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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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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20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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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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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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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1年期存款利率+3%(年化单利),业绩比较基准在每个交易日实现再平衡。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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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为基金资产0%-95%, 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股指期货的投资比例遵循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本基金于2014年8月12日成立,自基金成立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期末建仓期未结束。

 2、本基金合同于2014年8月12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未满一年。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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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以及历任基金经理的离任日期为公司相关会议作出决定的公告(生效)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中关于证券从业人员范围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的规定以及《招商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基金法律文件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以及投资运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公司建立了所有组合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维护程序。公司拥有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公司的相关研究成果向内部所有投资组合开放,在投资研究层面不存在各投资组合间不公平的问题。公司交易部在报告期内,对所有组合的各条指令,均在中央交易员的统一分派下,本着持有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执行了公平交易。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公司要求相关投资组合经理提供决策依据,并留存记录备查,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等除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各项交易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要求执行,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不存在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重大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四季度经济并没有企稳的迹象,但政府已然出手,从流动性持续微调直接过渡到降息,空前提升了市场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增量资金持续流入。截止12月31日,四季度上证指数上涨36.84%,中小板下跌2.56%,创业板下跌4.49%。按照申万一级行业分类,非银行金融、银行和钢铁表现较好,分别上涨95.28%、58.94%和34.42%,以小股票为主的电子、传媒和通信表现欠佳,分别下跌9.23%、3.97%和3.36%。

 操作上,针对市场的变化,权益类仓位进行了适度提升,主要增配了金融股。同时,新股申购仍然是重要的绝对收益策略。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47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0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48%,基金净值表现优于业绩比较基准,幅度为2.60%。主要原因是新股带来的收益,同时债券和权益也有一定程度贡献。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从目前公布的经济数据来看,三驾马车中消费仍然没有起色;投资类中,私人部门投资意愿低迷,政府部门投资也开始乏力,房地产投资增速也逐月下滑,但是销售数据在降息后略微有所好转。总体看整体经济低迷,并且从PMI、发电量等先行指标来看,还有进一步下滑的可能。不过,在经济下滑的背景下,政府正在大规模宽松货币政策,这明显提升了投资者的市场风险偏好,增量资金持续流入,包括在实体经济不景气背景下的实体资金入市,这为市场创造了较好的投资基础。

 策略上,主要两方面:

 1、二级市场的配置仍然以绝对收益为目标,品种以风险较小的市值低估品种为主;

 2、持续申购新股。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根据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要求,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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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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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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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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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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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采取套期保值的方式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交易,以管理市场风险和调节股票仓位为主要目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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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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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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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文件;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招商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3、《招商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4、《招商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招商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6、《招商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4季度报告》。

 8.2 存放地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深圳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8.3 查阅方式

 上述文件可在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互联网站上查阅,或者在营业时间内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

 网址:http://www.cmfchina.com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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