业务,包括海涂开发及棚户区改造等新型城镇化建设。截至2013年末,新湖中宝总资产为5,857,925.13万元,净资产为1,416,603.02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920,904.04万元、净利润97,454.18万元。 2、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的受罚及诉讼、仲裁事项 (一)新湖控股及新湖中宝最近5年内的违规情况 新湖控股及新湖中宝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二)新湖控股及新湖中宝各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新湖控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信息: ■ 2、新湖中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信息: ■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交易完成后,大智慧和湘财证券将实现优势互补,发挥协同效应,大智慧与湘财证券在业务规模、盈利水平等方面将得到有效提升,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 二、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新湖控股及新湖中宝目前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今后新湖控股及新湖中宝拟调整其持有的大智慧股份的权益,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5年1月22日,新湖控股、新湖中宝已分别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签署了《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汇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与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重组,大智慧及其全资子公司财汇科技通过向湘财证券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湘财证券100%的股权,其中财汇科技将以现金方式购买新湖控股持有的湘财证券111,903,956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5%),湘财证券股东所持的其余湘财证券股份由大智慧以新增发行股份作为对价进行购买,即各股东以截至交割日所持合计3,085,351,922股湘财证券股份(占总股本的96.5%)按比例折换为大智慧新增发行的股份。交易完成后大智慧及财汇科技将持有湘财证券100%股权,湘财证券的各股东将成为大智慧的股东。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大智慧股份的情况 根据本次重组湘财证券100%股权的交易价格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6.05元/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270,0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发行底价5.45元/股计算,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 根据本次重组湘财证券100%股权的交易价格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6.05元/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270,0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发行底价5.45元/股计算,本次交易完成后,新湖控股及新湖中宝将合计持有大智慧26.02%股份。 二、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15年1月22日,大智慧及财汇科技与新湖控股、国网英大、新湖中宝、山西和信、华升股份、电广传媒、钢研科技、青海投资、大唐医药、伊犁国投、长城信息、黄浦投资、金瑞科技、深圳仁亨、湖大资产、湖南嘉华签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二)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中联资产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4]第1133号《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湘财证券100%股份的评估价值为850,033.58万元。据此,本次交易中湘财证券100%股份的作价为850,033.58万元。 (三)支付方式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财汇科技以现金方式向新湖控股购买湘财证券111,903,956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5%),湘财证券全体股东所持其余湘财证券股份由大智慧以新增发行股份作为对价进行购买,即湘财证券全体股东以截至交割日所持合计3,085,351,922股湘财证券股份(占总股本的96.5%)按比例折换为大智慧新增发行的股份。与此同时,大智慧将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不超过27亿元的配套资金用于向湘财证券增加资本金、补充湘财证券的营运资金。 1、股票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中大智慧为购买湘财证券股票而向湘财证券全体股东发行的股票的价格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大智慧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大智慧股票交易总额除以股票交易总量,下同)为基础,确定为6.05元/股。如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签订后至第一次股份发行完成日前大智慧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股票发行价格将根据监管要求进行相应除权除息调整。 本次交易中大智慧配套融资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大智慧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5.45元/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最终发行价格由大智慧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签订后至第二次股份发行完成日前大智慧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股票发行底价将根据监管要求进行相应除权除息调整。 2、股票发行数量 大智慧为购买湘财证券股份所发行股票总量=湘财证券3,085,351,922股股份作价÷股票发行价格;湘财证券全体股东中一方取得的股票数量=该方所持用于换股的湘财证券股份作价÷股票发行价格。 大智慧为配套融资发行股票总量=募集资金数额÷股票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股份发行计算过程中无法整除时按照向下取整原则确定,最终发行股份总数及各方取得的股份数以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登记为准。 (四)资产交付或过户的时间安排 1、湘财证券股权交割 为确保本次交易完成,湘财证券全体承诺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完成湘财证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工作。 协议各方应于协议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或共同同意的其他时间共同配合完成湘财证券100%的股份按照本协议约定登记至大智慧名下的工作,并尽快就本次交易进行相应的章程修改。 2、大智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交割日起10个工作日内,财汇科技应以货币方式向新湖控股支付111,903,956股湘财证券股份的收购价款,新湖控股应及时向财汇科技出具相应收款凭证。 交割日起20个工作日内,大智慧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非公开发行股份,并完成该等股份在登记结算公司的登记工作。 (五)过渡期损益安排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交割日止的期间为本次重组的过渡期。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各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过渡期内湘财证券的损益由大智慧及财汇科技享有和承担。 (六)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经协议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在下述条件全部得到满足之日起生效: 1、经大智慧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复及核准。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协议项下之义务、责任、承诺,或所作出的声明、承诺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或遗漏,则该方应被视作违反协议。违约方应依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多方存在违约,各方应各自承担其违约引起的相应责任。 2、协议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进行内幕交易或故意违反协议导致本次交易终止或无法完成,违约金按照守约各方实际发生的损失计算。 3、非因各方的过错导致本次交易不能完成,各方均无须对此承担违约责任。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的限售情况 新湖控股、新湖中宝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大智慧股份自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第五节资金来源 本次重组,大智慧及其全资子公司财汇科技通过向湘财证券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湘财证券100%的股权,其中财汇科技将以现金方式购买新湖控股持有的湘财证券111,903,956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5%),湘财证券股东所持的其余湘财证券股份由大智慧以新增发行股份作为对价进行购买,即各股东以截至交割日所持合计3,085,351,922股湘财证券股份(占总股本的96.5%)按比例折换为大智慧新增发行的股份。因此,新湖控股、新湖中宝参与本次重组不涉及现金支付。 第六节后续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第二章之第六节所列的相关计划,包括: 1、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其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 2、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3、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包括更改董事会中董事的人数和任期、改选董事的计划或建议、更换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或建议; 4、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 5、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 6、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重大变化的计划和建议; 7、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若以后拟进行上述计划,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因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的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将保持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上市公司具有独立经营的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一)同业竞争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新湖控股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新湖控股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如下: 新湖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标的资产相同或相似并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在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新湖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并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亦不会直接或间接拥有从事前述业务的企业、其他组织、经济实体的控制权。 如果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上市公司经济损失的,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二)关联交易 1、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林俊波女士担任新湖控股一致行动人新湖中宝董事长,鉴于林俊波女士同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完成后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本次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6.05元/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270,0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发行底价5.45元/股计算,本次交易完成后,新湖控股将持有上市公司24.76%的股份,成为上市公司新增关联方。 本次交易完成后,湘财证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与湘财证券之间的交易将不再构成关联交易。 新湖控股及其关联方与湘财证券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将构成上市公司新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 (1)湘财证券向新湖集团承租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5楼3层0301的房屋作为湘财证券北京首体南路证券营业部经营用房,2012年度、2013年度及2014年1-9月支付房屋租赁费分别为150.27万元、253.69万元及166.11万元; (2)湘财证券向新湖中宝承租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8号南国商苑B栋8层的房屋作为湘财证券广州黄埔大道证券营业部经营用房,2012年度、2013年度及2014年1-9月支付房屋租赁费分别为172.41万元、175.86万元及135.41万元; (3)湘财证券与新湖期货有限公司签署了《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协议》,2012年度、2013年度及2014年1-9月份新湖期货有限公司向湘财证券支付IB业务服务费200.73万元、214.88万元及169.96万元。 以上关联交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除上述交易外,预计上市公司不会增加其他日常性关联交易。 