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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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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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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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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已扣除了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和各项交易费用,但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申购费、赎回费等),计入认购或交易基金各项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运作未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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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4年3月13日至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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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运作未满一年。

 2)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5%-95%,其中投资于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5%,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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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基金投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资产与本基金管理人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没有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在基金资产的管理运作中,无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并通过稳健经营、规范运作、规避风险,保护了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公司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通过组织结构的设置、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全面落实公平交易原则在具体业务(包括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环节中的实现,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同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日常监控和事后分析评估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在投资和研究方面,本公司投资和研究部门不断完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建立公平交易的制度环境。

 在交易执行方面,本公司的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通过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日常监控和事后分析评估方面,本公司风险管理总部开展日内和定期的工作对公平交易执行情况作整体监控和效果评估。风险管理总部通过对不同组合之间同向交易的价差率的假设检验、价格占优的次数百分比统计、价差交易模拟贡献与组合收益率差异的比较等方法对本报告期以及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口下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了分析;对于场外交易,还特别对比了组合之间发生的同向交易的市场公允价格和交易对手,判断交易是否公平且是否涉及利益输送。

 本公司通过事前的制度规范、事中的监控和事后的分析评估,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公平对待了旗下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制定了《异常交易监控报告制度》,明确定义了在投资交易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类型,并规定且落实了异常交易的日常监控、识别以及事后的分析流程。

 本报告期,未发生我司旗下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以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四季度,沪深A股在银行股、非银行金融股等蓝筹股的带动下,走出波澜壮阔的大幅上涨行情,特别是从11月下旬开始的短短一个半月,A股市场上涨幅度超过30%,主要指数创出近5年来的新高,而代表成长的创业板和中小板在季末最后半月内下跌回调,市场大小盘风格呈现出明显差异。上证综指上涨36.84%,深证成分指数上涨36.31%,沪深300指数表现最好上涨44.17%,中证500指数上涨8.27%,而中小板指数下跌2.56%、创业板指数下跌4.49%。

 操作上,基金主要着眼于控制净值表现和业绩基准的偏差幅度。从实际运作效果来看,基金收益率和业绩基准收益率的偏差控制在较小的区间。实际运作结果观察,持续的大额申购、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调整等是贡献基金跟踪误差的主要来源。

 本基金产品在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基金之基础份额(申万证券份额)的基础上,设计了证券A份额和证券B份额。证券A和证券B份额之比为1:1。

 四季度,由于申万证券行业指数持续大幅上涨,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基金基础份额净值分别于11月24日和12月5日达到1.5000元以上,两次触发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其中第二次不定期折算距离第一次不定期折算仅仅8个交易日。份额折算后,申万证券份额的基础份额净值、证券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与折算基准日证券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三者相等,证券B 份额与证券A 份额的份额数保持1:1 配比。

 从整体折溢价水平来看,基金本季度大部分时间处于溢价状态。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四季度基本上单边上涨,成为市场关注焦点,特别是证券B份额的持续多日涨停,激发投资者极大热情,基金处于大幅溢价状态,最高超过8%,季末最后几日回落至折价状态,最低超过-2%。

 作为被动投资的基金产品,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基金将继续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以严格控制基金相对目标指数的跟踪偏离为投资目标,追求跟踪误差的最小化,使得投资者可以清晰地计算出分级端两个产品的折溢价状况。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4年四季度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期间表现为137.64%,基金业绩基准表现为128.13%,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基金净值期间表现为120.25%,和业绩基准的差约7.8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宏观数据显示四季度实体经济并没有起色,未来经济企稳仍需要货币政策放松的支持,在中央“积极财政政策更有力度,稳健货币政策宽松适度”宏观调控政策基调下,市场预期未来货币宽松政策将会延续。市场短期大幅上涨带来很强的“赚钱效应”,这会进一步促使居民资产配置方向战略性转向资本市场,新增资金入市能够成为推动市场继续上涨的直接动力。2015年一季度,两会即将召开、国企改革纲领性文件可能出台、“一带一路”的总体规划可能发布、ETF期权即将推出等一系列政策事件也将会不断刺激市场情绪。另外,从估值水平看,虽然市场估值已经有所修复,但离历史长期均值还有一定空间,估值风险不大。鉴于以上因素,预计一季度低估值的大盘蓝筹股行情仍将继续,但是市场波动将会进一步加大,需要注意震荡风险。而中小市值股票虽然面临估值较高、注册制和退市制度越走越近、新股发行节奏可能加快等不利因素,但是估值不算高、盈利增长稳健、被错杀白马成长股值得重点关注。行业方面,国内券商未来将向现代投资银行转型,成为直接融资服务提供者、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者、交易和流动性提供者、市场重要投资者和有效的风险管理者,在国家经济转型、资本市场大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行业基本面长期看好;经纪业务由于成交量放大抵消佣金费率下滑而收入保持稳定,券商再融资将促使融资融券业务收入继续快速增长,ETF期权、个股期权等创新产品不断推出,券商未来收入有望继续高速增长;监管不断放松,打开行业杠杆上限,从而增强证券公司的盈利能力,提升行业估值水平,建议长期配置。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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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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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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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3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光大证券(601788)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没有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的情形。

 光大证券于2014年3月5日发布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经证监会查明,光大证券在核查天丰节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材料以及进行财务自查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导致2013年3月27日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2013年3月28日出具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财务报告专项检查的自查报告财务核查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为此对光大证券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215万元,并处以430万元罚款;对相关保荐代表人李瑞瑜、水润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光大证券是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的成分股之一,因为本基金为采用完全复制方式被动跟踪标的指数的基金产品,所以光大证券受到的公开处罚不会影响本基金的投资决策。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生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当本基金之基础份额(申万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1.5000 元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截至2014 年11 月24 日,申万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基金以2014 年11 月25 日为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11月25日、11月26日、11月27日发布的公告。

 截至2014 年12 月5 日,申万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第二次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本基金以2014 年12 月8 日为基准日再次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12月8日、12月9日、12月10日发布的公告。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更新;

 发售公告;

 成立公告;

 开放日常交易业务公告;

 定期报告;

 其他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中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更新、基金发售公告和基金成立公告均放置于本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开放日常交易业务公告、定期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放置于本基金管理人的住所。本基金管理人住所地址为:中国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1层。

 9.3 查阅方式

 上述文件均可到本基金管理人的住所进行查阅,也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进行查阅,查询网址:www.swsmu.com。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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