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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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的名称: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长期超额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股票资产、衍生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等)、债券资产(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公司)债券、可转债等)、债券回购、现金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范围为: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现金、债券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40%,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超过3%。若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基金投资权证的比例有新的规定,适用新的规定。股票指数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基金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大类资产配置上,在具备足够多预期收益率良好的投资标的时,优先考虑股票类资产的配置,剩余资产将配置于债券类和现金类等大类资产上。
除主要的股票投资策略外,本基金还可通过新股申购策略、债券投资策略、及衍生工具投资策略,如:可转债投资策略、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等辅助投资策略,进一步为基金组合规避风险、增强收益。
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为主,结合行业配置适度均衡策略,构造和优化组合,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长期超额收益。
首先,在个股选择上,本基金采用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通过“投资备选库流程”,强化投资纪律,保护组合质量,生成作为主要买入备选股票的“优质企业群”。
进而,在行业配置上,本基金采用行业配置适度均衡策略,通过滚动执行“行业配置流程”,确定或调整个股配置比例,从而构建组合、优化组合。
(1)个股选择
本基金采取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自下而上的投资策略相信,无论经济环境或行业环境如何变化,总是有一些优质企业能超越其竞争组,获得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回报。因而,自下而上的研究方法,就是非常密切地关注公司的管理、历史、商业模式、成长前景及其他特征。
在个股选择上,本基金执行“投资备选库流程“,包括:
第一步,在内部和外部的研究范围内,通过估值筛选和特殊环境分析,建立投资备选库:
●估值筛选:分析PE,PB,PCF,EV/EBITDA,ROE,ROA等指标,选择估值水
平较低或较合理的公司;特殊环境分析:分析经济周期或经济结构趋势、管理变化、经营环境变化,寻找从中受益的公司。
第二步,从公司层面和股票层面,深度分析投资备选库内的股票,精选 “优质企业群”作为本基金组合的主要买入备选股票:
●从公司层面看,
一般情况下,“优质企业群”应覆盖所有影响国民经济的重点行业和具备成长潜力的新兴行业,并具备较强的行业代表性;主要由渡过了初创期、具有较好业绩记录的公司组成;其中的大部分公司从事专业化经营。进入“优质企业群”的公司通常具备以下特征:
● 具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有效的激励机制;
● 拥有优秀的企业家或管理层,具有良好的业绩记录,管理层对所属行业有深刻理解和较强的前瞻性,形成了清晰的发展战略及有利于提升投资者价值的盈利模式;
● 基本面正在改善;
● 比较包括ROIC、企业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企业成长(G)等核心指标,具有中长期成长性;
● 从股票层面看,
进入“优质企业群”的个股,
● 比较动态市盈率、PEG等指标,目前的估值水平明显偏低或相对合理,或
● 具有中短期市场表现的催化剂。
在个股调整上,本基金将动态跟踪研究优质企业的基本面,结合行业配置比例和个股动态估值水平,进行组合层面的优化配置。
(2)行业配置
在以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为主的基础上,本基金采取适度均衡的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行业配置的核心方法是:全面覆盖主要行业,适度均衡配置。充分借鉴内部和外部研究观点,动态跟踪行业景气度和估值水平,确定或调整行业配置比例,构建组合,并推进个股在组合层面的不断优化。
在行业配置上,本基金执行“行业配置流程”,包括:
第一步,通过持续的行业研究,形成行业配置比例:
? 建立行业景气度跟踪模型,找出各行业的核心驱动因素,对这些核心因素进行敏感性分析和持续跟踪,找出景气度最高和景气度变化最大的行业。其中,本公司定量分析小组将根据季度环比和同比的毛利率变动,外部分析师盈利预测调整,资金流向等指标提供景气度变化的相关信息;
? 全面跟踪行业估值水平,比较各行业的平均估值指标(动态市盈率,PEG,分红收益率等),找出估值水平相对较低的行业;
? 结合行业景气度和估值水平,确定阶段性重点关注的行业;
? 形成行业配置比例。
第二步,根据行业配置比例,以个股选择形成的“优质企业群”为主要买入备选股票,确定个股在组合中的配置权重,从而构建组合。
在行业配置调整上,本基金认为,持续的行业研究有利于减少投资盲点和行业偏离度。因而,本基金通过滚动执行行业配置流程,带动重点行业配置的动态调整,促进投资备选库股票及“优质企业群”个股的相应调整,从而推动个股选择在组合层面的不断优化。
2、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利用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进行套利、避险交易,控制基金组合风险,获取超额收益。
本基金在权证投资中,将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进行研究,结合期权定价模型和我国证券市场的交易制度估计权证价值,主要考虑运用的策略包括:杠杆策略、价值挖掘策略、获利保护策略、双向权证策略、卖空有保护的认购权证策略、买入保护性的认沽权证策略等。
3、可转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对可转债券条款和发行债券公司的基本面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利用期权定价模型和正股估值模型等数量化工具进行估值分析;通过分析不同市场环境下可转债股性和债性的相对价值,把握可转债的价值走向,选择相应券种,从而获取较高的稳定回报。
4、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采取“自上而下”的策略,深入分析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以价值发现为基础,采取以久期管理策略为主,辅以收益率曲线策略等,确定和构造能够提供稳定收益、较高流动性的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组合。
5、新股申购策略
本基金根据新股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对认购中签率和新股上市后表现的预期,择机参与新股申购,以取得比较稳定的收益增强。
(二)投资管理程序
1、公司研究部通过内部独立研究,并借鉴其他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形成宏观、政策、投资策略、行业和上市公司等分析报告,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小组提供决策依据。
2、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指导下,基金经理小组和资产配置小组综合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货币环境、证券市场发展趋势等要素的分析判断,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提出下一阶段本基金投资组合中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制订基金在重要股票资产类别上的具体配置计划。
3、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根据基金投资目标和对市场的判断决定本基金的总体投资策略,审核并批准基金经理小组提出的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决定。
4、基金经理小组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所做的决议,参考本公司研究部和其他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选择具体的投资目标,构建投资组合。
5、基金经理将投资指令下达给集中交易室,交易主管在复核投资指令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将指令分发给交易员执行,保证决策和执行权利的分离。
6、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与监控,并授权风险控制小组进行日常跟踪,出具风险分析报告。监察稽核部对基金投资过程进行日常监督。
