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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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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编号:临2015-002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收到本公司股东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资”)书面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上海国资拟以所持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

 上海国资目前持有本公司424,099,214股A股股份,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4.68%;上海国资全资子公司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3,024,151股A股股份,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0.3644%;合计共持有本公司457,123,365股A股股份,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5.0444%。根据通知,本次可交换债券拟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拟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在满足换股条件下,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之日起一定时间之后(该时间区间预计不超过24个月)将其所持有的本次可交换债券交换为本公司A股股票。

 根据通知,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尚待上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可交换债券最终的发行方案将在获得核准后根据发行时市场状况确定。关于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及后续事项,本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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