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经审计的财务信息摘要
远江信息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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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
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
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四)远江信息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净利润和负债增长的原因
2012年和2013年,标的公司智能化系统集成业务比较稳定,2014年上半年,标的公司正在实施的智能化系统集成业务较少,使得智能化系统集成业务收入和利润有所下降。但是,标的公司2013年成为陕西移动的入围供应商,2014年成为北京移动的入围供应商,通信技术服务业务的区域分布逐年扩大,使得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通信技术服务收入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报告期内,通信技术服务业务对标的公司的利润贡献比重有所提高。
2014年6月30日较2013年末,公司负债增幅较大,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使得尚未支付的材料及劳务采购款和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五)远江信息与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差异的影响
由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完全不同,预计上市公司完成收购后标的公司将沿用现行主要会计政策,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会计政策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固定资产折旧、坏账准备计提等方面,差异比较如下:
(1)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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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标的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较为谨慎,各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都低于上市公司水平,年折旧率均高于上市公司水平,标的公司如果采用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利润数据将较目前会计政策下更高。由于标的公司属于轻资产行业,固定资产保有量较小,2014年6月30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仅为171.63万元,年折旧金额小于50万元,折旧会计政策的差异对估值及利润水平影响很小。
(2)坏账计提政策差异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主要差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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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应收款包含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相同,采取合并计算口径。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会计政策的差异主要为2-3年应收款项,标的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20%,上市公司现行计提比例30%,4-5年标的公司计提比例50%,上市公司计提比例80%。标的公司根据坏账计提比例差异计算的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差异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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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准备计提比率的差异对标的公司2014年6月底坏账准备金额的影响为28.10万元,对2013年底坏账准备金额的影响为19.42万元,相对于标的公司2013年度利润总额1,846.00万元及2014年上半年利润总额1,397.14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的差异影响较小。
综上,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会计政策的差异不会对标的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
(一)主要资产情况
1、软件著作权情况
截至预案签署日,远江信息拥有如下软件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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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预案签署日,南京仙朗拥有如下软件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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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利情况
截至预案签署日,远江信息及其子公司已取得专利证书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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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营相关的资质及证书
(1)远江信息经营相关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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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子公司南京仙朗经营相关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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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正在办理变更手续的资质、证书情况说明
① 远江信息《软件企业认证证书》
远江系统(远江信息曾用名)于2013年11月28日获得了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核发的《软件企业认证证书》(编号:苏R-2013-A0133),因公司名称于2013年10月在南京市工商局办理了名称变更登记,由远江系统变更为远江信息,根据规定,其获得的软件企业认证证书所对应的企业名称也应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根据《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软件企业发生更名、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重大变化等事项,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进行书面报备。变化后仍符合软件企业认定条件的,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变化后不符合软件企业认定条件的,终止软件企业认定资格。变更手续费:200元/件。
② 远江信息《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远江系统(远江信息曾用名)于2013年12月3日获得了江苏省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1332001281),因公司名称于2013年10月在南京市工商局办理了名称变更登记,由远江系统变更为远江信息,根据规定,其获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所对应的企业名称也应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根据《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文的规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名称发生变更,应向各市科技局提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变更申请。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对企业提出的变更申请进行审核,并联合行文提出初审意见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简称“省高企认定办”),省高企认定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更名企业的公示名单,在“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15个工作日无异议,报国家认定办备案,备案通过后,由省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联合下发更名通知,企业上交原证书核销后下发新的认定证书。
公司认为,远江信息符合上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软件企业认证证书》名称变更的相关要求,证书更名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4、房屋租赁情况
远江信息为技术服务提供商,其业务性质决定了公司为轻资产型公司,远江信息未持有土地和房产,所用房屋均采用租赁方式,租赁用途主要为办公或居住。除主要日常经营办公用房外,一般是根据具体项目的实施周期和地点需要来租赁房屋,房屋租赁价格均为市场价格,由于市场上用于办公或居住的出租房源丰富,因此租赁房屋不会影响远江信息的经营稳定性。