7、基金经理小组将跟踪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变化,结合基金申购和赎回导致的现金流量变化情况,以及组合风险和流动性的评估结果,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8、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对上述投资程序做出调整。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 指数×95% + 上证国债指数×5%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较高风险,较高收益。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10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9月30日(“报告期末”),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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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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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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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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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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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末,本基金仅持有上述3只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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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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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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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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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嘉实优质企业股票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7年12月8日至2014年9月30日)
注1:本基金由嘉实浦安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自2007年12月8日(含当日)起,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嘉实浦安保本基金基金合同失效。
注2:按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3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第十八条((二)投资范围和(八)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的规定:(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2)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4)《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3:2014年8月20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邵健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聘请胡涛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职务,与现任基金经理刘辉先生共同管理本基金。
十三、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日内从基金资产中支付给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帐户,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与基金运作有关的其他费用
主要包括证券交易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该等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可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申购费率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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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和电话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实行申购费率优惠,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但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招商银行借记卡持卡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费率执行;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应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用的75%用于注册登记费及相关手续费,25%归基金财产。赎回费率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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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嘉实浦安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保本期内或转型期内,连续地持有部分嘉实浦安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直到投资转型为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那么这部分基金份额在嘉实浦安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保本期内或转型期内的持有期,将被累加进入该部分基金份额在本基金的持有期内。
(3)销售服务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用于基金的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
(4)转换费
①基金转换开始日及时间
基金转换的开始办理时间:2008年7月28日。
投资者需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有交易的当日,方可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②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以下基金发生转换,包括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债券、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嘉实信用债券A、嘉实信用债券C、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嘉实周期优选、嘉实中创400联接、嘉实优化红利、嘉实纯债债券A、嘉实纯债债券C、嘉实中证500ETF联接、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嘉实泰和混合、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医疗保健股票。
③基金转换费用
①、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仅限“前端转前端”的模式)
(a)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转换为嘉实优质企业股票时,收取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F)+M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F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
M为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安心货币A或嘉实安心货币B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b)嘉实信用债券C、嘉实纯债债券C、嘉实稳固收益债券转换为嘉实优质企业股票时,采用“赎回费+申购费率”算法:
