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名仕园置业有限公司就武夷名仕园1-2#商业楼和3-37#工程(住宅及其他配套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招标事宜委托南京天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用网上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发布,发布日期从2014年9月4日17时24分到2014年9月12日17时24分为止。经资格后审,有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建工”)和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参加投标。最终,福建建工以约5.01亿元投标报价名列第一名,经7位专家评议,确定福建建工为中标人。
南京名仕园置业有限公司和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建工于2014年10月22日就上述项目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近期已通过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项目施工关联交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名仕园置业有限公司就武夷名仕园1-2#商业楼和3-37#工程(住宅及其他配套工程)和福建建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二)福建建工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虽构成关联交易,但交易经过公开招标程序,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履行关联交易相关决策程序并获得同意,因此本次交易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及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三)上述行为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关联方介绍
(一)福建建工基本情况
1.名称: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
2.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
3.法定代表人:黄建民
4.注册地: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36层
5.注册资本:6亿元
6.注册号:350000100000635
7.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以上内容详见资质);房地产开发;工程设计;交通工程质量检测;对高速公路、市政道路、港口、环保、城市轨道、填海工程、交通工程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对外贸易;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8.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年度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1年 | 2,439,240,738.40 | 9,431,047,076.75 | 198,538,304.91 | 136,169,273.18 |
2012年 | 2,593,318,283.34 | 11,874,610,572.60 | 312,992,456.59 | 184,726,364.80 |
2013年 | 2,730,487,129.38 | 11,545,346,275.47 | 314,010,320.11 | 177,736,938.43 |
(二)关联关系
福建建工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截至公告日,持有公司31.51%股权。
三、关联交易协议内容
(一)协议方:南京名仕园置业有限公司和福建建工
(二)交易标的:
1、项目名称:南京武夷名仕园1-2#商业楼和3-37#工程(住宅及其他配套工程)施工
2、工程内容:桩基、基坑支护、土石方、土建、水电安装、消防、通风、智能化、钢结构构架、幕墙、电梯及室外附属道路、管网、景观绿化。
3、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24.8万平方米。
4、工期:900天
(三)交易价格及款项支付方式:
1、合同价约5.01亿元;设计变更须有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并经发包人签字盖章后认可。现场签证须有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派驻现场工程师签字盖章后生效。
2、付款
(1)预付款:施工合同签订,施工人员、设备进场且开工日期前7天内,发包人按合同总价款的1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
(2)进度款
A、所有工程10层主体结构(总层数不足10层的需主体封顶)完成且验收合格后10日内支付合同价的10%;
B、所有工程主体封顶且验收合格后10日内支付合同价的10%;
C、所有工程完工后10日内支付合同价的10%;
D、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资料移交备案完成且工程全部交付业主后10日内支付合同价的45%(含预付款);
E、所有工程竣工结算经审定后30日内,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5%;
F、按审定价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5年后1个月内无息付清。
(四)定价依据:公开招标
(六)税费:各自承担因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而需缴纳的税费。
(七)违约责任
承包人按合同工期每推迟1天,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八)协议的生效:双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
(九)协议签署日期:2014年10月22日
四、进行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交易经过公开招标程序,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南京名仕园置业有限公司和福建建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