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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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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编号:临2015-00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月16日约16时,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有限”)向本公司出具《关于减持中信证券股份的通知》,中信有限于2015年1月13日至1月16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348,131,74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6%。本公司已就此事项发布了公告(请参阅2015年1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15年1月16日收市后,中国证监会在例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检查情况,提及本公司等3家证券公司由于存在为到期融资融券合约展期的问题,对本公司等3家证券公司采取暂停新开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本公司已就此事项发布了公告(请参阅2015年1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近日,市场传言中信有限有可能事先知晓上述处罚结果而进行了减持,本公司特说明如下:

 一、2015年1月16日约17时,本公司通过网络报道知悉上述处罚,相关报道是基于中国证监会例行发布会的公开消息,事先本公司并不知情且未收到任何处罚通知。

 二、在发现上述有关中信有限的传言后,本公司向中信有限进行了书面征询,中信有限表示:

 1、本次减持中信证券股份的行为系中信有限正常的经营决策行为。

 2、关于中信证券融资融券业务受到处罚的情况,中信有限于2015年1月16日收市后从公开渠道知悉,事先并不知情。

 在此,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与本公司有关的信息须以本公司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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