截至预案签署日,远江信息及其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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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预案签署日,远江信息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三)股东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预案出具日,标的公司目前不存在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四)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 远江信息总负债为8,055.84万元,全部为流动负债。其中,短期借款占总负债的37.74%,应付账款占总负债的48.62%。
截至2014年6月30日,远江信息的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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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刘智辉,男,1971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清华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在读);曾在胥浦邮电局任工程师,在无锡敏通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5年至今担任远江信息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
李前进,男,1968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一级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清华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在读);曾在中石化二公司先后担任电气仪表技术员、工程管理、项目经理等职务;自2003年6月至今在远江信息担任董事兼副总经理职务。
吕雪峰,男,1984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一级建造师、PMP资格;曾在南京李方广华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南京同庆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2008年4月至今,在远江信息全资子公司南京仙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
刘岗,男,1976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通讯工程师;曾在广东科利华有限公司担任技术部经理;深圳市南方博客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网络事业部总经理;2003年6月至今,在远江信息担任总经理助理兼通信事业部经理。
张锦丰,男,1983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二级建造师;曾在南京正天输变电设备有限公司担任售后工程师;南京瑞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担任项目工程师;2009年4月至今,在远江信息担任技术管理部负责人。
赵灵博,男,1969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曾在西安汇诚电信有限公司担任督导、项目经理;陕西天元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经理;西安众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设计部经理、工程部经理;2013年5月至今,在远江信息担任西北大区域总部经理。
九、员工的社会保障情况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员工的聘用和解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办理,员工根据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截至预案公告日,标的公司已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社会保险政策,为在册员工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
十、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截至预案公告日,本公司暂无在收购远江信息81.08%股权事项完成后,对远江信息原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十一、股东出资协议及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
远江信息的出资协议及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
十二、标的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预案公告日,标的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
十三、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
1、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转让方:刘智辉、李前进、杨树创投、安盟投资
受让方:天伦置业
签订日期:2014年8月17日
2、转让标的
转让标的为刘智辉、李前进、杨树创投和安盟投资分别持有的远江信息59.84%、13.13%、18.92%和8.11%股权,合计持有远江信息100%的股权。
3、转让价格
根据《评估报告》所载明的标的公司于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确定远江信息100%股权的转让价款为55,000万元,转让方各自应取得的转让价款以其各自所持有的标的股权份额确定。
4、股权转让的完成及权益的转移
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应尽快完成目标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各方确认,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完成日。
各方同意,为促成目标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完成而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发出相关提议或办理相关手续等。
5、过渡期损益
本次转让的标的股权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期间所产生的收益由受让方享有,亏损由转让方按其所持目标公司的股权份额承担。
6、相关人员安排
各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公司职工安置(安排),职工劳动关系保持不变。
股权转让完成后,刘智辉、李前进承诺在远江信息继续任职不少于八年,且在其于远江信息任职或于远江信息离职后的任何时间,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远江信息及/或其下属子公司的业务存在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
7、业绩承诺
转让方承诺,目标公司于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净利润预测数分别为:3,487.71万元、5,047.93万元及6,816.06万元。如股权转让完成发生在2015年,目标公司于2017年净利润预测数为7,158.25万元。净利润预测数指标的公司预测年度内任一会计年度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测数。
若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确认,目标公司在预测年度内任一会计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未能达到转让方承诺的对应会计年度净利润预测数,转让方将以现金方式对受让方进行补偿,各转让方现金补偿比例同其原股权比例,即刘智辉59.84%,杨树创投18.92%,李前进13.13%,安盟投资8.11%。转让方应在受让方年度报告披露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将差额部分一次汇入受让方指定的账户内。各转让方承诺对上述利润补偿承担连带责任。
在补偿期限届满时,受让方对标的股权进行减值测试,若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现金补偿金额,则转让方应向受让方另行补偿。另需补偿的金额=拟购买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现金。转让方将以现金方式对受让方进行补偿,各转让方现金补偿比例同其原股权比例,即刘智辉59.84%,杨树创投18.92%,李前进13.13%,安盟投资8.11%。补偿期限届满年度标的股权减值测试报告与补偿期限届满年度受让方年度审计报告同时出具,转让方应在补偿期限届满年度标的股权减值测试报告出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将补偿一次汇入受让方指定的账户内。各转让方承诺对上述补偿承担连带责任。
8、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各方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以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本协议生效日:
1)转让方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了内部审议和批准手续;
2)本次股权转让获得受让方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3)受让方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募集资金到位。
