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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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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21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月1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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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图示日期为2011年6月24日至2014年12月31日。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投资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3.3 其他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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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当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届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设定利鑫A的首次年收益率;在利鑫A的每个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重新设定利鑫A的年收益率,且约定收益率为单利。截至本报告期期末,长信利鑫分级债A年收益率为3.83%,根据本合同成立后利鑫A的第七个开放日,即2014年12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2.75%的1.1倍+0.8%(小数点后2位)进行计算。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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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以本基金成立之日为准;新增或变更以刊登新增/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披露日为准。

 2、本基金基金经理的证券从业年限以基金经理进入证券业务相关机构的工作经历为时间计算标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实行公平交易制度,并建立公平交易制度体系,已建立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公司已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除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外,其余各投资组合均未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不涉及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形,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4.4.1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四季度经济下行压力仍存,对债券市场形成支撑,市场处于9月初以来的牛市行情之中,但年末震荡加剧。10月份,央行运用MLF、下调公开市场正回购利率等多种数量型及价格型货币政策工具进行调控,再次传达宽松信号,稳定了市场对资金面的预期,中债收益率曲线大幅下行;11月受经济基本面不景气、交易所新股申购以及央行降息等因素影响,资金面出现波动,月末央行宣布降息后,利率债收益率调整一步到位,随后收益率大幅反弹,中债收益率曲线跌宕起伏;12月,市场在中债登相关质押政策出台加上新股申购等因素年末资金紧张,债券价格出现大幅下挫。

 2014年四季度,我们采取加长久期策略,增持了部分长期利率债和可转债,进行了相应波段操作,以提升基金收益弹性与流动性需求。

 4.4.2 2015年一季度市场展望和投资策略

 2014年中国政府尽管出台了很多微刺激和稳增长的措施,且2015 年政府托底的力度会进一步加大,但内外交困的局面不会出现根本性的变化。2015年一季度,经济大概率将延续下行势头,内需不足、外需不稳、传统工业和房地产产能出清尚未结束,经济增长将继续减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2015年经济工作的“五项主要任务”,稳增长成为任务之首,我们认为政府稳增长底线思维依然存在,经济大幅下行的可能性较小,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同时发力,中央加杠杆加大基建投资。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和通胀上行潜在风险较低的背景下,2015年的货币政策不管从数量还是价格方面都需要全面放松。债券市场将在震荡中维持慢牛。

 我们将采取谨慎的态度进行投资,积极防范流动性风险,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局势变化,需要重点规避信用风险,努力抓住市场结构性机会和波段行情。在基金的日常投资中,将继续秉承诚信、专业、负责的精神,密切关注政策节奏,更好地把握投资机会,争取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3583元,本基金之长信利鑫分级债A份额参考净值为1.0008元,本基金之长信利鑫分级债B份额参考净值1.4428元。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9.9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58%。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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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票,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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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年内,长信利鑫分级债A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长信利鑫分级债B封闭运作,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与赎回。

 2、本报告期内,长信利鑫分级债A开放日为2014年12月23日。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基金的文件;

 2、《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种公告的原稿;

 6、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资格批复文件。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住所。

 8.3 查阅方式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xfund.com.cn。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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