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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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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20日

 

 §1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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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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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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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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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年5月14日-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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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5月14日,建仓期为2013年5月14日至2013年11月13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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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无违法违规、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等规定,从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事后监控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且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4季度,市场在央行宣布降息后,在场外资金流入下大盘股走出了一波大行情,并推动上证等大盘指数获得了近几年的最好年涨幅。在投资操作上,本基金以公司基本面研究为基础,坚持持有长期业绩有较大提升潜力、估值合理的公司,在上涨过程中择机止盈、动态调整,希望为2015年做好配置。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7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99%,基金投资收益低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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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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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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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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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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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管理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上市公司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安股份,代码:600596)于2013年12月27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化合成")在2013年12月20日晚因员工生产过程中操作失误,导致空气中氯化氢气体浓度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12月24日,开化合成收到开化县环保局的整改通知书。2014年1月10日,公司发布公告称2014年1月8日下午,开化合成收到了开化县环保局作出的行政处罚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并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限期治理的决定权限和违反限期治理要求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规定,结合你公司本次事件造成的影响,我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玖万玖仟元整。"

 公司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积极配合整改意见实施整改措施,提升环保管理意识,并于2014年3月14日公告公司收到开化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同意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恢复生产的通知》,经开化县人民政府召集县经信局、环保局、安监局、卫生局及特邀专家对开化合成进行事故整改资料审查和现场联合检查,认为开化合成已完成了"12.20"事故相关整改工作,具备恢复生产条件。同意开化合成恢复生产。开化合成于2014年3月13日恢复生产。

 本基金有关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本基金经过认真研究认为,公司通过整改措施,已具备恢复生产的条件,开化合成恢复生产后对公司的生产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因此不会显著影响公司未来的投资价值。

 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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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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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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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内无申购、赎回或者买卖本基金的情况。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批准文件

 2、《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lcfunds.com)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68609700,400-700-9700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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