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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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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东方红睿阳混合(场内简称:东证睿阳)
基金主代码169102
前端交易代码169102
后端交易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内封闭运作,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转为上市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1月1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注:-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证监许可[2014]1293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 2014年12月22日

至 2015年1月12日 止

验资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5年1月15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7,761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530,335,748.32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144,966.99
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530,335,748.32
利息结转的份额144,825.06
合计530,480,573.38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61,445.63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1%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5年1月19日

注:1、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以及与本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认购本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认购本基金。

4、本基金场内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为1332.93元,因场内对每位持有人认购利息转份额采用截位法,保留整数份额,故场内利息转份额数为1191份。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封闭期为三年(含三年),本基金封闭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三年后对应日前一个工作日止。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三年封闭期内,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在符合基金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拟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最迟在上市前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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