9、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违约方)未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或部分义务,或作出任何虚假的声明、保证及承诺,则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对相对方(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本次股权转让的完成或本协议的解除而免除。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1、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转让方:刘智辉、杨树创投、李前进、安盟投资
受让方:京蓝科技
签订日期:2014年12月15日
2、协议主要内容
业绩承诺期各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须扣除根据京蓝科技对远江信息实际增资额计算的税后利息金额,并以扣除上述税后利息金额后的净利润作为与各年承诺净利润数的比较基准,根据京蓝科技对远江信息实际增资额计算的税后利息金额=京蓝科技对远江信息实际增资额×增资时五年以上银行贷款基准利率×(1-所得税率) ×增资资金使用天数÷365。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1、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转让方:刘智辉、李前进、杨树创投、安盟投资
受让方:京蓝科技
签订日期:2015年1月19日
2、协议主要内容
1)各方同意,京蓝科技取消受让杨树创投所持远江信息的18.92%股权(即,945.96万元出资额),杨树创投取消转让该等股权;除杨树创投外的其他各方同意,免除杨树创投于《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项下约定的全部权利义务;杨树创投同意,放弃对远江信息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将“转让方:指刘智辉、李前进、杨树创投、安盟投资”修改为“转让方:指刘智辉、李前进、安盟投资”。将“标的股权:指转让方合计持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修改为“标的股权:指转让方合计持有的目标公司81.08%股权”。
2)各方同意,将《股权转让协议》第2.1条“各方同意,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由转让方将其持有目标公司的标的股权(包括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100%的出资额5,000万元及其代表的股东权益)全部转让予受让方,且受让方同意受让转让方持有目标公司的标的股权”修改为“各方同意,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由转让方将其持有目标公司的标的股权(包括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81.08%的出资额4,054.04万元及其代表的股东权益)全部转让予受让方,且受让方同意受让转让方持有目标公司的标的股权”。
3)各方同意,将《股权转让协议》第3.1条“各方同意,根据《评估报告》所载明的标的公司于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确定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55,000万元。转让方各自应取得的转让价款以其各自所持有的标的股权份额确定”修改为“各方同意,根据《评估报告》所载明的标的公司于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确定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44,594万元。转让方各自应取得的转让价款以其各自所持有的标的股权份额确定”。
4)各方同意,将《股权转让协议》第4.3条“若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确认,目标公司在预测年度内任一会计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未能达到转让方承诺的对应会计年度净利润预测数,转让方将以现金方式对天伦置业进行补偿,各转让方现金补偿比例同其原股权比例,即刘智辉59.84%,杨树创投18.92%,李前进13.13%,安盟投资8.11%。转让方应在天伦置业年度报告披露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将差额部分一次汇入天伦置业指定的账户内。各转让方承诺对上述利润补偿承担连带责任”修改为“若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确认,目标公司在预测年度内任一会计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未能达到转让方承诺的对应会计年度净利润预测数,转让方将以现金方式对京蓝科技进行补偿,各转让方现金补偿比例同其原股权比例,即刘智辉59.84%,李前进13.13%,安盟投资8.11%。转让方应在京蓝科技年度报告披露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将差额部分一次汇入京蓝科技指定的账户内。各转让方承诺对上述利润补偿承担连带责任。”
5)各方同意,将《股权转让协议》第4.5条“在补偿期限届满时,天伦置业对标的股权进行减值测试,若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现金补偿金额,则转让方应向天伦置业另行补偿。另需补偿的金额=拟购买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现金。转让方将以现金方式对天伦置业进行补偿,各转让方现金补偿比例同其原股权比例,即刘智辉59.84%,杨树创投18.92%,李前进13.13%,安盟投资8.11%。补偿期限届满年度标的股权减值测试报告与补偿期限届满年度天伦置业年度审计报告同时出具,转让方应在补偿期限届满年度标的股权减值测试报告出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将补偿一次汇入天伦置业指定的账户内。各转让方承诺对上述补偿承担连带责任。”修改为“在补偿期限届满时,京蓝科技对标的股权进行减值测试,若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现金补偿金额,则转让方应向京蓝科技另行补偿。另需补偿的金额=拟购买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现金。转让方将以现金方式对京蓝科技进行补偿,各转让方现金补偿比例同其原股权比例,即刘智辉59.84%,李前进13.13%,安盟投资8.11%。补偿期限届满年度标的股权减值测试报告与补偿期限届满年度京蓝科技年度审计报告同时出具,转让方应在补偿期限届满年度标的股权减值测试报告出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将补偿一次汇入京蓝科技指定的账户内。各转让方承诺对上述补偿承担连带责任”。
十四、收购远江信息81.08%的股权的必要性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为商业地产经营以及煤炭的开采和销售,但业务规模较小,盈利水平较低,通过本次收购,公司可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增强持续发展能力。
远江信息通过多年在通信技术服务和智能化系统集成领域的经验积累, 2012年、2013年和2014年上半年,远江信息盈利能力逐年增强,营业收入分别为8,050.80万元、10,378.53万元和7,426.6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1,803.71万元、1,594.32万元和1,189.08万元;未来远江信息业务发展前景良好,盈利能力预计将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本次收购远江信息81.08%股权将使上市公司整体盈利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
十五、标的资产评估及定价情况
(一)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以201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远江信息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资本价值(净资产价值)为55,127.27万元。
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结果为依据,综合考虑远江信息的资产状况、盈利能力、行业特点和发展前景,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确定远江信息81.08%股权的转让价格合计为44,594万元,其中刘智辉、李前进和安盟投资分别持有的远江信息59.84%、13.13%和8.11%股权转让价格分别为32,912.00万元、7,221.50万元和4,460.50万元。
(二)评估方法及选定理由
评估报告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最后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采用资产基础法对远江信息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得出的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的评估结论如下:
资产账面价值19,122.43万元,评估值21,840.90万元,评估增值2,718.47万元,增值率14.22%。
负债账面价值9,628.93万元,评估值9,628.93万元,无增减值变化。
净资产账面价值9,493.50万元,评估值12,211.97万元,评估增值2,718.47万元,增值率28.64%。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被评估单位:远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收益法评估结论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远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的净资产账面值为9,493.50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资本价值(净资产价值)为55,127.27万元,评估增值45,633.77万元,增值率480.68%。
3、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5,127.27万元,比资产基础法测算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12,211.97万元,高42,915.30万元,高351%。两种评估方法差异的原因主要是:
