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控股股东相关承诺及前期履行情况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以下简称“我公司”)控股股东中住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住地产”)曾于2008年在我公司定向增发中有如下承诺:
对于已纳入我公司的上海中住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及拟清算的北京华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能”)、江苏汇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汇智”)、北京裕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裕泰”)、上海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能物业”)、深圳市华汇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汇仓储”)等,中住地产承诺如下:如果上述公司清算后的剩余财产价值低于2007年5月31日评估值,则中住地产以现金补足;上述公司从2007年5月31日至清理时不发生或有负债等其它影响上市公司权益的或有事项。如果期间发生影响上市公司权益的或有事项,则中住地产承担发生或有事项之损失。”
在以前各报告期陆续已清算的北京华能、北京裕泰、上海华能物业、华汇仓储清算后的剩余财产价值均不低于2007年5月31日评估值。
上述承诺事项及进展情况我公司已在各期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二、上述承诺履行进展情况
江苏汇智已于2014年12月18日经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玄武分局批准完成注销登记手续。江苏汇智清算相关后续工作完成后,经核算,我公司累计收回江苏汇智剩余财产价值为23,631,801.53元,与江苏汇智 2007年5月31日评估值26,598,253.72元相比,收回江苏汇智剩余财产价值低于评估值2,966,452.19元。中住地产已按照前述承诺以现金2,966,452.19元补足差额,款项已于2015年1月21日到账。
特此公告。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