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证监会通报2014年四季度券商融资类业务现场检查情况,并宣布对12家券商的处罚结果。其中,包括被暂停新开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的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和国泰君安3家公司在内,还有广发证券、新时代证券、齐鲁证券、银河证券存在违规为到期融资融券合约展期问题,这使得一直以来不为投资者熟悉的展期问题暴露出来。
“行情不好的时候,投资者展期的问题并不突出,但市场一热,这个问题的处理就变得很棘手。”有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人士透露,目前政策明确规定融资合约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并且不允许合约到期后根据客户的申请办理展期。“这和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并不一致,海外市场是普遍允许客户展期两次。如果在两融业务试点初期出台这个政策,我们可以理解为呵护市场,在这个业务已经平稳开展四年多的情况下还不允许展期是否合理值得反思?”
多家证券公司人士透露,早在2014年底,监管部门已经意识到了展期问题的存在,当时有关部门已经将一份新的融资融券业务征求意见稿下发给数家机构,并两次征求意见,券商此前普遍预期这一新规应在今年初实施。
在前述征求意见稿中融资融券业务的规则进行了较大调整,一方面开户门槛进一步放松,融资融券开户时间拟从现行的在营业部办理开户手续6个月以上调整为从事证券交易满半年。另一方面是合约到期后,允许券商根据客户的申请办理展期,次数不得超过2次,每次展期的期限不超过6个月。这意味着,客户融资期限可以从现在的不超过6个月延长至不超过18个月。
“按照目前局面来看,这一市场期待已久的新规实施要延期了。”有消息人士指出,证券公司将面临一段时间的整改期,在此之前展期问题都将难以破题,但从长远来看这一规则修订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