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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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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编号:2015-001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华科技”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常州京控泰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控泰丰”)非公开发行7,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京控泰丰与公司于2014年7月21日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进一步明确相关股份认购事项和保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经友好协商,公司与京控泰丰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甲方:超华科技;乙方:京控泰丰),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 乙方合伙人具体情况及资金来源如下:

 ■

 甲方及其关联人与乙方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亲属、协议或其他安排等在内的一致行动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乙方以自身名义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其资金应来源于乙方合伙人合法出资或合法筹集的自有资金(包括借贷资金),不得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亦不得通过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

 第三条 在甲方及其保荐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正式发行方案前,乙方用于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的全部资金应当缴存于乙方的账户。甲方承诺将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正式发行方案且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启动发行事宜。

 第四条 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登记公司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乙方的合伙人常州星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常州京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不得转让其持有乙方的出资份额,亦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退出合伙;同时,所有间接持有本公司出资份额的出资人权益比例不得发生任何变更。

 第五条 乙方如未能在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完成认购资金募集导致无法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即构成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万元。

 第六条 本补充协议系《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若二者内容存在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按照《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内容执行。

 第七条 本补充协议的生效条件与《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一致。本补充协议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其余用于办理相关审批、登记或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编号:2015-002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梁俊丰先生关于部分股权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5年1月8日,梁俊丰先生将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4,134,320股(其中9,934,320股为高管锁定股、4,200,000股为无限售流通股,总计占公司总股本的3.5709%)质押给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融资,上述股份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登记公司核准登记之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之日止。

 截止本公告日,控股股东梁俊丰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70,168,7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274%。梁俊丰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3,334,320股进行了质押,占梁俊丰先生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3.2546%,占公司总股本的5.8952%。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编号:2015-003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暨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梁健锋先生关于部分股权解除质押暨再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解除质押情况:

 2014年1月17日,梁健锋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9,278,620股(其中29,539,620股为高管锁定股、9,739,000股为无限售流通股,总计占公司总股本的9.9233%)质押给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见公告2014-004《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和解押的公告》);2014年2月17日,梁健锋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721,52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28%)质押给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见公告2014-006《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梁健锋先生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上述股份合计44,000,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161%)办理了解除股权质登记押手续。

 二、股权质押情况:

 2015年1月14日,梁健锋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4,4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380%)质押给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融资,上述股份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登记公司核准登记之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之日止。

 截止本公告日,控股股东梁健锋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85,361,5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656%。梁健锋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4,400,000股进行了质押,占梁健锋先生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3.7289%,占公司总股本的13.7436%。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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