净转入金额=B×C×(1-D)/(1+F)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F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c)嘉实优质企业股票与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嘉实周期优选、嘉实优化红利、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嘉实泰和混合、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医疗保健股票之间互转,以及转入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嘉实债券、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嘉实信用债券A、嘉实信用债券C、嘉实中创400联接、嘉实纯债债券A、嘉实纯债债券C、嘉实中证500ETF联接、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时,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D)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嘉实中创400联接、嘉实中证500ETF联接转入嘉实优质企业股票时,采用“赎回费+固定补差费率”算法:
净转入金额=B×C×(1-D)/(1+G)
转换补差费用=[B×C×(1-D)/(1+G)]×G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G 为对应的固定补差费率: 1)当转出金额≥500万元时,固定补差费率为零;2)当转出金额<500万元,并且转出基金的持有期≥90天,则固定补差费率为零;3)当转出金额小于500万元,并且转出基金的持有期< 90天,则固定补差费率为0.2%。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e)嘉实债券、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信用债券A、嘉实纯债债券A、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转入嘉实优质企业股票时,采用“赎回费+固定补差费率”算法:
净转入金额=B×C×(1-D)/(1+G)
转换补差费用=[B×C×(1-D)/(1+G)]×G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G 为对应的固定补差费率: 1)当转出金额≥500万元时,固定补差费率为零;2)当转出金额< 500万元,并且转出基金的持有期≥90天,则固定补差费率为零;3)当转出金额小于500万元,并且转出基金的持有期< 90天,则固定补差费率为0.5%。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②、通过直销(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a)对于“前端转前端”的模式,采用以下规则:
(i)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转换为嘉实优质企业股票时,收取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F)+M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F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
M为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安心货币A或嘉实安心货币B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ii)嘉实信用债券C、嘉实纯债债券C、嘉实稳固收益债券转换为嘉实优质企业股票时,采用“赎回费+申购费率”算法:
净转入金额=B×C×(1-D)/(1+F)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F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iii)嘉实优质企业股票与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债券、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嘉实信用债券A、嘉实周期优选、嘉实中创400联接、嘉实优化红利、嘉实纯债债券A、嘉实中证500ETF联接、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嘉实泰和混合、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医疗保健股票之间互转,以及转入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嘉实信用债券C、嘉实纯债债券C、嘉实稳固收益债券时,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D)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b)对于“后端转后端”的模式,采用以下规则:
(i)若转出基金有赎回费,则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ii)若转出基金无赎回费,则不收取转换费用。
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转出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转换费率,调整后的基金转换费率应及时公告。
注1:自2011年1月7日起嘉实增长混合暂停转入业务;2014年3月12日起,嘉实货币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100万元;2014年3月12日起,嘉实安心货币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100万元;2014年5月23日起,嘉实超短债债券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不超过500万元;2014年9月4日起,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不超过200万元,2014年12月11日起,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定投不超过200万元;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为定期开放,在封闭期内无法转换。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注2:2013年4月9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关于网上直销开通基金后端收费模式并实施费率优惠的公告》,自2013年4月12日起,在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含电话交易)开通旗下部分基金产品的后端收费模式(包括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并对通过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含电话交易)交易的后端收费进行费率优惠。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和代销机构暂不开通后端收费模式。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公告。
3、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列支。
(二)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三)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告;此项调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基金的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11月23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
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新增了同花顺、华安证券、宏信证券、展恒基金、深圳腾元、锦州银行、宜信普泽七家代销机构,并更新了代销机构相关信息。
5.在“十、基金的转换”部分:更新了基金转换的相关内容。
6.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7.在“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基金业绩更新至2014年三季度末。
8.在“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列示了2014年6月8日至2014年12月8日本基金临时公告事项。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0日
关于嘉实货币市场基金收益支付的公告
(2015年第1号)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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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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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拥有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于2015年1月20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5年1月21日起可通过相应的销售机构及其网点进行查询及赎回。