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投入(购建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
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经营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
4、评估结果的选取
远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属于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特点为轻资产,高收益,随着经济的发展和4G网络的建设、信息行业的发展,其未来的发展空间较大。而资产基础法从资产构建角度客观地反映了企业净资产的市场价值,不能完整反映企业的综合盈利能力,尤其是对于轻资产行业,企业多年积累的市场经验,良好的口碑、各种资质、高效的团队、高素质的人员、客户资源、管理效率等综合作用产生的盈利能力均不能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价值中完整体现。
通过以上分析,评估机构选用收益法作为本次远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价值评估的参考依据。由此得到远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基准日时点的价值为55,127.27万元。
5、收益法评估思路
根据本次评估尽职调查情况以及企业的资产构成和主营业务特点,本次评估的基本思路是以企业历史经审计的公司会计报表为依据估算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即首先按收益途径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估算企业的经营性资产的价值,再加上企业母公司报表中未体现对外投资收益的对外长期投资的权益价值、以及基准日的其他非经营性、溢余资产的价值,来得到企业的企业价值,并由企业价值经扣减付息债务价值后,得出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
6、评估模型
(1)基本模型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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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收益指标
本次评估,使用企业自由现金流作为经营性资产的收益指标,其基本定义为:
R=净利润+折旧摊销+扣税后付息债务利息-追加资本
式中:
追加资本=资产更新投资+营运资本增加额+新增长期资产投资(新增固定资产或其他长期资产)
根据企业的经营历史以及未来市场发展等,估算其未来预期的自由现金流量,并假设其在预测期后仍可经营一段时期。将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处理并加和,测算得到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
(3)折现率
本次评估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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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收益预测结果
经过对企业历史经营数据进行核实与分析,对企业所处行业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结合企业现有客户数量与规模,评估师根据市场未来的发展等综合情况,预测企业未来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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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各项重要评估参数预测依据
(1)预测期与永续期
根据标的公司情况,评估师其收益期划分为预测期和预测期后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预测期自评估基准日至2019年,预计2020年之后,企业经营收益将趋于稳定,第二阶段为2020年至永续,收益增长率为零。
(2)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的预测
2014、2015年度的营业收入预测数是以2013年及2014年1-6月的营业收入水平为参考,结合标的公司已签订的框架协议和其2014年度经营计划,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客户的实际需求,并适当考虑国家经济环境、宏观调控等因素进行预测。2016年以后,由于大部分收入不可能取得业务合同或协议等文件,因此,评估师根据对标的公司和行业的分析判断,在市场容量不断扩大,投资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对未来的收入采用比较保守的增长预期,即预计2016年至2019年收入增长率为15%、8%、8%、5%左右。
标的公司作为收入预测依据的主要框架协议及文件如下:
1)远江信息与北京移动《2014年至2015年无线网一体化室内及小区工程施工框架协议书》,有效期至2016年3月31日。
2)远江信息与北京移动《2014年至2015年无线网一体化宏蜂窝施工框架协议书》,有效期至2016年3月31日。
3)北京移动2014年-2015年驻地网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4)《2013年通信建设设备安装工程项目施工集中采购框架协议(陕南B区域)》、《2013年通信建设设备安装工程项目施工集中采购框架协议(陕南B区域)》,有效期至下次招标。
5)远江信息与中国移动江苏有线公司、江苏移动系统集成有线公司签署的《ICT业务合作协议》。
6)南京地铁一号线及南延线通信维保项目《中标通知书》。
标的公司预测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人工费、材料费、外协费、运营费用等组成,根据前三年成本分析及企业的成本管理模式,企业的成本控制采用成本预算,超预算支出需要事先上报,没有特殊情况不允许超支,成本支出与工资奖金挂钩的模式,且随着业务的扩展以及技术进步,成本有逐步下降趋势,稳健起见,主要依据2014年上半年成本水平对未来主营业务成本进行预测,预测期综合成本率为65%左右。
(3)营业税金及附加的预测
营业税金及附加系根据税法的法定税率及预测期预计营业收入进行预测。
(4)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的预测
销售费用主要为:办公费、差旅费、汽车费等,本次评估结合历史年度销售费用构成及销售费用与营业收入比率估算未来各年度的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主要为:研发费用、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差旅费、折旧、招待费、水电费、税金等,本次评估结合历史年度管理费用构成及管理费用与营业收入比率估算未来各年度的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在管理费用中占比最高,预测2015年度、2016年度研发费用金额为859.22万元和927.15万元,占管理费用总额分别为41.95%、44.11%,其他各项费用如人员工资、招待费、办公费等合计金额较为稳定,每年在1100至1200万元左右。预测标的公司2017年及以后,营业收入增长进入平缓期,标的公司降低对研发费用的投入至150万元左右,2017年管理费用中其他各项费用保持小幅增长,管理费用的下降主要是研发费用的下降所致。
(5)财务费用的预测
本次评估在对标的公司付息债务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按照付息债务的合同约定估算其利息支出。鉴于企业的货币资金或其银行存款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频繁变化且闲置资金均已作为溢余资产考虑,本报告的财务费用在预测时不考虑其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也不考虑付息债务之外的其他不确定性收支损益。由于评估模型预测的是企业自由现金流,付息债务的税后利息在计算现金流量时加回,因此财务费用的预测不会影响公司估值结果。2014年7-12与及2015年预测财务费用与盈利预测审核报告数据保持一致,后期未预测财务费用。
(6)所得税的预测
标的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预测2014年至2016年执行15%所得税率,评估师依据利润总额数据并根据税法规定调整研发费用、招待费用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计算得出预计所得税,2017年度由于预计标的公司降低研发费用投入,出于稳健考虑,2017年以后预测执行25%的所得税率。
(7)折旧及追加资本的预测
本次评估中,按照标的公司执行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以基准日经审计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预计使用期、加权折旧率等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折旧额
追加资本=资产更新+营运资金增加额,本次评估中,假设标的公司在维持现有资产规模和资产状况的前提下,结合历史年度资产更新和折旧回收情况,预计未来资产更新改造支出。标的公司营运资金增加额为本年度预测的营运资金与上年度营运资金金额的差额,本年度营运资金依据预测的标的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的现金、应收款项、存货、应付款项的保有量进行预测,主要参考各项经营性资产和负债的历史周转情况。
(8)企业自由现金流的预测
标的公司企业自由现金流根据公司R=净利润+折旧摊销+扣税后付息债务利息-追加资本计算确定。
(9)折现率的确定
根据选取的估值模型,本次评估无风险收益率参照国家近五年发行的中长期国债利率的平均水平确定。
市场期望报酬率,通过对上证综合指数自1992年5月21日全面放开股价、实行自由竞价交易后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指数平均收益率进行测算,得出市场期望报酬率的近似,即:rm=10.19%。
βe值,取沪深同类可比上市公司股票,以2011年6月至2014年6月150周的市场价格测算估计,并计算得到评估对象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本次评估考虑到评估对象在公司的融资条件、资本流动性以及公司的治理结构等方面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差异性所可能产生的特性个体风险,设公司特性风险调整系数ε=3.0。
