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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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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21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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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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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2、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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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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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中的相关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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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对本基金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并定期制作公平交易分析报告,对不同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同向交易价差、反向交易价差作专项分析。报告结果表明,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的同向交易价差均在可合理解释范围之内;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在“一路一带”去产能、部分城市房地产销量回暖预期下,市场提升了对未来经济回升的预期,加上经济自2011年开始连续三年趋势性下降后,过剩产能有一定程度的自然出清,也逐步提高了供给收缩带来的经营好转。但预计经济整体仍然难有出彩的表现,这些局部的积极迹象还不足于扭转大的趋势。经济转型仍是长期共识,长期关注点也主要在改革的落实和受益于经济调结构的品种。整个四季度市场风格剧烈转变,尤其最后两个月,以大盘蓝筹为代表的标的指数如上证50大涨55.77%,以小票为代表的创业板综指则下跌5.47%。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净值增长率是13.6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是20.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未来,市场预计仍然比较活跃。一方面,资金宽松持续,成本的趋势性下降基本确立,这是高层经济政策方面的重要目标;另一方面,居民资产配置的再分配还有比较大的空间,2013-2014连续两年权益市场的回报率优于其它资产;最后,政策层面对股市的发展仍然比较有利。但在大盘蓝筹股暴涨后,更需要冷静分析,急剧追逐大票的高峰很可能已经过去,而且如果没能继续展现出良好的挣钱效应,部分蓝筹股的资金可能会逐步退出,新增资金的步伐也会放缓。总体上,指数依然有上涨空间,但可能进入相对稳健的阶段。当然,我们投资的是企业,而不是经济前景和市场风格,挖掘真正具有长期成长空间的优秀企业,仍是主要的任务。重点关注的行业包括两大部分,一是超级大白马,在估值、分红、政策趋势等方面占优势的领域;二是具有爆发力成长前景的小票,主要是互联网、先进制造。

 我们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继续努力尽责地做好本基金的管理工作,尽力为投资者谋取较好的回报。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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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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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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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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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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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发行主体中除中国平安(代码:601318.SH)外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除凯美特气(代码:002549.SZ)外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014年12月8日,中国证券会发布《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103号),因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联讯”)上市项目,对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给予警告,没收其“海联讯”发行上市项目中的保荐业务收入400万元,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2,867万元,并处以440万元罚款。

 平安证券在中国平安业务收入中占比很小,此次处罚不影响对于中国平安业务发展的判断。作为基金管理人,我们长期看好中国平安金融平台业务的持续发展。以上操作符合相关法规和上述基金投资策略的要求。

 2014年三季度,凯美特气公告披露,公司因隐瞒全资子公司长岭凯美特遭上游中石化长岭分公司"断气"而停产的事实,被湖南省证监局责令整改。公司在收到监管函后,提出了整改措施并指定相关责任人。在中石化总公司的协调下,迅速与中石化长岭分公司举行了多次谈判。2014年12月8日,凯美特气发布公告,称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价格及供气异议达成一致协议,并对2014年的经营业绩没有影响。作为基金管理人,我们认为,该事项是我国特有的体制内问题,并没有影响公司投资价值。当然公司在公司运营中,确有忽视中小股东知情权的事实。通过这件事情,公司认识到作为上市公众公司与普通公司的区别,提高了认识水平。我们继续看好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因此在公告后未做减持。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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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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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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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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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监会批准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协议》。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5层

 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9

 9.3 查阅方式

 上述备查文件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在办公时间内基金持有人可免费查阅。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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