(2)2015年1月20日,投资者申购或转换转入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的分配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本基金份额享有当日的分配权益。
(3)2015年1月20日,投资者全部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若本次收益分配结转的基金份额低于1000份,基金管理人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若本次收益分配结转的基金份额高于或等于1000份,则该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无法同时赎回,其可赎回起始日为2015年1月21日。
(4)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收益支付方式为按日支付,对于目前暂不支持按日支付的销售机构,仍保留每月20日集中支付的方式。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5)咨询办法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代销机构: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上海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青岛银行、徽商银行、浙商银行、东莞银行、杭州银行、南京银行、临商银行、温州银行、汉口银行、江苏银行、渤海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洛阳银行、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烟台银行、哈尔滨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天津银行、河北银行、包商银行、杭州联合银行、广州农商行、苏州银行、龙湾农商银行、吉林银行、瑞丰银行、南海农商行、锦州银行、重庆农商行、嘉实财富、好买基金、万银财富、数米基金、上海天天基金、上海长量、和讯信息科技、同花顺、展恒基金、深圳腾元、宜信普泽、中信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银河证券、国都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兴业证券、国盛证券、东方证券、平安证券、招商证券、财富证券、东吴证券、中信证券(山东)、山西证券、南京证券、民生证券、渤海证券、光大证券、浙商证券、国信证券、安信证券、长城证券、东北证券、华泰证券、广发证券、长江证券、国海证券、国元证券、华西证券、德邦证券、湘财证券、东海证券、中航证券、宏源证券、世纪证券、西部证券、国联证券、金元证券、中信证券(浙江)、中银国际证券、恒泰证券、广州证券、新时代证券、上海证券、中原证券、华龙证券、万联证券、东莞证券、大同证券、齐鲁证券、国金证券、财通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中投证券、瑞银证券、华鑫证券、中山证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厦门证券、江海证券、爱建证券、华宝证券、方正证券、英大证券、西南证券、日信证券、华福证券、信达证券、东兴证券、华融证券、财富里昂证券、华安证券、宏信证券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持有的“当升科技”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以及2014年12月10日《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当升科技”股票自 2014年12月11日开市起停牌。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1月19日起,对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当升科技”股票(代码:300073)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了解、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0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持有的“新华保险”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以及2015年1月19日《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新华保险”股票自2015年1月19日起停牌。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1月19日起,对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新华保险”股票(代码:601336)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了解、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0日
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
年度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根据《嘉实理财通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暨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债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三部分十一(二)“7、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完成”等约定,本系列基金基金合同无约定分红比例。(2)本次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89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15年1月20日、1月21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基金代销机构: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青岛银行、徽商银行、浙商银行、东莞银行、杭州银行、南京银行、临商银行、温州银行、江苏银行、渤海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洛阳银行、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烟台银行、哈尔滨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河北银行、杭州联合银行、苏州银行、瑞丰银行、锦州银行、嘉实财富、好买基金、万银财富、数米基金、上海天天基金、上海长量、和讯信息科技、同花顺、展恒基金、深圳腾元、宜信普泽、中信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银河证券、国都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兴业证券、国盛证券、东方证券、平安证券、招商证券、财富证券、东吴证券、中信证券(山东)、山西证券、南京证券、民生证券、渤海证券、光大证券、浙商证券、国信证券、安信证券、长城证券、东北证券、华泰证券、广发证券、长江证券、国海证券、国元证券、华西证券、德邦证券、湘财证券、东海证券、中航证券、宏源证券、世纪证券?、西部证券、国联证券、金元证券、中信证券(浙江)、中银国际证券、恒泰证券、广州证券、新时代证券、上海证券、中原证券、华龙证券、万联证券、东莞证券、大同证券、齐鲁证券、国金证券、财通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中投证券、瑞银证券、华鑫证券、中山证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厦门证券、江海证券、爱建证券、华宝证券、方正证券、英大证券、西南证券、日信证券、华福证券、信达证券、东兴证券、华融证券、财富里昂证券、华安证券、宏信证券
嘉实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十九(二)收益分配原则“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单位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15年1月20日、1月21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基金代销机构: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华夏银行、上海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青岛银行、徽商银行、浙商银行、东莞银行、杭州银行、南京银行、临商银行、温州银行、江苏银行、渤海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洛阳银行、烟台银行、哈尔滨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天津银行、河北银行、杭州联合银行、苏州银行、龙湾农商银行、吉林银行、瑞丰银行、锦州银行、嘉实财富、好买基金、万银财富、数米基金、上海天天基金、上海长量、和讯信息科技、同花顺、展恒基金、深圳腾元、宜信普泽、中信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银河证券、国都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兴业证券、国盛证券、东方证券、平安证券、招商证券、财富证券、东吴证券、中信证券(山东)、山西证券?、南京证券、民生证券、渤海证券、光大证券、浙商证券、国信证券、安信证券、长城证券、东北证券、华泰证券、广发证券、长江证券、国元证券、华西证券、德邦证券、湘财证券、东海证券?、中航证券、宏源证券、世纪证券、西部证券、国联证券、金元证券、中信证券(浙江)、中银国际证券、恒泰证券、广州证券、新时代证券、上海证券、中原证券、华龙证券、万联证券、东莞证券、大同证券、齐鲁证券、国金证券、财通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中投证券、瑞银证券、华鑫证券、中山证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厦门证券、江海证券、爱建证券、华宝证券、方正证券、西南证券、日信证券、华福证券、信达证券、东兴证券、华融证券、财富里昂证券、华安证券、宏信证券