3、针对关联交易的相关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未来发生的关联交易将继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规定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执行并履行披露义务,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新湖控股已出具《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如下: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新湖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在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不利用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与新湖控股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在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八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2015年1月22日,新湖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湖中宝与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财汇科技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已获得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交易对方履行其必要的审批程序、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除上述交易以外: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其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大智慧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新湖控股、新湖中宝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的具体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其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大智慧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新湖控股、新湖中宝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是否存在对拟更换大智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类似安排 新湖控股、新湖中宝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不存在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类似安排。 四、是否存在对大智慧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除已披露的信息以外,新湖控股、新湖中宝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第九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新湖控股以及新湖控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大智慧停牌日(2014年7月21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大智慧股票的情况。 二、新湖中宝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大智慧停牌日(2014年7月21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大智慧股票的情况。 三、新湖中宝自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日(2014年7月21日)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 截至大智慧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日,新湖中宝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新湖中宝上述具体卖出大智慧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公司整体的资金安排、投资策略及大智慧公开信息进行的决策,并按规范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2013年10月18日及2013年12月30日,新湖中宝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了新湖中宝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所持有的大智慧股份,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为12,131.49万股。截至2014年6月30日,新湖中宝已将所持有的大智慧股份减持完毕。因此,新湖中宝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执行2013年股东大会决议,不属于利用内幕消息从事证券交易的行为,与本次大智慧重大资产重组无任何关联。 第十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新湖控股2011年至2013年的财务数据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新湖中宝2011年至2013年的财务数据 新湖中宝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208。新湖中宝最近三年的财务信息详见新湖中宝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的下述文件: ■ 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 1. 新湖控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 新湖中宝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 新湖控股、新湖中宝与大智慧及财汇科技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 4. 新湖控股、新湖中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5.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关于二级市场买卖股票情况的查询结果; 6. 新湖控股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7. 新湖控股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8. 新湖控股、新湖中宝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2年未发生变更的说明; 9. 新湖控股及新湖中宝关于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的说明; 10. 新湖控股、新湖中宝2011、2012、2013年的审计报告;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 6 | 关于同意签署《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汇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与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 6.00 | | 7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 7.00 | | 8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的议案 | 8.00 |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88519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88519 | 买入 | 2.00元 | 1股 |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88519 | 买入 | 2.01元 | 1股 |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88519 | 买入 | 2.00元 | 2股 |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88519 | 买入 | 2.01元 | 2股 |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88519 | 买入 | 2.00元 | 3股 |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88519 | 买入 | 2.01元 | 3股 |