最终折现率取值为上述各项参数,经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WACC)计算确定,2014年至2016年度为11.65%,2017年以后为11.59%。
9、评估假设
(1)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3)持续经营假设
持续经营假设是指被评估单位评估时需根据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相应确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2)特殊假设
1)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外部经济环境不变,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不发生重大变化;2)企业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
3)企业未来的经营管理班子尽职,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
4)评估只基于基准日现有的经营能力。不考虑未来可能由于管理层、经营策略和追加投资等情况导致的经营能力扩大,也不考虑远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可能会发生的生产经营变化;
5)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资产的现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6)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7)评估范围仅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未考虑被评估单位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
8)假设远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各子公司各年间的技术队伍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不会发生重大的核心专业人员流失问题;
9)假设远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会计政策和进行收益预测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会计核算方法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10)本次评估测算的各项参数取值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十六、近三年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1、近三年,远江信息股权未进行过评估
2、标的公司及子公司历史交易估值与本次评估差异情况
(1)远江信息估值差异情况
2012年8月,远江信息增资引入新股东杨树创投,杨树创投以货币3,000万元,认缴远江信息700万元注册资本,远江信息100%股权估值15,857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远江信息100%股权作价55,000万元,较2012年8月杨树创投入股时增值39,143万元,增值率246.85%。本次标的公司估值较前次增长较高主要由于以下原因:
1)标的公司近两年业务发展较快,估值基础发生较大变化
标的公司2012年增资时,其估值主要参考依据为其2011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与本次估值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财务数据对比如下:
■
注:标的公司2011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从资产负债情况比较,标的公司2014年6月30日资产规模较2011年底增长281.97%,净资产较2011年底增长411.56%。标的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的快速增长是估值上涨的原因之一。
从盈利能力情况比较,标的公司2014上半年度营业收入7,426.64万元,根据盈利预测审核报告2014年全年营业收入20,512.58万元,较2011年营业收入增长216.48%,2014年预计全年净利润3,487.71万元,较2011年度增长247.96%。随标的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盈利能力增长较快,因此公司估值也相应提高。
2)标的公司规模与风险发生明显变化影响估值
2011年至2012年,标的公司规模较小,业务、人员及财务情况不稳定,内部控制制度尚不健全,外部股东对其增资需要面临较大的风险。杨树创投增资后,帮助标的公司增加业务投入,扩大业务规模,督促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使标的公司营收规模和管理规范性得到较大提升,收购其股权面临的风险明显降低,是影响其估值水平的重要因素。
3)业绩预期不同影响估值
2012年度杨树创投增资入股标的公司时,其历史收入增长速度较慢,未来业绩增长尚无明确预期,经过两年快速增长,公司业务资质、客户积累及客户开拓能力都得到增强,依据目前标的公司与客户签署的框架协议、入围通知等文件,预计2014年下半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半年增长率达到76.20%,2015年度营业收入较2014年度增长31.97%,较高的业绩增长预期是标的公司估值水平较2012年增长的原因之一。
(2)南京仙朗估值差异的情况
2011年12月,南京仙朗原股东曹钰柯将其持有的南京仙朗101.6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20%)以人民币101.6万元价格转让给刘金辉,以此为计算依据,南京仙朗当时估值508万元。
2012年9月,远江信息收购刘智辉、刘金辉持有的南京仙朗80%、20%股权,交易价格分别为213万元、53万元,南京仙朗100%股权交易作价合计266万元。
本次评估中南京仙朗100%股权评估价值3,018.40万元,较2012年9月估值增长1034.74%,较2011年12月估值增长494.17%。
1)本次评估价值与2011年12月估值的差异原因
2011年度南京仙朗资产状况和经营状况较差,2011年末净资产99.04万元(数据未经审计),2011年度净利润-207.51万元(数据未经审计),因此2011年12月股权转让中交易作主要价依据注册资本,没有溢价,与本次评估估值差异主要是由于估值基础差异较大。
2)本次评估价值与2012年9月估值的差异原因
2012年9月远江信息收购南京仙朗100%股权的交易对方为刘智辉、刘金辉,刘智辉为远江信息控股股东,远江信息收购南京仙朗的经济实质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股权交易双方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实际控制人的意愿对交易价格的影响较大,交易对方的差异是该次估值与本次评估估值差异的最重要原因。另外,2012年远江信息收购南京仙朗时,也主要参考其2011年度经营数据和净资产情况;与2011年经营数据相比,南京仙朗2013年度净资产2,106.82万元,营业收入2,765.61万元,净利润1,132.74万元,较2011年度均有大幅度增长,是本次评估估值较2012年9月估值增长较多的主要原因之一。
十七、董事会意见
经审阅公司提供的关于评估机构和本次资产评估的相关材料,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涉及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拟收购标的资产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交易对方及公司均没有现实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其进行评估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要求。
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的过程中,所采用的假设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进行,并遵循了市场通用惯例与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评估机构在评估方法选取方面,综合考虑了标的资产行业特点和资产的实际状况,评估方法选择恰当、合理;本次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较强的相关性,评估结果公允合理。
十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表示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涉及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拟收购标的资产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交易对方及公司均没有现实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其进行评估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要求。
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的过程中,所采用的假设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进行,并遵循了市场通用惯例与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评估机构在评估方法选取方面,综合考虑了标的资产行业特点和资产的实际状况,评估方法选择恰当、合理;本次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较强的相关性,评估结果公允合理。
公司拟以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收购远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81.08%股权,股权转让价格公允合理,鉴于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与远江信息股东杨树创投(亦为公司关联方)构成共同投资,关联董事回避了与之有关的议案的表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15-008号
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年8月17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并于2014年12月15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预案部分内容进行修订的议案。