嘉实优化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17487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1.7487元;(2)本次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1.749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15年1月20日、1月21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基金代销机构: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青岛银行、徽商银行、浙商银行、杭州银行、临商银行、渤海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洛阳银行、烟台银行、哈尔滨银行、河北银行、包商银行、杭州联合银行、苏州银行、瑞丰银行、锦州银行、嘉实财富、好买基金、万银财富、数米基金、上海天天基金、上海长量、和讯信息科技、同花顺、展恒基金、深圳腾元、宜信普泽、中信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银河证券、国都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盛证券、东方证券、平安证券、招商证券、财富证券、东吴证券、中信证券(山东)、山西证券、南京证券、民生证券、渤海证券、光大证券、国信证券、安信证券、长城证券、东北证券、华泰证券、广发证券、长江证券、德邦证券、湘财证券、东海证券、中航证券、宏源证券?、世纪证券、西部证券、中信证券(浙江)、中银国际证券、恒泰证券、广州证券、新时代证券、上海证券、中原证券、大同证券、齐鲁证券、国金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中投证券、瑞银证券、华鑫证券、中山证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厦门证券、江海证券、爱建证券、华宝证券、日信证券、华福证券、信达证券、华融证券、财富里昂证券、华安证券、宏信证券
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年年度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1134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1134元;(2)本次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114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15年1月20日、1月21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基金代销机构: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上海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青岛银行、徽商银行、浙商银行、东莞银行、杭州银行、南京银行、临商银行、温州银行、江苏银行、渤海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洛阳银行、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烟台银行、哈尔滨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天津银行、河北银行、包商银行、杭州联合银行、广州农商行、苏州银行、龙湾农商银行、吉林银行、瑞丰银行、锦州银行、嘉实财富、好买基金、万银财富、数米基金、上海天天基金、上海长量、和讯信息科技、同花顺、展恒基金、深圳腾元、宜信普泽、中信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银河证券、国都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兴业证券、国盛证券?、东方证券、平安证券、招商证券、财富证券?、东吴证券?、中信证券(山东)、山西证券?、南京证券、民生证券、渤海证券、光大证券、浙商证券、国信证券、安信证券、长城证券、东北证券?、华泰证券、广发证券、长江证券、国海证券?、国元证券、华西证券、德邦证券、湘财证券、东海证券、中航证券、宏源证券?、世纪证券、西部证券、国联证券、金元证券、中信证券(浙江)、中银国际证券、恒泰证券、广州证券、新时代证券、上海证券、中原证券、华龙证券、万联证券、东莞证券、大同证券、齐鲁证券、国金证券、财通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中投证券、瑞银证券、华鑫证券、中山证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厦门证券、江海证券、爱建证券、华宝证券、方正证券、英大证券、西南证券、日信证券、华福证券、信达证券、东兴证券、华融证券、财富里昂证券、华安证券、宏信证券
嘉实债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年年度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根据《嘉实理财通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暨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债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三部分十一(二)“7、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完成”等约定,本系列基金基金合同无约定分红比例。(2)本次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3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15年1月20日、1月21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基金代销机构: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上海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青岛银行、徽商银行、浙商银行、东莞银行、杭州银行、南京银行、临商银行、温州银行、江苏银行、渤海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洛阳银行、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烟台银行、哈尔滨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河北银行、杭州联合银行、苏州银行、龙湾农商银行、吉林银行、瑞丰银行、锦州银行、重庆农商行、嘉实财富、好买基金、万银财富、数米基金、上海天天基金、上海长量、和讯信息科技、同花顺、展恒基金、深圳腾元、宜信普泽、中信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银河证券、国都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兴业证券、国盛证券?、东方证券、平安证券、招商证券、财富证券、东吴证券、中信证券(山东)、山西证券?、南京证券、民生证券、渤海证券、光大证券、浙商证券、国信证券、安信证券、长城证券、东北证券?、华泰证券、广发证券、长江证券、国海证券?、国元证券、华西证券、德邦证券、湘财证券、东海证券、中航证券、宏源证券、世纪证券、西部证券、国联证券?、金元证券、中信证券(浙江)、中银国际证券、恒泰证券、广州证券、新时代证券、上海证券、中原证券、华龙证券、万联证券、东莞证券、大同证券、齐鲁证券、国金证券、财通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中投证券、瑞银证券、华鑫证券、中山证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厦门证券、江海证券、爱建证券、华宝证券、方正证券、英大证券、西南证券、日信证券、华福证券、信达证券、东兴证券、华融证券、财富里昂证券、华安证券、宏信证券
| 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办公地址 |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16层 |
| 负责人 | 葛明 | 联系人 | 李慧民 |
| 电话 | (010)65246688 | 传真 | (010)85188298 |
| 经办会计师 | 李慧民、王珊珊 |
|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 权益投资 | 3,547,492,152.36 | 91.73 |
| | 其中:股票 | 3,547,492,152.36 | 91.73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80,081,000.00 | 2.07 |
| | 其中:债券 | 80,081,000.00 | 2.07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贵金属投资 | - | - |
| 4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 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6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157,777,217.85 | 4.08 |