| 大智慧、上市公司 | 指 |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 | 财汇科技 | 指 | 上海大智慧财汇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 国网英大 | 指 | 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湘财证券 | 指 |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新湖控股 | 指 | 新湖控股有限公司 | |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大智慧全资子公司财汇科技以现金方式向新湖控股购买湘财证券3.5%股份,湘财证券全体股东所持其余湘财证券股份由大智慧以新增发行股份作为对价进行购买,即湘财证券全体股东以截至交割日所持合计96.5%湘财证券股份按比例折换为大智慧新增发行的股份。与此同时,大智慧将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不超过27亿元的配套资金。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 公司名称 | 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院1号楼 | | 法定代表人 | 费圣英 | | 注册资本 | 1,900,000万元 | |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 100000000041255 | | 企业类型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投资与资产经营管理;资产托管;为企业重组、并购、战略配售、创业投资提供服务;投资咨询;投资顾问。 |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110102710935089 | | 控股股东姓名 | 国家电网公司 | | 通讯方式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院1号楼 |
| 职位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费圣英 | 男 | 中国 | 北京 | 无 |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上海市 | | 股票简称 | 大智慧 | 股票代码 | 601519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院1号楼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0股
持股比例: 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比例: 6.58%
注:根据本次交易涉及的湘财证券100%股权的交易价格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6.05元/股计算、募集配套资金27亿元、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发行底价5.45元/股计算,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国网英大将持有大智慧252,496,163股,占大智慧发行后总股本的6.58%。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注:未来12个月内将视大智慧的经营和发展状况及其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增持大智慧的股份。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组、本次交易 | 指 | 大智慧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湘财证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 本报告书 | 指 |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 指 |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汇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与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 | 上市公司、大智慧 | 指 |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 | 财汇科技 | 指 | 上海大智慧财汇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 湘财证券、标的资产 | 指 |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新湖控股 | 指 | 新湖控股有限公司 | | 新湖中宝 | 指 |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 | 国网英大 | 指 | 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山西和信 | 指 | 山西和信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 华升股份 | 指 |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 | 电广传媒 | 指 |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 钢研科技 | 指 |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青海投资 | 指 | 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大唐医药 | 指 | 西安大唐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 伊犁国投 | 指 | 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长城信息 | 指 |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 黄浦投资 | 指 | 上海黄浦投资(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 | 金瑞科技 | 指 |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深圳仁亨 | 指 | 深圳市仁亨投资有限公司 | | 湖大资产 | 指 | 湖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 湖南嘉华 | 指 | 湖南嘉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大智慧董事会、公司董事会 | 指 |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股东大会 | 指 |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证券业协会 | 指 | 中国证券业协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登记结算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 独立财务顾问 | 指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湘财证券的审计机构 |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智慧的审计机构 | | 律师、法律顾问 | 指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 | 中联资产、资产评估机构 | 指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 《重组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交割日 | 指 | 湘财证券将股份登记至大智慧及财汇科技名下之日,即湘财证券将大智慧及财汇科技登记至股东名册之日 | | 评估基准日 | 指 | 2014年9月30日 | | 定价基准日 | 指 | 大智慧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 公司名称 | 新湖控股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杭州市体育场路田家桥2号 | | 法定代表人 | 黄伟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415,385万元 | |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 330000000019271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开发;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百货、办公自动化设备、橡胶、橡胶制品、初级食用农产品、矿产品、汽车配件、化学纤维及制品、纺织品、石材、油脂、燃料油(不含成品油)的销售;经济信息查询(不含证券、期货)。 | | 经营期限 | 2000年10月31日至长期 |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330165723626832 | | 控股股东姓名 |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通讯地址 | 杭州市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2楼 | | 联系电话 | 0571-85055520 |