2015年1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部分预案内容进行补充修订,现对本次预案补充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更新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已取得的审批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方案及相关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能否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以及最终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2015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修改<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中发行数量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公司与刘智辉、李前进、北京杨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京安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和审议通过了《修改<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部分内容的议案》。
公司在修订稿中对已取得的审批情况进行了更新。
2、调整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杨树创投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京蓝控股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梁辉,本次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之一“购买远江信息100%股权”修改为“购买远江信息81.08%股权”,取消了购买杨树创投持有的远江信息18.92%股权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29,59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
公司在修订稿中对相关内容作出了修订。
3、调减了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针对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调整,公司调减募集资金规模至129,594.00万元,调整了各个认购对象认购资金金额和认购的股份数量:
■
公司在修订稿中对相关内容作出了修订。
4、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补充了发行人与认购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相关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
发行人: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对象:京蓝控股、盈创嘉业、楼泰投资、信诚投资、上海衢富
签订日期:2015年1月19日
(2)合同主要内容
京蓝科技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得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导致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及认购资金数额减少,经过友好协商,京蓝控股、盈创嘉业、楼泰投资、信诚投资、上海衢富同意将认购股份数量分别调整为11,807.0340万股、2,361.4065万股、3,148.5425万股、3,148.5425万股和1,574.2704万股。
公司在修订稿中对相关内容作出了修订。
5、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补充了发行人与标的资产转让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相关内容,如下:
(1)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转让方:刘智辉、李前进、杨树创投、安盟投资
受让方:京蓝科技
签订日期:2015年1月19日
(2)协议主要内容
1)各方同意,京蓝科技取消受让杨树创投所持远江信息的18.92%股权(即,945.96万元出资额),杨树创投取消转让该等股权;除杨树创投外的其他各方同意,免除杨树创投于《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项下约定的全部权利义务;杨树创投同意,放弃对远江信息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将“转让方:指刘智辉、李前进、杨树创投、安盟投资”修改为“转让方:指刘智辉、李前进、安盟投资”。将“标的股权:指转让方合计持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修改为“标的股权:指转让方合计持有的目标公司81.08%股权”。
2)各方同意,将《股权转让协议》第2.1条“各方同意,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由转让方将其持有目标公司的标的股权(包括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100%的出资额5,000万元及其代表的股东权益)全部转让予受让方,且受让方同意受让转让方持有目标公司的标的股权”修改为“各方同意,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由转让方将其持有目标公司的标的股权(包括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81.08%的出资额4,054.04万元及其代表的股东权益)全部转让予受让方,且受让方同意受让转让方持有目标公司的标的股权”。
3)各方同意,将《股权转让协议》第3.1条“各方同意,根据《评估报告》所载明的标的公司于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确定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55,000万元。转让方各自应取得的转让价款以其各自所持有的标的股权份额确定”修改为“各方同意,根据《评估报告》所载明的标的公司于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确定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44,594万元。转让方各自应取得的转让价款以其各自所持有的标的股权份额确定”。
4)各方同意,将《股权转让协议》第4.3条“若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确认,目标公司在预测年度内任一会计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未能达到转让方承诺的对应会计年度净利润预测数,转让方将以现金方式对天伦置业进行补偿,各转让方现金补偿比例同其原股权比例,即刘智辉59.84%,杨树创投18.92%,李前进13.13%,安盟投资8.11%。转让方应在天伦置业年度报告披露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将差额部分一次汇入天伦置业指定的账户内。各转让方承诺对上述利润补偿承担连带责任”修改为“若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确认,目标公司在预测年度内任一会计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未能达到转让方承诺的对应会计年度净利润预测数,转让方将以现金方式对京蓝科技进行补偿,各转让方现金补偿比例同其原股权比例,即刘智辉59.84%,李前进13.13%,安盟投资8.11%。转让方应在京蓝科技年度报告披露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将差额部分一次汇入京蓝科技指定的账户内。各转让方承诺对上述利润补偿承担连带责任。”
5)各方同意,将《股权转让协议》第4.5条“在补偿期限届满时,天伦置业对标的股权进行减值测试,若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现金补偿金额,则转让方应向天伦置业另行补偿。另需补偿的金额=拟购买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现金。转让方将以现金方式对天伦置业进行补偿,各转让方现金补偿比例同其原股权比例,即刘智辉59.84%,杨树创投18.92%,李前进13.13%,安盟投资8.11%。补偿期限届满年度标的股权减值测试报告与补偿期限届满年度天伦置业年度审计报告同时出具,转让方应在补偿期限届满年度标的股权减值测试报告出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将补偿一次汇入天伦置业指定的账户内。各转让方承诺对上述补偿承担连带责任。”修改为“在补偿期限届满时,京蓝科技对标的股权进行减值测试,若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现金补偿金额,则转让方应向京蓝科技另行补偿。另需补偿的金额=拟购买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现金。转让方将以现金方式对京蓝科技进行补偿,各转让方现金补偿比例同其原股权比例,即刘智辉59.84%,李前进13.13%,安盟投资8.11%。补偿期限届满年度标的股权减值测试报告与补偿期限届满年度京蓝科技年度审计报告同时出具,转让方应在补偿期限届满年度标的股权减值测试报告出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将补偿一次汇入京蓝科技指定的账户内。各转让方承诺对上述补偿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在修订稿中对相关内容作出了修订。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20日
项目 | 2014年6月30日 | 2013年12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183,727,038.81 | 120,274,618.07 | 99,860,810.37 |
非流动资产 | 4,094,897.48 | 2,562,635.97 | 1,398,897.44 |
