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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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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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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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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包含停牌股票按公允价值调整的影响;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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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联安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7年1月24日至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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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70%+上证国债指数×30%;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7 年1 月24 日生效。本基金建仓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符合合同约定;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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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为公司对外公告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统计标准为证券行业的工作经历年限。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国联安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文件 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遵照相应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定并完善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以下简称“公平交易制度”),用以规范包括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以及投资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实施效果与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等方面均享有平等机会;在交易环节严格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指令;如遇指令价位相同或指令价位不同但市场条件都满足时,及时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采用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对不同投资组合的交易价差进行定期分析;对投资流程独立稽核等。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发现有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无法解释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4季度,市场利率稳中趋降,房地产销售在各项政策松绑下迅速反弹至历史高位,给经济未来企稳提供了可能,改革预期仍然存在,上述因素推动市场出现了大幅上涨。在板块方面,金融和地产板块涨幅居前,而过去两年表现较好的创业板则表现较差。

 2014年4季度,本基金总体仓位大部分时间保持在较高水平,并对金融地产有较大力度的参与,使得基金业绩有较好表现。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1.5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9.99%。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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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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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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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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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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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没有相关投资政策。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政策。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评价。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除中国平安外,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中国平安(601318)的控股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产险”)于2014年8月22日收到中国保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于平安产险倒签单导致保费收入、准备金等数据不真实违反《保险法》的行为处以罚款,对于平安产险未执行关于危险单位划分的内控制度与流程、未加强内部管理违反《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的行为处以警告并罚款。

 中国平安(601318)的控股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于2014年12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保荐书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未审慎核查海联讯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的行为违反《证券法》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平安证券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400万元,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2,867万元,并处以440万元罚款。

 本基金管理人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履行了相关的投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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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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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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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总申购份额包含本报告期内发生的转换入和红利再投资份额;总赎回份额包含本报告期内发生的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或者买卖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证监会批准国联安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及募集的文件

 2、 《国联安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 《国联安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 《国联安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 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8.2 存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8.3 查阅方式

 网址:www.gtja-allianz.com或www.vip-funds.com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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