| 公司名称 |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嘉兴市中山路禾兴路口 | | 法定代表人 | 林俊波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803,281.5867万元 | |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 330000000004201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煤炭(《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至2016年6月30日)的销售。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石化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家俱、电子计算机及配件、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木竹材、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不含无线)、机电设备、黄金饰品、珠宝玉器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投资管理,信息咨询服务,国内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广告业务,电子计算机网络系统及软件的研发、技术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 | 经营期限 | 1993年2月23日至长期 |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330401142941287 | | 控股股东姓名 |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通讯地址 | 杭州市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11楼 | | 联系电话 | 0571-85171837 |
| 序号 | 金融机构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东名称 | | 1 |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20,000,000 | 6.26% | 新湖控股 | | 2 |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5.18% | 新湖中宝 | | 3 |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50,000,000 | 13.96% | 新湖中宝 | | 4 | 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18.18% | 新湖中宝 | | 5 | 新湖期货有限公司 | 206,250,000.00 | 91.67% | 新湖中宝 |
| 序号 | 金融机构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上市地点 | | 1 |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5.18% | 香港 | | 2 | 星美文化 | 39,945,228 | 7.10% | 香港 |
| 企业名称 | 核心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万元) | 控制被投资企业的股权比例(%) | | 湘财证券 | 证券业务 | 319,725.5878 | 71.15 | | 上海新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股权投资及咨询 | 10,000.00 | 95.00 | | 杭州新湖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权投资 | 10,000.00 | 99.00 | | 浙江新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 1,000.00 | 80.00 | | 香港欣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股权投资及咨询 | $990.00 | 100.00 |
| 企业名称 | 核心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万元) | 控制被投资企业的股权比例(%) | | 浙江新湖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25,00.000 | 100.00 | | 衢州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28,000.00 | 100.00 | | 杭州新湖美丽洲置业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35,000.00 | 100.00 | | 义乌北方(天津)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3,000.00 | 100.00 | | 嘉兴新湖中房置业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15,000.00 | 51.00 | | 沈阳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27,000.00 | 100.00 | | 上海中瀚置业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6,106.50 | 100.00 | | 天津新湖中宝投资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3,000.00 | 100.00 | | 江苏新湖宝华置业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30,000.00 | 100.00 | | 苏州新湖置业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30,000.00 | 100.00 | | 九江新湖远洲置业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10,000.00 | 70.00 | | 九江新湖中宝置业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10,000.00 | 70.00 | | 平阳县利得海涂围垦开发有限公司 | 海涂开发 | 6,034.62 | 51.00 | | 浙江允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实业投资 | 40,400.00 | 100.00 | | 启东新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海涂开发 | 7,500.00 | 100.00 | | 乐清新湖置业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10,000.00 | 65.00 | | 平阳伟成置业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1,000.00 | 51.00 |
| 资产负债表 | 2013年12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2011年12月31日 | | 总资产 | 1,784,738.10 | 1,612,618.65 | 1,561,620.67 | | 净资产 | 544,904.71 | 521,827.16 | 512,689.42 | | 利润表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 营业收入 | 336,885.30 | 254,427.40 | 212,494.62 | | 主营业务收入 | 258,607.65 | 196,473.63 | 131,940.74 | | 净利润 | -33,391.45 | -17,269.19 | 3,814.93 | | 财务指标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 净资产收益率 | -6.97% | -4.19% | 0.67% | | 资产负债率 | 69.47% | 67.64% | 67.17% |
| 资产负债表 | 2013年12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2011年12月31日 | | 总资产 | 5,857,925.13 | 4,645,959.98 | 3,530,786.26 | | 净资产 | 1,416,603.02 | 1,391,311.61 | 1,135,153.62 | | 利润表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 营业收入 | 920,904.04 | 990,865.54 | 668,829.85 | | 主营业务收入 | 920,904.04 | 990,865.54 | 668,829.85 | | 净利润 | 97,454.18 | 233,447.99 | 145,609.95 | | 财务指标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 净资产收益率 | 7.67% | 20.85% | 15.44% | | 资产负债率 | 75.82% | 70.05% | 67.85% |