| 7 | 其他资产 | 81,911,000.89 | 2.12 |
| | 合计 | 3,867,261,371.10 | 100.00 |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A | 农、林、牧、渔业 | 102,081,568.56 | 2.66 |
| B | 采矿业 | - | - |
| C | 制造业 | 2,230,813,747.45 | 58.13 |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35,865,096.00 | 0.93 |
| E | 建筑业 | 49,829,897.45 | 1.30 |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135,141,552.00 | 3.52 |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33,507,611.98 | 0.87 |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 | - |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663,630,899.52 | 17.29 |
| J | 金融业 | 236,404,646.00 | 6.16 |
| K | 房地产业 | 7,752,648.00 | 0.20 |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 - |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 - |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52,464,485.40 | 1.37 |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 |
| P | 教育 | - | - |
| Q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 - |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 - |
| S | 综合 | - | - |
| | 合计 | 3,547,492,152.36 | 92.43 |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002450 | 康得新 | 6,168,738 | 191,971,126.56 | 5.00 |
| 2 | 002358 | 森源电气 | 4,083,827 | 126,190,254.30 | 3.29 |
| 3 | 600570 | 恒生电子 | 2,660,707 | 112,228,621.26 | 2.92 |
| 4 | 002595 | 豪迈科技 | 3,749,082 | 106,361,456.34 | 2.77 |
| 5 | 002439 | 启明星辰 | 4,313,527 | 104,387,353.40 | 2.72 |
| 6 | 300202 | 聚龙股份 | 3,288,362 | 93,257,946.32 | 2.43 |
| 7 | 600887 | 伊利股份 | 3,543,290 | 91,771,211.00 | 2.39 |
| 8 | 601601 | 中国太保 | 4,536,406 | 88,051,640.46 | 2.29 |
| 9 | 300017 | 网宿科技 | 1,556,356 | 87,031,427.52 | 2.27 |
| 10 | 002475 | 立讯精密 | 2,647,750 | 86,713,812.50 | 2.26 |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国家债券 |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 3 | 金融债券 | 80,081,000.00 | 2.09 |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80,081,000.00 | 2.09 |
| 4 | 企业债券 |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 6 | 中期票据 | - | - |
| 7 | 可转债 | - | - |
| 8 | 其他 | - | - |
| | 合计 | 80,081,000.00 | 2.09 |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130428 | 13农发28 | 500,000 | 50,030,000.00 | 1.30 |
| 2 | 140320 | 14进出20 | 200,000 | 20,046,000.00 | 0.52 |
| 3 | 130243 | 13国开43 | 100,000 | 10,005,000.00 | 0.26 |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 1 | 存出保证金 | 2,253,564.44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74,479,442.29 |
| 3 | 应收股利 | - |
| 4 | 应收利息 | 3,240,747.67 |
| 5 | 应收申购款 | 1,937,246.49 |
| 6 | 其他应收款 | - |
| 7 | 待摊费用 | - |
| 8 | 其他 | - |
| | 合计 | 81,911,000.89 |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
| 1 | 002358 | 森源电气 | 126,190,254.30 | 3.29 | 重大事项停牌 |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 2007-12-8至2007-12-31 | 2.90% | 1.32% | 5.63% | 1.63% | -2.73% | -0.31% |
| 2008年 | -47.72% | 2.11% | -63.70% | 2.89% | 15.98% | -0.78% |
| 2009年 | 52.79% | 1.63% | 90.74% | 1.95% | -37.95% | -0.32% |
| 2010年 | 23.24% | 1.36% | -11.66% | 1.50% | 34.90% | -0.14% |
| 2011年 | -20.63% | 1.12% | -23.70% | 1.23% | 3.07% | -0.11% |
| 2012年 | 12.19% | 1.08% | 7.44% | 1.22% | 4.75% | -0.14% |
| 2013年 | 15.41% | 1.28% | -7.05% | 1.32% | 22.46% | -0.04% |
| 2014年上半年 | -9.70% | 1.34% | -6.62% | 0.99% | -3.08% | 0.35% |
|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 | -0.98% | 1.23% | 5.12% | 0.94% | -6.10% | 0.29% |
| 申购金额 | 申购费率 |
| 50万元以下 | 1.5% |
| 50万元(含)-200万元 | 1.2% |
| 200万元(含)—500万元 | 0.8% |
| 500万元(含)以上 | 每笔1000元 |
| 持有期 | 赎回费率 |
| <365天 | 0.5% |
| 365天≤M<730天 | 0.25% |
| ≥730天 | 0 |
| 基金名称 | 嘉实货币市场基金 |
| 基金简称 | 嘉实货币 |
| 基金主代码 | 070008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5年3月18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嘉实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
| 收益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的日期 | 2015年1月20日 |
| 收益累计期间 | 自2014年12月22日至2015年1月19日止 |
|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 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日收益逐日累加)
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收益分配前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当日基金收益+前一工作日未分配收益)/当日基金份额总额(按截位法保留到分,去尾部分参与下一日收益分配) |
|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 2015年1月21日 |
| 收益支付对象 | 2015年1月20日在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
| 收益支付办法 |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为收益再投资方式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
| 基金名称 | 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嘉实稳健混合 |
