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1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20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间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90%×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10%×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集中投资于高收益信用债及国债,因此选取了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和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作为基准。上述两个指数分别反映我国企业债市场和国债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其样本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具有较高一致性,能够比较贴切的体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根据在信用市场处于中性情况下的资产配置比例,赋予复合基准中两个指数以90%和10%的权重,可以较为公允的衡量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能力。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要求。

 3.3 其他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1、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聚利A年收益率(单利)是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中国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上对应的上一季度末最后5个交易日的5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乘以1.3进行计算,于每季度初进行调整并公告。

 2、本报告期内聚利A年收益率(单利)为5.09912%。是根据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中国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上对应的2014年第三季度末最后5个交易日的5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乘以1.3进行计算。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出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执行制度的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本基金管理人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平等机会;严格执行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的隔离;在交易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并确保公平交易可操作、可评估、可稽核、可持续;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设置的公平交易功能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交易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机会。风险管理部事后对本报告期的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数量统计、分析。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利益输送、不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异常交易的监控与报告制度,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控,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分析评估,向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公募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组合的交易行为分析报告。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不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在本报告期内也未发生因异常交易而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4季度,美国经济强于预期,三季度GDP终值上修至年化季率增长5%,创下近11年来最佳表现,11月起美联储正式退出QE,与此相对应,美元指数继续大幅走强,人民币承受较大贬值压力,热钱流入大幅减少。从国内经济看,4季度增长出现低位企稳,通胀低于预期,货币政策继续定向宽松,在市场预期多次落空之后,央行在11月份终于降了1次基准利率。

 由于宽松预期和中低等级债券供需结构改善,债券收益率在4季度继续大幅下行,各期限利率债创下年内新低,城投为代表的中低等级信用债收益率大幅下行,城投债绝对收益率、信用利差均创近几年新低。11月降息之后,利率债收益率短暂创出新低之后,收益率有所反弹,中低等级信用债反弹滞后,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回购风险管理相关措施的通知》使得平台类中低等级信用债受到巨大冲击 ,收益率一度上行接近200bp。4季度表现最好的债券资产是转债,10月中旬之后,风格有所转变,大盘转债表现普遍超越中小盘转债。

 操作上,4季度本基金以信用债投资为主,维持适度仓位的转债。在信用债收益率下行过程中减持了部分收益率过低或资质稍弱的中低等级债券,遗憾的是上涨过程中减仓不够坚决。所持有的大盘转债表现较好,总体而言取得较好的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387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5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6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5年1季度,经济低迷、通胀可控,货币政策继续维持定向宽松的可能性较大。从债券供需结构看,短期内需求大于供给的局面得以维持,这些因素均有利于债券收益率小幅回落的可能,但要关注可能的重大风险。从风险角度看,一是需要关注非银行同业存款纳入一般性存款之后信贷可能放量的风险,从以往的经验看,年初信贷放量的可能性较大。二是需密切关注居民、银行理财等主体大类资产配置的转变对传统债券资产的分流,同时关注IPO供给可能增加加剧短期资金波动的风险。从投资角度看,甄别、优选部分可能纳入政府债务的中低等级信用债仍然是较好选择,相比前期可以适度降低杠杆和久期,同时加强波段操作。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上述股票明细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全部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于国债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本基金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报告期间未发生本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8.3 查阅方式

 投资人可通过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mfcteda.com)查阅。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