| 职位 | 姓名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 董事长 | 黄伟 | 中国 | 中国 | 否 | | 董事 | 李萍 | 中国 | 中国 | 否 | | 董事、总裁 | 张宏伟 | 中国 | 中国 | 否 | | 监事 | 叶云贵 | 中国 | 中国 | 否 | | 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 梁丹枫 | 中国 | 中国 | 否 |
| 职位 | 姓名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 董事长 | 林俊波 | 中国 | 中国 | 否 | | 副董事长、总裁 | 赵伟卿 | 中国 | 中国 | 否 | | 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 潘孝娜 | 中国 | 中国 | 否 | | 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 虞迪锋 | 中国 | 中国 | 否 | | 独立董事 | 王晓梅 | 加拿大 | 加拿大 | 是 | | 独立董事 | 金雪军 | 中国 | 中国 | 否 | | 独立董事 | 王泽霞 | 中国 | 中国 | 否 | | 监事会主席 | 徐永光 | 中国 | 中国 | 否 | | 监事 | 陈立波 | 中国 | 中国 | 否 | | 监事 | 陆襄 | 中国 | 中国 | 否 | | 常务副总裁 | 卢翔 | 中国 | 中国 | 否 | | 副总裁 | 周丹承 | 中国 | 中国 | 否 |
| 项目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一、张长虹 | 1,104,792,657 | 55.58% | 1,104,792,657 | 28.78% | | 张婷 | 115,025,402 | 5.79% | 115,025,402 | 3.00% | | 张志宏 | 51,238,600 | 2.58% | 51,238,600 | 1.33% | | 二、湘财证券全体股东 | — | — | 1,355,838,677 | 35.32% | | 其中:新湖控股 | — | — | 950,446,349 | 24.76% | | 国网英大 | — | — | 252,496,163 | 6.58% | | 新湖中宝 | — | — | 48,338,814 | 1.26% | | 三、其他特定投资者 | — | — | 495,412,844 | 12.90% | | 四、其他股东 | 716,643,341 | 36.05% | 716,643,341 | 18.67% | | 股份总数 | 1,987,700,000 | 100.00% | 3,838,951,521 | 100.00% |
| 交易日期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交易方向 | 成交数量
(股) | 成交金额
(元) | 成交均价
(元/股) | | 2014年5月23日 | 大智慧 | 601519 | 卖出 | 8,190,971 | 58,360,696.99 | 7.1250 | | 2014年5月26日 | 大智慧 | 601519 | 卖出 | 1,200,000 | 8,655,435.00 | 7.2129 | | 2014年5月27日 | 大智慧 | 601519 | 卖出 | 521,860 | 3,827,452.40 | 7.3343 | | 2014年5月28日 | 大智慧 | 601519 | 卖出 | 12,900,000 | 95,341,349.95 | 7.3908 | | 2014年6月9日 | 大智慧 | 601519 | 卖出 | 6,447,590 | 45,363,073.71 | 7.0357 | | 2014年6月10日 | 大智慧 | 601519 | 卖出 | 1,800,000 | 12,439,240.77 | 6.9107 | | 2014年6月24日 | 大智慧 | 601519 | 卖出 | 10,518,641 | 63,505,595.17 | 6.0374 | | 2014年6月26日 | 大智慧 | 601519 | 卖出 | 15,859,378 | 93,968,633.20 | 5.9251 | | 2014年6月27日 | 大智慧 | 601519 | 卖出 | 27,000,000 | 159,445,413.48 | 5.9054 | | 2014年6月30日 | 大智慧 | 601519 | 卖出 | 4,633,951 | 27,080,156.78 | 5.8439 |
| 项目 | 2013年12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2011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 | 货币资金 | 4,507,019,184.86 | 5,404,765,324.86 | 8,949,612,724.25 | | 结算备付金 | 620,306,763.71 | 371,108,723.51 | 414,664,000.2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62,980,574.81 | 3,134,404,054.76 | 756,076,042.90 | | 应收账款 | 143,854,307.41 | 115,145,817.04 | 91,324,431.70 | | 预付款项 | 7,753,061.98 | 141,121,978.32 | 37,269,033.50 | | 应收利息 | 59,019,814.17 | 54,915,011.53 | 3,860,025.00 | | 其他应收款 | 1,227,961,444.34 | 951,496,882.94 | 746,674,318.07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743,082,805.12 | 159,300,000.00 | | | 存货 | 67,757.28 | 17,241,435.67 | 66,493.78 | | 其他流动资产 | 2,534,676,563.85 | 1,095,338,806.02 | 284,306,733.39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306,722,277.53 | 11,444,838,034.65 | 11,283,853,802.79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933,358,673.18 | 64,009,015.68 | 219,904,264.24 | | 长期股权投资 | 3,108,373,358.71 | 3,028,264,347.09 | 2,502,568,565.80 | | 固定资产 | 293,800,500.32 | 321,681,210.32 | 327,998,895.54 | | 无形资产 | 16,834,033.01 | 13,273,669.78 | 14,382,579.01 | | 商誉 | 1,153,519,077.26 | 1,153,519,077.26 | 1,153,519,077.26 | | 长期待摊费用 | 30,076,153.80 | 43,741,777.67 | 46,799,965.3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696,971.80 | 1,859,395.75 | 12,179,502.6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55,000,000.00 | 55,000,0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540,658,768.08 | 4,681,348,493.55 | 4,332,352,849.84 | | 资产总计 | 17,847,381,045.61 | 16,126,186,528.20 | 15,616,206,652.63 |