资产总计 | 187,821,936.29 | 122,837,254.04 | 101,259,707.81 |
流动负债 | 80,558,444.47 | 28,296,887.06 | 18,510,288.08 |
非流动负债 | - | - | - |
负债总计 | 80,558,444.47 | 28,296,887.06 | 18,510,288.08 |
所有者权益 | 107,263,491.82 | 94,540,366.98 | 82,749,419.73 |
负债和所有权益合计 | 187,821,936.29 | 122,837,254.04 | 101,259,707.81 |
项目 | 2014年1-6月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营业收入 | 74,266,357.83 | 103,785,256.12 | 80,508,048.19 |
营业成本 | 48,545,787.73 | 68,552,690.82 | 47,808,935.81 |
营业利润 | 12,994,336.51 | 16,930,776.37 | 21,137,991.59 |
利润总额 | 13,971,393.35 | 18,459,956.68 | 21,736,576.21 |
净利润 | 11,890,827.46 | 15,943,210.16 | 18,037,146.1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890,827.46 | 15,943,210.16 | 18,037,146.1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323,411.32 | 15,090,489.24 | 10,518,000.56 |
项目 | 2014年1-6月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391,701.69 | -22,426,021.10 | -11,210,675.6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872,263.89 | 3,294,628.37 | -8,505,715.2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701,253.54 | -995,675.96 | 44,102,500.00 |
类别 | 标的公司 | 上市公司 |
折旧年限 | 净残值 | 年折旧率 | 折旧年限 | 净残值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20年 | 5% | 4.75% | 30-40年 | 5% | 2.375%-3.16% |
机器设备 | 10年 | 5% | 9.50% | 5-20年 | 5% | 4.75%-19% |
电子设备 | 3-5年 | 5% | 31.67-19.00% | 5-10年 | 5% | 9.5%-19% |
运输工具 | 4年 | 5% | 23.75% | 5-10年 | 5% | 9.5%-19% |
其他设备 | 5年 | 5% | 19.00% | 5-10年 | 5% | 9.5%-19% |
标的公司 | 上市公司 |
账龄 | 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 | 账龄 | 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5% | 1年以内 | 5% |
1-2年 | 10% | 1-2年 | 10% |
2-3年 | 20% | 2-3年 | 30% |
3-5年 | 50% | 3-4年 | 50% |
| | 4-5年 | 80% |
5年以上 | 100% | 5年以上 | 100% |
账龄 | 2013年12月31日 | 2014年6月30日 |
应收款项金额 | 坏账计提比率差异 | 坏账计提差异金额 | 应收款项金额 | 坏账计提比率差异 | 坏账计提差异金额 |
2-3年账龄 | 1,881,210.85 | 10% | 188,121.09 | 1,521,549.08 | 10% | 152,154.91 |
4-5年账龄 | 20,344.00 | 30% | 6,103.20 | 429,583.45 | 30% | 128,875.04 |
合计 | 194,224.29 | | 281,029.94 |
序号 | 名称 | 登记号 | 开发完成日期 | 首次发表日期 | 取得方式 | 权利范围 | 证书号 |
1 | 远江资产管理系统软件V1.0 | 2013SR
054300 | 2013/03/19 | 2013/03/19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软著登字第0560062号 |
2 | 远江来访登记系统软件V1.0 | 2013SR
054304 | 2013/03/19 | 2013/03/19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软著登字第0560066号 |
3 | 远江视频存储系统软件V1.0 | 2013SR
054430 | 2013/03/19 | 2013/03/19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软著登字第0560192号 |
4 | 远江动力环境管理系统软件V1.0 | 2013SR
054464 | 2013/03/19 | 2013/03/19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软著登字第0560226号 |
5 | 远江地铁车载视频监控系统软件V1.0 | 2013SR
054386 | 2013/03/19 | 2013/03/19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软著登字第0560148号 |
6 | 远江房产交易系统软件V1.0 | 2012SR
118962 | 2012/09/27 | 2012/09/27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软著登字第0486998号 |
7 | 远江建筑智能化管理平台系统软件V1.0 | 2013SR
054451 | 2013/03/19 | 2013/03/19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软著登字第0560213号 |
序号 | 内容或名称 | 登记号 | 开发完成日期 | 首次发表日期 | 取得方式 | 权利范围 | 证书号 |
1 | 仙朗宝宝在线Android客户端软件V2.0 | 2013SR
125488 | 2013/08/11 | 未发表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软著登字第0631250号 |
2 | 仙朗宝宝在线苹果客户端软件V2.0 | 2013SR
125217 | 2013/08/11 | 未发表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软著登字第0630979号 |
3 | 仙朗宝宝在线平台软件V1.0 | 2013SR
089227 | 2013/06/10 | 2013/06/11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软著登字第0594989号 |
4 | 仙朗AB门管理系统软件V2.0 | 2013SR
088433 | 2013/06/01 | 2013/06/10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软著登字第0594195号 |
5 | 仙朗智慧医疗平台软件V1.0 | 2013SR
088437 | 2013/06/01 | 2013/06/10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软著登字第0594199号 |
6 | 仙朗会见管理系统软件V1.0 | 2011SR
082437 | 2011/06/29 | 未发表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软著登字第0346111号 |
7 | 仙朗集中存储管理系统软件V1.0 | 2010SR
035920 | 2009/07/13 | 2009/08/01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软著登字第0224193号 |
8 | 仙朗流媒体服务系统软件V1.0 | 2010SR
035917 | 2009/06/13 | 2009/07/01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软著登字第0224190号 |
9 | 仙朗罪犯区域管理系统软件V1.0 | 2011SR
043231 | 2011/03/09 | 未发表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软著登字第0306905号 |
10 | 仙朗日常狱务管理系统软件V1.0 | 2010SR
035919 | 2010/02/05 | 2010/03/01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软著登字第0224192号 |
11 | 仙朗AB门管理系统软件V1.0 | 2010SR
031799 | 2010/01/01 | 2010/02/01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软著登字第0220072号 |
12 | 仙朗安防信息化集成平台软件V1.0 | 2010SR
031894 | 2010/02/01 | 2010/02/02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软著登字第0220167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型 | 申请公布日 | 授权公告日 | 申请公布号/专利号 | 专利权人 |
一种安防门禁系统 | 实用新型 | - | 2011.10.05 | ZL201120081705.2 | 南京仙朗 |
序号 | 资质名称 | 发证机关 | 证书编号 | 有效期截止日 | 资质等级 | 资质对应的
业务范围 |
1 | 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 |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 | 通信(集)11110074 | 2018年
5月14日 | 甲级 | 在全国范围内承担:各种规模的基础网、业务网、支撑网的通信信息网络建设工程总体方案策划、设计、设备配备与选择、软件开发、工程实施、工程后期的运行保障等业务。 |
2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证书编号:B3183032010301 | 2019年
1月13日 |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可承担投资额800万元及以下的一般工业和公共、民用建设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非标准钢构件的制作、安装。
