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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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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年1月19日受限开放期申购赎回结果的公告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在每个受限开放期,将开放申购、赎回,但本基金将对净赎回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赎回数量占该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在[0,特定比例]区间内,该特定比例不超过10%(含)。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第三个受限开放期为2015年1月19日,对于本受限开放期,该特定比例为10%(详情请参见刊登在2015 年1月15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上的《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依据合同约定的确认规则,基金管理人在2015 年1 月16日基金份额总数既定的基础上对该受限开放期的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了确认。由于受限开放期实际净赎回申请数量占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为3.3%,基金管理人对当日的有效赎回申请进行全部确认。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和了解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

 公司网站:www.xy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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