| 项目 | 2013年12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2011年12月31日 | | 流动负债: | | | | | 短期借款?? | 850,000,000.00 | 900,000,000.00 | 872,000,000.00 | | 拆入资金 | 1,060,000,000.00 | | | | 应付账款 | 29,720,916.03 | 6,487,087.13 | | | 预收款项 | 2,269,212.30 | 132,193,693.19 | 3,282,907.8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839,056,336.96 | 1,161,555,000.00 | | | 应付职工薪酬 | 85,022,813.73 | 63,168,826.28 | 19,553,582.63 | | 应交税费 | 82,452,152.43 | 18,124,132.23 | 41,699,674.29 | | 应付利息 | 23,464,603.07 | 984,167.02 | | | 其他应付款 | 290,228,744.56 | 67,203,970.61 | 587,724,030.66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5,101,481,041.18 | 5,909,226,822.66 | 7,413,324,872.1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11,654,500.00 | 1,109,420,000.00 | 571,208,59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9,282.60 | 9,282.60 | 3,754,749.95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675,359,602.86 | 9,368,372,981.72 | 9,512,548,407.51 | | 长期借款 | 1,712,100,000.00 | 1,489,654,500.00 | 944,897,250.00 | | 长期应付款 | | | 18,370,0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874,380.18 | 49,887,437.79 | 13,496,75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722,974,380.18 | 1,539,541,937.79 | 976,764,000.00 | | 负债合计 | 12,398,333,983.04 | 10,907,914,919.51 | 10,489,312,407.5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153,850,000.00 | 3,822,220,000.00 | 3,600,000,000.00 | | 资本公积 | 278,357,301.02 | 107,782,236.72 | 68,492,365.86 | | 减:库存股 | | | | | 专项储备 | | | | | 盈余公积 | | |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 未分配利润 | -11,450,905.73 | 331,338,225.55 | 550,584,639.08 |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545,858.73 | -38,600.00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合计 | 4,420,210,536.56 | 4,261,301,862.27 | 4,219,077,004.94 | | 少数股东权益 | 1,028,836,526.01 | 956,969,746.42 | 907,817,240.18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449,047,062.57 | 5,218,271,608.69 | 5,126,894,245.1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7,847,381,045.61 | 16,126,186,528.20 | 15,616,206,652.63 |
| 项目 | 2013年 | 2012年 | 2011年 | | 一、营业总收入 | 3,368,852,973.94 | 2,544,273,976.48 | 2,124,946,188.11 | | 其中:营业收入 | 2,586,076,450.71 | 1,964,736,299.82 | 1,319,407,439.62 | | 利息收入 | 142,224,817.92 | 150,874,669.82 | 216,365,307.44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640,551,705.31 | 428,663,006.84 | 589,173,441.05 | | 二、营业总成本 | 3,726,965,732.10 | 3,025,673,765.51 | 2,053,861,322.07 | | 其中:营业成本 | 2,840,118,668.82 | 2,265,823,239.88 | 1,872,510,314.33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67,329,967.98 | 27,976,533.52 | 33,832,570.10 | | 销售费用 | 3,435,759.59 | 3,157,215.57 | 1,911,689.43 | | 管理费用 | 359,633,451.49 | 394,613,436.14 | 38,495,695.08 | | 财务费用 | 446,127,140.64 | 324,984,654.26 | 111,756,880.74 | | 资产减值损失 | 10,320,743.58 | 9,118,686.14 | -4,645,827.61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33,112,594.49 | 252,906,885.21 | -14,807,034.9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87,029,202.78 | 108,275,743.33 | -14,429,820.77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7,428,097.92 | 2,163,271.35 | 16,358,900.18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06,155.77 | -35,224.47 | -894,213.40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04,802,305.64 | -120,252,384.96 | 40,953,796.97 | | ?加:营业外收入 | 16,391,908.17 | 7,688,446.15 | 10,005,483.59 | | 减:营业外支出 | 5,578,833.12 | 2,890,049.58 | 6,894,173.26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1,403,569.39 | 511,635.29 | 1,208,523.88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93,989,230.59 | -115,453,988.39 | 44,065,107.30 | | 减:所得税费用 | 39,925,250.55 | 57,237,950.49 | 5,915,772.22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33,914,481.14 | -172,691,938.88 | 38,149,335.0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71,974,499.54 | -216,972,633.84 | 34,393,039.40 | | 少数股东损益 | 38,060,018.40 | 44,280,694.96 | 3,756,295.68 | | 六、每股收益: | |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 | | | 七、其他综合收益 | 116,989,435.02 | -34,898,869.50 | 35,276,459.31 | | 八、综合收益总额 | -216,925,046.12 | -207,590,808.38 | 73,425,794.3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88,802,115.22 | -253,495,735.64 | 71,274,303.48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71,877,069.10 | 45,904,927.26 | 2,151,490.91 |