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110KV及以下送电线路(含电缆工程及线路基础)和同电压登记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
3 | 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C132002784 | 2019年
4月3日 | 一级 |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可承担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规模不受限制;
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工程设计,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
4 |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 | 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 | ZAX-QZ 01201132000058 | 2015年
5月5日 | 一级 | -- |
序号 | 资质名称 | 发证机关 | 证书编号 | 年检情况 | 资质等级 | 资质对应的
业务范围 |
1 | 软件企业认证证书 | 江苏省信息产业厅 | 苏R-2009-0044 | 2013年度已通过年检 | -- | -- |
序号 | 承租人 | 出租方 | 坐落 | 面积
(m2) | 用途 | 租赁期限 |
1 | 远江信息 |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 | 南京中山北路301号第九层 | 641.00 | 办公 | 2014/1/1至2014/12/31 |
2 | 南京仙朗 |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 | 南京中山北路301号第五层 | 169.64 | 办公 | 2013/6/1至2015/5/31 |
3 | 远江成长 | 张勇 | 北京市崇文区东兴隆街58号3层325室 | 52.41 | 办公 | 2013/10/1至
2014/9/30 |
4 | 远江成长 | 于翠生 | 北京市朝阳区成寿寺路136号院4号楼1单元901 | 125.18 | 办公/居住 | 2013/12/22至2014/12/21 |
5 | 远江信息 | 张志强 | 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丝绸厂宿舍15号楼202室 | - | 办公/居住 | 2014/3/2至2015/3/1 |
6 | 远江信息 | 马明霞 | 宝鸡市东岭桥时代小区10号楼1001室 | - | 办公/居住 | 2014/6/1至2015/5/31 |
7 | 远江系统 | 江苏海天实业总公司 | 下关区中山北路507号9楼 | 20.00 | 基站 | 2012/8/28至2015/8/27 |
8 | 远江信息 | 欧晓玲 | 江北锦绣花园临街24号楼2单元108室 | 三室
两厅 | 办公/居住 | 2014/7/20至2015/7/20 |
9 | 远江信息 | 张佳丽 | 西安市雁塔区福林胜景1号楼B单元1202室 | 157.00 | 办公 | 2014/7/21至2015/7/20 |
10 | 远江信息 | 罗海 | 宝鸡市新时代5-1-509室 | 三室
两厅 | 办公/居住 | 2014/5/24至2015/5/24 |
11 | 远江信息 | 北京中汇嘉业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5号1幢办公楼438室 | 550.00 | 办公 | 2014/3/10至2017/3/9 |
项目 | 2014年6月30日 |
短期借款 | 30,404,400.00 |
应付账款 | 39,167,189.76 |
预收账款 | 870,113.00 |
应付职工薪酬 | 2,053,278.97 |
应交税费 | 6,865,206.02 |
应付利息 | 55,741.40 |
其他应付款 | 1,142,515.32 |
流动负债合计 | 80,558,444.47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负债合计 | 80,558,444.47 |
项 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B | C | D=C-B | E=D/B×100% |
1 | 流动资产 | 17,436.32 | 17,436.32 | - | - |
2 | 非流动资产 | 1,686.11 | 4,404.58 | 2,718.47 | 161.23 |
3 |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1,301.02 | 3,420.60 | 2,119.58 | 162.92 |
4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
5 | 固定资产 | 155.54 | 151.64 | -3.90 | -2.51 |
6 | 在建工程 | - | - | - | |
7 | 无形资产 | - | 602.79 | 602.79 | |
8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 | - | - | |
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 - | |
10 | 资产总计 | 19,122.43 | 21,840.90 | 2,718.47 | 14.22 |
11 | 流动负债 | 9,628.93 | 9,628.93 | - | - |
12 | 非流动负债 | - | - | - | |
13 | 负债总计 | 9,628.93 | 9,628.93 | - | - |
14 | 净 资 产(所有者权益) | 9,493.50 | 12,211.97 | 2,718.47 | 28.64 |
项目 | 2014年7-12月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收入 | 12,817.57 | 26,850.62 | 30,904.99 | 33,495.50 | 36,305.07 | 38,120.32 | 38,120.32 |
成本 | 8,258.51 | 17,428.39 | 20,076.92 | 21,766.50 | 23,599.58 | 24,779.56 | 24,779.56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51.99 | 311.52 | 358.56 | 388.62 | 421.21 | 442.27 | 442.27 |
营业费用 | 297.54 | 517.46 | 554.54 | 604.39 | 636.31 | 667.54 | 667.54 |
营业费用/收入 | 2.32% | 1.93% | 1.79% | 1.80% | 1.75% | 1.75% | 1.75% |
管理费用 | 1,220.72 | 2,048.42 | 2,101.68 | 1,331.34 | 1,344.82 | 1,395.84 | 1,395.84 |
管理费用/收入 | 9.52% | 7.63% | 6.80% | 3.97% | 3.70% | 3.66% | 3.66% |
财务费用 | 180.00 | 342.00 | - | - | - | - | - |
资产减值损失 | 129.76 | 262.78 | - | - | - | - | - |
投资收益 | - | - | - | - |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 | - | - | - | - | - |
营业利润 | 2,579.04 | 5,940.05 | 7,813.29 | 9,404.66 | 10,303.14 | 10,835.10 | 10,835.10 |
加:营业外收入 | - | - | - | - | - | - | - |
减:营业外支出 | - | - | - | - | - | - | - |
利润总额 | 2,579.04 | 5,940.05 | 7,813.29 | 9,404.66 | 10,303.14 | 10,835.10 | 10,835.10 |
减:所得税 | 355.66 | 849.22 | 1,112.29 | 2,368.92 | 2,594.30 | 2,728.01 | 2,728.01 |
净利润 | 2,223.39 | 5,090.83 | 6,701.00 | 7,035.74 | 7,708.84 | 8,107.09 | 8,107.09 |
折旧 | 18.30 | 36.61 | 36.61 | 36.61 | 36.61 | 36.61 | 36.61 |
摊销 | 32.78 | 65.56 | 53.04 | - | - | - | - |
资产减值损失 | 129.76 | 262.78 | - | - | - | - | - |
扣税后利息 | 153.00 | 290.70 | - | - | - | - | - |
追加资本 | 1,225.96 | 4,294.60 | 2,557.12 | 1,633.86 | 1,790.05 | 1,172.75 | 36.61 |
净现金流量 | 1,331.28 | 1,451.88 | 4,233.53 | 5,438.50 | 5,955.41 | 6,970.95 | 8,107.09 |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11年12月31日 | 2014年6月30日 |
流动资产 | 4,819.16 | 18,372.70 |
非流动资产 | 98.01 | 409.49 |
资产总计 | 4,917.17 | 18,782.19 |
负债总计 | 2,820.38 | 8,055.84 |
净资产总计 | 2,096.79 | 10,726.35 |
项目 | 2011年 | 2014年1-6月 |
营业收入 | 6,481.52 | 7,426.64 |
营业成本 | 4,041.94 | 4,854.58 |
营业利润 | 1,362.68 | 1,299.43 |
利润总额 | 1,344.02 | 1,397.14 |
净利润 | 1,002.15 | 1,189.08 |
项目名称 |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
购买远江信息81.08%股权 | 44,594 |
对远江信息增资用于补充其营运资金 | 5,000 |
天伦大厦及天誉花园五楼装修改造 | 12,000 |
偿还借款 | 68,000 |
合计 | 129,594 |
项目名称 | 认购资金金额(万元) | 认购股份数量(万股) |
京蓝控股 | 69,425.36 | 11,807.0340 |
盈创嘉业 | 13,885.07 | 2,361.4065 |
楼泰投资 | 18,513.43 | 3,148.5425 |
信诚投资 | 18,513.43 | 3,148.5425 |
上海衢富 | 9,256.71 | 1,574.2704 |
合计 | 129,594.00 | 22,039.79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