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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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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5-005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1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以传真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及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需对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在披露2014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2014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此公司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30万元。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5年2月4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表决票》。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5-006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再次发布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2月4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4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3日15:00至2015年2月4日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5号麦田中心15F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出席对象:截止2015年1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本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公司《关于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会议登记时间:2015年2月3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

 5、会议登记地点: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5号麦田中心1504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09

 2、投票简称:华塑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2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华塑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输入证券代码:360509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见下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3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2月4日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5号麦田中心1504室

 邮编:610041

 电话:028-85365657

 传真:028-85365657

 联系人:李笛鸣、吴胜峰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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