| 项目 | 2013年 | 2012年 | 2011年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869,751,603.56 | 2,344,303,163.36 | 1,489,728,384.84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1,763,178,565.66 | -2,230,044,010.25 | 23,911,990.34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1,014,184,145.21 | 759,725,843.68 | 988,076,440.32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2,006,273,860.57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1,060,000,000.00 |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906,281,468.16 | 1,002,255,000.00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617,953.76 | 1,351,195.18 | 1,245,631.1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84,262,090.32 | 1,643,332,592.17 | 3,851,545,215.9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887,712,890.35 | 3,520,923,784.14 | 4,348,233,801.9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819,430,291.59 | 2,433,526,443.73 | 1,537,284,248.81 | |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 | 726,996,291.29 | 1,934,586,595.79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252,474,764.13 | 151,194,090.49 | 195,334,686.49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41,070,286.07 | 327,963,185.55 | 327,572,976.1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38,566,116.95 | 55,162,525.77 | 63,218,450.3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30,935,868.83 | 3,052,153,847.02 | 4,084,464,298.2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409,473,618.86 | 7,954,586,688.35 | 6,207,874,660.0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1,760,728.51 | -4,433,662,904.21 | -1,859,640,858.0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39,859,434.84 | 288,856,018.69 | 42,182,794.14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175,000.00 | 56,592,377.90 | 4,438,498.3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408,678.30 | 882,183.89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66,400,000.00 | 99,395,748.21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774,635.07 | 124,924,444.00 | 87,23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0,809,069.91 | 537,181,518.89 | 234,129,224.6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5,184,163.56 | 28,950,645.80 | 96,556,549.8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62,197,081.49 | 743,913,050.90 | 2,328,921,160.48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870,000.00 | 213,701,694.00 | 428,347,25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07,251,245.05 | 986,565,390.70 | 2,853,824,960.2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6,442,175.14 | -449,383,871.81 | -2,619,695,735.6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47,700,500.00 | 299,997,000.00 | 1,173,296,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406,100,000.00 | 2,535,807,250.00 | 2,504,347,25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6,201,375.55 | 201,000,000.0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40,001,875.55 | 3,036,804,250.00 | 3,677,643,25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813,050,000.00 | 1,262,450,000.00 | 600,5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05,420,658.61 | 278,636,325.59 | 92,837,112.7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4,729,556.78 | 196,201,375.55 | 191,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03,200,215.39 | 1,737,287,701.14 | 884,337,112.7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6,801,660.16 | 1,299,516,548.86 | 2,793,306,137.2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934,856.31 | -73,824.47 | -894,213.4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42,336,099.80 | -3,583,604,051.63 | -1,686,924,669.8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589,672,672.82 | 9,173,276,724.45 | 10,860,201,394.3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947,336,573.02 | 5,589,672,672.82 | 9,173,276,724.45 |
| 公告日期 | 文件标题 | | 2014年4月29日 | 新湖中宝:2013年年度报告(修订版) | | 2013年4月20日 | 新湖中宝:2012年年度报告 | | 2012年4月21日 | 新湖中宝:2011年年度报告 |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上海 | | 股票简称 | 大智慧 | 股票代码 | 601519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新湖控股有限公司、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杭州市体育场路田家桥2号、嘉兴市中山路禾兴路口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2家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无
持股比例:无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合计:变动数量: 998,785,163股
变动比例: 26.02%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 □ 否 ■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目前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今后新湖控股及新湖中宝拟调整其持有的大智慧股份的权益,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 是 □ 否 ■ |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 是 ■ 否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 是 ■ 否 □ |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 是 □ 否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 2、相关交易对方履行其必要的审批程序;
3、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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