| 基金主代码 | 070003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3年7月9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嘉实理财通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暨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债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理财通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暨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债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4年12月31日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元) | 0.937 |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 1,530,874,901.31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 -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089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4年的第一次分红 |
| 权益登记日 | 2015年1月22日 |
| 除息日 | 2015年1月22日 |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5年1月23日 |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准日为2015年1月22日,基金份额登记过户日为2015年1月23日,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为2015年1月26日。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
| 基金名称 | 嘉实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嘉实信用债券 |
| 基金主代码 | 070025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1年9月14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嘉实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4年12月31日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4年度的第一次分红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嘉实信用债券A | 嘉实信用债券C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070025 | 070026 |
|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 1.104 | 1.094 |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 33,739,838.02 | 16,360,331.16 |
|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 0.01310 | 0.01118 |
|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131 | 0.112 |
| 权益登记日 | 2015年1月22日 |
| 除息日 | 2015年1月22日 |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5年1月23日 |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准日为2015年1月22日,基金份额登记过户日为2015年1月23日,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为2015年1月26日。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
| 基金名称 | 嘉实优化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嘉实优化红利股票 |
| 基金主代码 | 070032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6月26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嘉实优化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优化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4年12月31日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元) | 1.219 |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 3,158,282.19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 0.17487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1.749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4年的第一次分红 |
| 权益登记日 | 2015年1月22日 |
| 除息日 | 2015年1月22日 |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5年1月23日 |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准日为2015年1月22日,基金份额登记过户日为2015年1月23日,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为2015年1月26日。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
| 基金名称 | 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嘉实优质企业股票 |
| 基金主代码 | 070099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7年12月8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4年12月31日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元) | 1.055 |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 161,601,461.56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 0.01134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114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4年的第一次分红 |
| 权益登记日 | 2015年1月22日 |
| 除息日 | 2015年1月22日 |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5年1月23日 |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准日为2015年1月22日,基金份额登记过户日为2015年1月23日,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为2015年1月26日。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
| 基金名称 | 嘉实债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嘉实债券 |
| 基金主代码 | 070005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3年7月9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嘉实理财通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暨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债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理财通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暨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债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4年12月31日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元) | 1.496 |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 115,015,872.10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 -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30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4年的第一次分红 |
| 权益登记日 | 2015年1月22日 |
| 除息日 | 2015年1月22日 |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5年1月23日 |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准日为2015年1月22日,基金份额登记过户日为2015年1月23日,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为2015年1月26日。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